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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认可手续(行政书士实务)

要开租车(Rent-a-car)业该怎么做?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业的许可与开业流程

有脚手架的工地、小货车与安全帽的水彩插画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Profile (samurai.co.jp) ↗

要以租车、共享汽车作为事业经营,须取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才能将自家用汽车作为事业有偿贷渡(道路运送法第80条第1项)。车辆以自家用的「わ」「れ」车牌登录,贷渡簿须保存2年以上,一定台数以上的营业所须选任整备管理者,且不得附驾驶人将车贷出(驾驶人劳务供给的禁止),此为与驾驶代行、黑车的分界。未经许可营业处10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98条)。本文整理要件并说明各环节该分别委托给谁。

先讲重点: 要以租车、共享汽车作为事业经营,须取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才能将自家用汽车作为事业有偿贷渡(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业许可)(道路运送法第80条第1项)。申请向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的运输支局长(地方运输局)提出,并附贷渡费用与贷渡约款的书类、不该当消极资格的确认书、事务所别车种别配置车辆数一览表、贷渡实施计划等。许可后,车辆以自家用的「わ」「れ」车牌登录,贷渡簿保存2年以上,一定台数以上的营业所须选任整备管理者。附驾驶人将车贷出(驾驶人的劳务供给)为禁止,此即与驾驶代行、黑车的分界。未经许可营业,处10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98条)。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个别的许可可否、附件书类、审查期间取决于所辖运输支局与具资格者。许可申请书类制作与代理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行政书士)承办,车辆新规登录(取得わ车牌)由申请人本人或汽车销售店,公司设立与税务由税理士,任意保险内容由保险公司,雇用后劳务由社会保险劳务士,营业所物件由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各自以独立的事业体分别签约后对应。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与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为不同的事业体,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

租车业是「许可」还是「申报」?与驾驶代行有何不同?

租车业是「许可」而非「申报(屆出)」。道路运送法第80条第1项规定「自家用汽车,非受国土交通大臣之许可,不得作为事业有偿贷渡」。二手车销售或住宿、观光的副业出借车辆,以及经营按时计费的共享汽车,均该当「作为事业有偿贷渡」,须取得许可。许可权限自国土交通大臣委任予地方运输局长,实际窗口为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的运输支局。

此处易混淆的是汽车驾驶代行业。驾驶代行是在客人因饮酒等无法驾驶时,代为驾驶客人本人的车辆送其返家的役务,取得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的认定后开始。相对地,租车业是将事业者的车辆贷予客人,由客人本人驾驶。根据法、主管机关、以及「由谁驾驶」皆不同,是不同制度。驾驶代行的认定要件于驾驶代行的认定与营业所、随伴用车辆要件整理。

再者,附驾驶人将车贷出(附随驾驶人劳务供给的贷渡)为禁止,详如后述。连同驾驶人一并安排车辆并收取对价,即属旅客运送事业(即所谓黑车)或巴士事业的领域,成为另一许可的问题。租车以「仅贷出车辆」「由借车者驾驶」的切分为前提。

事业由谁驾驶谁的车手续主管
租车业(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业)借车的客人事业者的车(わ・れ车牌)许可国土交通大臣(运输支局)
汽车驾驶代行业代行业者客人的车认定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
一般货物、旅客运送(卡车、出租车等)事业者事业者的车许可国土交通大臣(运输局)

运送业许可的要件请见一般货物汽车运送的许可与营业所、车库要件,福祉运送请见介护出租车的许可与车库要件。

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业许可的要件与必要书类为何?

许可依国土交通省通达「贷渡人作为汽车使用者所为自家用汽车贷渡(租车)之处理」(自旅第138号。平成7年6月13日。最终改正 国自旅第286号・平成18年3月30日)所定基准审查。核心是申请人及其役员不该当消极资格,以及备妥因应事故的保险。

代表性的消极资格如:

  • 受1年以上惩役或禁锢之刑,自执行完毕或不受执行之日起未满2年者
  • 受一般旅客、货物汽车运送事业或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的许可取消,自取消之日起未满2年者
  • 申请人为不具成年人同一能力的未成年人、成年被后见人,而其法定代理人该当上述者
  • 法人之情形,其役员中有该当上述者

以公司申请时,不仅代表人,连全体役员都会被查有无消极资格。另因刑法改正,自2025年6月1日起「禁锢」整理为「拘禁刑」。何种前科、处分该当、何时满2年属斟酌事实的个别判断;行政书士支援制作涉及权利义务与事实证明的书类,但避免自行断定该当与否,该当性由所辖运输支局确认。涉及刑事案件归趋的评价为律师领域。

保险方面,通达就贷渡汽车所定补偿为参考:

补偿区分基准额之参考
对人保险每人8,000万日元以上
对物保险每件200万日元以上
搭乘者保险每人500万日元以上

以何种保险商品满足此基准、保费多少为保险公司的领域。本事务所支援整备证明加入的书类,但不涉入商品选定或加入可否。申请向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的运输支局长提出,于自家用汽车贷渡许可申请书附上记载贷渡费用与约款的书类、公司登记簿誊本(个人为住民票)、不该当消极资格的确认书、事务所别车种别配置车辆数一览表、贷渡实施计划(责任者配置、对员工的指导研修、整备管理者配置计划、保险加入状况等)。

贷渡约款、贷渡簿、车辆整备管理须准备什么?

许可后仍有持续性规则。不得为附随贷渡的驾驶人劳务供给(含驾驶人的介绍、斡旋),并须于事务所张贴此旨。贷渡费用与约款亦须张贴于公众易见之处。名义出借(将自己名义供他人利用)亦属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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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留资格、许可申请等行政手续,欢迎告诉我们您的情况。

记录方面,须备贷渡簿,记载借受人姓名住址、驾驶人姓名与驾照种类及号码、贷渡汽车登录号码、贷渡日时、行驶公里数、贷渡费用、事故相关事项等,并保存至少2年。须交付借受人记载遵守事项(运行中携带、不得接受驾驶人劳务供给等)的贷渡证,并令驾驶人携带。前年度贷渡实绩报告书与事务所别车种别配置车辆数一览表,每年5月31日前向运输支局长提出。

车辆并非事业用(绿牌),而是以自家用租车分类号码「わ」车牌(部分地区「れ」)登录。于一事务所使用乘车定员11人以上的车辆1辆以上,或一般乘用车等10辆以上时,须选任整备管理者(道路运送车辆法第50条、同法施行规则第31条之3)。乘车定员30人以上或车长逾7米的自家用巴士、灵柩车不得贷渡。自家用微型巴士另有特例(事前申报、经营实绩等)。

项目内容
车辆登录自家用「わ」「れ」车牌(非绿牌)
贷渡簿记录法定事项并保存2年以上
张贴义务贷渡费用、约款、不为驾驶人劳务供给之旨
整备管理者乘车定员11人以上1辆以上,乘用车等10辆以上
定期报告每年5月31日前提出实绩报告书等

车辆新规登录(取得わ车牌)是申请人本人或购车汽车销售店于运输支局进行的手续,与营业许可为不同工程。涉及设备、保安的整备管理者实务,由具资格的整备管理者或汽车整备事业者担当。

许可后,车辆登录与税务该分给谁?

以公司经营租车业时的分工如下。许可申请与各种申报的书类制作、代理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行政书士)以独立的事业体承办。公司设立与役员变更等登记由司法书士、法人税与消费税及车辆相关税(登录免许税、汽车税等)的申报纳税由税理士、车辆新规登录(取得わ车牌)由申请人本人或汽车销售店于运输支局、任意保险内容由保险公司、雇用员工的劳动时间与社会保险手续由社会保险劳务士、营业所物件寻找与租赁由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宅地建物取引业者)、事故赔偿纠纷与涉及刑事案件的个别法律判断由律师担当。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与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为不同的事业体。

各领域以与各具资格者、业者作为独立的事业体分别签约为前提,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受任流程请见受任流程,费用请见报酬额表,取扱业务整体请见许认可、各种申请服务。个别许可可否与必要书类的最终判断,由具资格者与所辖运输支局斟酌情形进行。

常见问题

Q. 租车业需要许可还是申报?
A. 需要许可。要将自家用汽车作为事业有偿贷渡,须受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自家用汽车有偿贷渡业许可)(道路运送法第80条第1项)。申请向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的运输支局长提出。未经许可营业,处10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98条)。

Q. 车牌会变成绿牌(事业用)吗?
A. 不会。租车以自家用租车分类号码「わ」车牌(部分地区「れ」)登录,与运送业的绿牌(事业用登录)不同。车辆新规登录本身,是申请人本人或汽车销售店于运输支局进行的另一手续。

Q. 可以附驾驶人把车贷给客人吗?
A. 不可。附随贷渡的驾驶人劳务供给(含介绍、斡旋驾驶人)为禁止,并有于事务所张贴此旨的义务。连同驾驶人安排并收取对价,会产生旅客运送事业(黑车)等另一许可的问题。租车是「仅贷出车辆」的制度。

Q. 一定要选任整备管理者吗?
A. 视所用车辆种类与台数而定。于一事务所使用乘车定员11人以上车辆1辆以上,或一般乘用车等10辆以上时,须选任整备管理者(道路运送车辆法第50条、同法施行规则第31条之3)。若仅使用未达基准的乘用车,则无选任义务。最新基准请于申请前向运输支局确认。

资料来源(第一手信息)

  • e-Gov法令检索「道路运送法」(昭和26年法律第183号)第80条(有偿贷渡。第1项、第2项)、第81条(使用之制限及禁止)、第98条(罚则。100万日元以下罚金)(参照日 2026-10-06)
  • 国土交通省「贷渡人作为汽车使用者所为自家用汽车贷渡(租车)之处理」(自旅第138号・平成7年6月13日,最终改正 国自旅第286号・平成18年3月30日。许可基准、消极资格、保险基准额、贷渡约款、贷渡簿、驾驶人劳务供给之禁止、申请书类)(mlit.go.jp。参照日 2026-10-06)
  • e-Gov法令检索「道路运送车辆法」第50条(整备管理者)、同法施行规则第31条之3(须选任之汽车种类及数)(参照日 2026-10-06)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不保证特定申请的许可可否、必要书类或审查期间。是否该当消极资格、保险基准额、整备管理者选任基准、各车种的贷渡可否与自家用微型巴士特例等细部,可能因所辖运输支局或国土交通省的运用与法律改正而异,故请于申请前以最新说明确认。许可申请与申报的书类制作、代理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行政书士),车辆新规登录(取得わ车牌)由申请人本人或汽车销售店,设立、役员变更等登记由司法书士,税务由税理士,任意保险内容由保险公司,雇用后劳务管理由社会保险劳务士,营业所物件寻找与租赁由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宅地建物取引业者),事故赔偿纠纷与涉及刑事案件的个别法律判断由律师,各自以独立的事业体分别签约后对应。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与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为不同的事业体。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个别判断由具资格者于面谈后进行。撰文为浦松 丈二(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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