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餐飲店營業許可:保健所的設施基準與食品衛生責任者
要開設烹調並提供餐點的咖啡店、居酒屋或餐廳,需要依食品衛生法取得餐飲店營業許可。本文整理需要許可的業態、保健所審查的設施基準、誰能擔任食品衛生責任者、2021年HACCP改正改變了什麼,以及從申請到開業的順序。
結論(先講重點):要開設烹調並提供餐點的咖啡店、居酒屋或餐廳,需要依食品衛生法取得餐飲店營業許可。餐飲店營業依食品衛生法施行令第35條屬於須取得許可的業種,向都道府縣知事(設有保健所的市與特別區則為市長、區長)申請許可(食品衛生法第55條第1項)。設施應符合的基準,依同法第54條由各地方自治體的食品衛生法施行條例訂定,並且每個設施須配置1名食品衛生責任者(同法第51條第1項)。2021年(令和3年)6月1日起,符合HACCP的衛生管理全面施行,同時進行了許可業種的重整與營業申報制度的新設。本文整理許可的條件與流程,能否取得許可由保健所審查決定,本事務所並不保證取得許可。
哪些業態需要餐飲店營業許可?
在店內烹調並提供餐點或飲料的營業,原則上需要餐飲店營業許可。除了餐廳、咖啡店、居酒屋、小酒館之外,以外帶或外送為主但有烹調的店,一般也屬於餐飲店營業。2021年的改正將原本的「喫茶店營業」併入餐飲店營業。
另一方面,依所處理的食品與加工內容,也可能屬於其他業種。製作並販售麵包或蛋糕屬於糕點製造業,販售肉類或魚貝類則屬各自的販售業,是否需要許可依業種而異。也有以申報即可、不需許可的業態(同法第57條),究竟適用哪一種手續,取決於營業內容。若判斷有疑義,請向開業預定地的管轄保健所確認。
| 手續種類 | 依據 | 主要例子 |
|---|---|---|
| 營業許可 | 食品衛生法第55條第1項、施行令第35條 | 餐飲店營業、糕點製造業等 |
| 營業申報 | 食品衛生法第57條第1項 | 常溫可保存的包裝食品販售等 |
此外,若要在深夜0時以後以酒類為主提供,除了餐飲店營業許可外,還需要依風營法辦理申報。手續的差異整理於深夜酒類提供飲食店營業的申報。
保健所審查的設施基準(洗手、水槽、區劃)要滿足到什麼程度?
設施應符合的基準,依食品衛生法第54條,由各地方自治體的食品衛生法施行條例訂定。國家在施行規則中揭示應參酌的基準框架,但具體的數值與規格因自治體與業態而異,請以開業預定地的條例與保健所的指引確認。具代表性的檢查項目如下。
| 項目 | 檢查重點 |
|---|---|
| 洗手設備 | 設置從業人員用的洗手處;水龍頭常要求採可防止交叉污染的構造(撥桿式、自動式等) |
| 水槽(清洗設備) | 依食品與器具清洗需要的槽數;許多自治體要求2槽以上 |
| 區劃 | 能將調理場與客席、污染作業與非污染作業區分的配置 |
| 地板、牆壁、天花板 | 易清潔、具耐水性的材質 |
| 換氣、照明 | 充分的換氣與作業所需的亮度 |
| 冷藏、冷凍設備 | 設有可確認溫度的溫度計 |
| 更衣室、防蟲防鼠、供熱水 | 從業人員更衣處、防止鼠與昆蟲入侵、必要的熱水 |
數值與是否需要區劃,會因業態而變。在決定裝潢工程與格局之前先向保健所事前諮詢,並依條例的基準製作圖面,可避免工程重做。
誰能擔任食品衛生責任者?如何選任?
餐飲店營業等設施須配置1名食品衛生責任者(依食品衛生法第51條第1項的一般衛生管理基準;施行規則別表第17)。可由營業者本人擔任,也可選任員工。
能擔任食品衛生責任者的,是符合下列之一的人。
- 具有廚師、營養師、糕點衛生師,或可成為食品衛生管理者、食品衛生監視員等所定資格的人
- 醫師、牙醫師、藥劑師、獸醫師
- 修畢由都道府縣知事等(或知事指定之團體)辦理的食品衛生責任者養成講習會的人
若無資格,通常以參加養成講習會為途徑。責任者的角色是確認衛生管理的執行狀況,並就必要的改善向營業者進言。慣例上會在營業許可申請時之前完成選任。
2021年食品衛生法改正(HACCP、許可業種重整)改變了什麼?
依2018年公布的改正食品衛生法,自2021年(令和3年)6月1日起,原則上要求所有食品等事業者實施符合HACCP的衛生管理(食品衛生法第51條第1項第2號)。餐飲店在一般衛生管理之外,還須作為「導入HACCP思維的衛生管理」,參考手冊製作衛生管理計畫並加以記錄、確認。
同時,營業許可制度經檢討並重整業種。喫茶店營業併入餐飲店營業,須取得許可的業種整理於施行令第35條。此外,對於不在許可對象內但對公眾衛生有影響的營業,新設了營業申報制度(同法第57條)。自己的營業究竟屬於須許可、須申報或兩者皆不需,請向保健所確認。
從申請到取得許可、開始營業,要依什麼順序進行?
開設餐飲店會使物件、工程與行政手續並行。為避免重工,基本上依下列順序進行。
- 在簽訂物件契約之前,向保健所事前諮詢,確認設施基準與必要文件
- 依條例的基準設計並施作設施
- 選任食品衛生責任者(若無資格則參加養成講習會)
- 申請營業許可(提出設施圖面、申請書等)
- 接受保健所的設施檢查
- 領取許可證,開始營業
角色分工如下。
- 餐飲店營業許可的申請書、圖面等的製作,以及協助與保健所的事前諮詢 → 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行政書士)
- 事業用物件的選定、租賃、重要事項說明,以及原狀回復與排氣的確認 → 四葉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夜0時以後提供酒類的申報 → 依風營法的手續(行政書士)
- 裝潢、排氣、防火相關的工程與消防手續 → 建築師、消防設備士、消防機關
- 法人設立的登記 → 司法書士
- 開業後的會計、稅務 → 稅理士
- 涉及權利義務、糾紛的個別法律判斷 → 律師
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與四葉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為不同事業體。本事務所僅以獨立的事業體承辦餐飲店營業許可的申請協助,物件、工程、消防、登記、稅務則與各該有資格者、行政窗口分別簽約、諮詢。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許認可的整體樣貌請見許認可手續,受任流程請見受任流程,費用請見報酬額表。能否取得許可本身由保健所判斷。
常見問題
Q. 只做外帶或餐車,也需要餐飲店營業許可嗎?
A. 只要有烹調並提供,原則上就需要餐飲店營業許可。餐車(移動營業)的設施基準與店舖不同,可營業的品項與區域也可能受限。因所處理的食品與烹調內容不同,所需手續也會改變,請向開業預定地的管轄保健所確認。
Q. 食品衛生責任者一定要參加講習才能擔任嗎?
A. 不是。具有廚師、營養師、糕點衛生師等資格,或具有醫師、牙醫師、藥劑師、獸醫師資格的人,不需講習即可擔任食品衛生責任者。若無這些資格,可透過修畢由都道府縣知事等辦理(或指定)的養成講習會取得資格。
Q. 小型的個人店也需要因應HACCP嗎?
A. 是。自2021年6月1日起,原則上要求所有事業者因應。不過小型餐飲店等可採「導入HACCP思維的衛生管理」,基本上是參考業界團體製作的手冊,製作衛生管理計畫並加以記錄、確認。具體的格式請向保健所或手冊確認。
Q. 許可取得一次後就不需更新嗎?
A. 餐飲店營業許可有有效期間,須在期滿前更新。有效期間由自治體訂定,各設施大致設定在約5至8年的範圍。請確認許可證上記載的期限,以免錯過更新時機。
這篇文章的資料來源(第一手資訊)
- e-Gov法令檢索「食品衛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號)第51條第1項、第54條、第55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查閱日 2026-09-04)
- e-Gov法令檢索「食品衛生法施行令」(昭和28年政令第229號)第35條(須取得許可的業種)(查閱日 2026-09-04)
- e-Gov法令檢索「食品衛生法施行規則」(昭和23年厚生省令第23號)別表第17(食品衛生責任者等的選任)(查閱日 2026-09-04)
- 厚生勞動省「符合HACCP的衛生管理之制度化」與「營業許可制度的檢討、營業申報制度的新設」(令和3年6月1日全面施行。查閱日 2026-09-04)
- 開業預定地自治體訂定的食品衛生法施行條例(設施基準),以及保健所公布的餐飲店營業許可申請指引(查閱日 2026-09-04)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並不保證個別許可能否取得、是否符合設施基準,或必要文件、手續費、有效期間。設施基準因自治體條例而異,餐飲店營業許可的最終審查由保健所(都道府縣、設有保健所的市、特別區)進行。深夜0時以後提供酒類為依風營法的另一項申報;裝潢、排氣、防火的工程與消防手續由建築師、消防設備士、消防機關;法人設立的登記由司法書士;會計、稅務由稅理士;涉及權利義務、糾紛的個別法律判斷由律師,各自作為獨立的事業體分別簽約、諮詢後對應。事業用物件的選定、租賃、重要事項說明由四葉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另一事業體承辦,與本事務所之間不收取介紹費。各設施的基準、格式、必要文件請於該自治體的官方網頁確認。個別判斷由有資格者於面談後進行。撰稿為浦松丈二(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從整理您的狀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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