行政書士與房仲業者分開委託,會發生什麼事
繼承手續與後續的不動產出售,本來就是一連串相互銜接的作業。本文從行政書士的實務角度,說明窗口分開委託時容易發生的問題,以及考量繼承登記期限時,單一窗口的意義。
先說結論:繼承手續(繼承人調查、戶籍謄本蒐集、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擬定)與後續的不動產出售,本來就是一連串相互銜接的作業。若把窗口分開、分別委託,就容易發生下列情況:同樣的內容必須說明兩次、文件往返之間產生等待時間、也更難在留意繼承登記期限的前提下管理整體時程。
從繼承手續到不動產出售,實務上由4個階段環環相扣
從行政書士的實務角度,把繼承不動產到出售為止的流程加以整理,可分為以下4個階段。
- 確定繼承人、蒐集戶籍謄本(行政書士的業務範圍)——蒐集被繼承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戶籍資料,以確定法定繼承人。若被繼承人曾遷移本籍,便需要與多個機關往來調閱,光是這個階段有時就得花上數週。
- 擬定遺產分割協議書(行政書士的業務範圍)——將全體繼承人的合意內容製作成書面文件。不動產如何分配(單獨取得、共有,或由一人取得後以金錢補償其他繼承人等)的寫法不同,會影響日後辦理登記與出售的順利程度。
- 繼承登記=名義變更(過戶)(司法書士的業務範圍)——依據第2階段的協議書,向法務局辦理名義變更。
- 不動產出售作業(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業務範圍)——必須等第3階段的登記完成後,才能正式簽訂買賣契約並辦理交屋。
依日本法律,這4個階段分別屬於不同資格者的業務範圍。行政書士無法代為辦理登記或不動產的出售業務,宅地建物取引業者也無法代為擬定遺產分割協議書。各資格之間的專業分際(即各自的業務範圍)必須確實遵守。
另一方面,「由誰擔任窗口、掌握這4個階段的整體進度」則與專業分際是兩回事。窗口若只有一個,第2階段的協議書一完成,便能立即著手第3、4階段的準備;窗口若是分散,則必須分別向各個承辦人回報進度,再把資訊交接給下一個委託對象,徒增額外的工夫。
繼承登記設有期限——正因如此,一體化推進才有意義
依據2024年4月1日施行的日本《不動產登記法》修正規定,自知悉因繼承取得不動產之日起3年內,即負有申請繼承登記的義務。若無正當理由逾期,可能被處以10萬日圓以下的罰鍰(過料)(2024年4月1日之前發生的繼承,也必須在2027年3月31日屆滿的寬限期內完成登記)。
正因為存在這個期限,第1~4階段更需要毫不浪費地推進。窗口分散導致來回返工,每發生一次,就離這個期限更近一步。
窗口分開時容易發生的事
- 家庭成員結構與財產狀況,必須分別向行政書士與不動產公司從頭說明一遍
- 等遺產分割協議書完成後才與不動產公司聯絡(原本可藉由並行作業縮短的時間,因此被拉長)
- 協議書中「不動產標示」的寫法與後續登記、出售的實務不相銜接,有時必須重新修改
- 陷入沒有任何人掌握整體進度與期限(繼承登記的3年)的狀態
這並不是特定事務所或公司的問題,而是「委託對象分散」這件事本身帶來的結構性負擔。即使每位專業人士都妥善處理了自己負責的範圍,交接環節仍然耗費時間——這是相當常見的情況。
窗口只有一個時,會有什麼不同
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與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在同一據點(文京區小日向)運作,代表人也是同一位。特色在於:在推進繼承人調查、戶籍謄本蒐集、遺產分割協議書擬定的同時,可並行展開不動產出售的準備(估價、資料蒐集等)。繼承登記則與合作的司法書士協同辦理,過程中共享進度。
當然,行政書士業務與宅地建物取引業各自以不同的資格、不同的契約,與客戶直接往來。窗口單一化帶來的是「便於掌握進度與相互協調」這項營運上的優點,並非由其中一方的資格者跨越專業分際、代行另一方的業務。
來自第一線的實際感受
曾聽一位在文京區繼承了老家房屋的客戶提到,最初原本打算分別尋找行政書士事務所與不動產公司。由於在遺產分割協議書完成之前未曾諮詢不動產公司,原先設想的進行方式是:協議書完成後才首次委託估價,出售作業從那時才開始。
實際上,我們從協議書擬定階段起,就根據「這種寫法可能會在日後出售時造成這樣的困擾」的觀點調整文字內容,同時並行進行房屋現況確認與估價的前置準備。結果不僅縮短了整體所需期間,繼承登記的期限也能從容應對。讓我們印象深刻的是,客戶特別肯定的正是「不是等手續全部辦完才開始考慮不動產,而是從辦理手續的階段就能一併預想不動產事宜、同步推進」這一點。
(本案例由多個實際案例組合而成,並經過抽象化處理,以避免特定個人被識別。)
常見問題
Q. 把行政書士業務和不動產仲介委託給同一家公司,不會有專業分際上的問題嗎?
A. 行政書士業務(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擬定等)與宅地建物取引業(不動產買賣仲介等),各自以不同的資格、不同的契約與客戶直接往來。即使窗口相同,業務本身也不會混同。
Q. 繼承登記(司法書士的業務)如何處理?
A. 繼承登記是司法書士的專屬業務。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與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均不承辦,會為您銜接合作的司法書士。
Q. 繼承登記的期限有多嚴格?
A. 依2024年4月1日施行的修法,自知悉取得不動產之日起3年內提出登記申請已屬法定義務。若無正當理由逾期,可能被處以10萬日圓以下的罰鍰。3年聽起來似乎很長,但蒐集戶籍謄本與協商有時相當耗時,建議及早著手。
Q. 繼承手續和出售作業可以同時進行嗎?
A. 只要遺產分割協議已達成、繼承人已確定,即可在文件作業進行的同時,並行推進估價、資料準備等出售前置作業。但簽訂買賣契約與交屋,仍以繼承登記完成為前提。
Q. 可以只把部分手續委託給其他專業人士嗎?
A. 可以。單一窗口並非必要條件,我們會依照客戶的意願彈性配合。
Q. 住得比較遠也能諮詢嗎?
A. 我們提供線上與郵寄方式的往來服務。即使不親自前來文京區,也能推進各項手續。
繼承手續,以及後續的不動產事宜,都歡迎一併諮詢。
浦松丈二|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代表行政書士(登錄編號 第25087022號)、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士(東京都知事登錄)。前每日新聞中國總局長(記者資歷34年)。以文京區小日向為據點,提供繼承手續與不動產管理、活用、出售的一站式支援。
※本文僅為一般性的資訊提供。繼承登記屬於司法書士的專業領域,遺產稅申報屬於稅理士的專業領域,具爭訟性質的案件則屬於律師的專業領域,皆非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或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所承辦。個別案件請向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人士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