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还是业务委托?开设健身房・私人教练工作室的劳务设计

浦松 丈二
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即使把健身房的教练称为「业务委托」,是否为劳动者仍以实际工作样态判断,而非契约的名称(劳动基准法第9条・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劳动基准法研究会报告)。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课程内容与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劳动者性便增强,加班费与社会保险可能被追溯。营业时间长的健身房可用1个月单位(第32条之2)・1年单位(第32条之4)变形劳动时间制设计正常工时,但深夜(22时至翌日5时)的加成工资即便用变形制仍另外发生(第37条第4项)。本文整理教练的劳动者性、变形劳动时间制、早晚加成、无人营业时段的待机,以及开业时的就业规则・36协定・社会保险。
结论(先讲重点):即使把健身房的教练称为**「业务委托」,是否为劳动者仍以实际工作样态判断,而非契约的名称(劳动基准法第9条・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劳动基准法研究会报告)。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课程内容与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劳动者性便增强,加班费与社会保险可能被追溯**。营业时间长的健身房可用1个月单位(劳动基准法第32条之2)・1年单位(第32条之4)变形劳动时间制设计正常工时,但深夜(22时至翌日5时)的加成工资即便用变形制仍另外发生(第37条第4项)。本文以社会保险劳务士的劳务管理视角,整理教练的劳动者性、变形劳动时间制、早晚加成、无人营业时段的待机,以及开业时的就业规则・36协定・社会保险,并将业务委托契约书的制作分予行政书士或律师、个别争议分予律师,以分离受任处理。
开设私人教练工作室、24小时健身房或小型健身房时,近乎抽成的教练报酬、从清晨到深夜的营业、无人・自助时段交叠在一起,雇用与业务委托的界线与劳动时间的设计会同时成为问题。本页面是为开设健身房的经营者而写。
把健身房的教练做成业务委托,劳动者性在哪里判断?
即使有「业务委托契约书」,若实际为雇用仍以劳动者处理。是否属劳动基准法第9条的「劳动者」,依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劳动基准法研究会报告(关于劳动基准法「劳动者」的判断基准)所示框架判断。核心为使用从属性:①对工作委托有无拒绝的自由;②执行业务是否受指挥监督;③对场所与时间有无拘束;④能否由他人代为提供劳务(可替代性);⑤报酬是否以时间为基础计算。另以事业者性(机械器具的负担、报酬额)与专属性为补强要素。
在健身房现场,若依时间表排入班表、公司细部指示课程进行方式与接客、禁止在他店指导,劳动者性便增强。若实际被认定为雇用,加成工资与社会保险费可能被追溯请求。业务委托与雇用的界线总论,参见业务委托与雇用的界线。
| 易提高劳动者性的情形 | 易降低劳动者性的情形 |
|---|---|
| 依公司排定的班表 | 自行决定时间与担当 |
| 课程内容与方法由公司指示 | 指导方法由本人裁量 |
| 禁止在他店・他公司指导 | 可接其他客户・他店的工作 |
| 以固定时薪・日薪支付 | 以每件成果结算 |
即使整建为业务委托,发包方仍依特定受托事业者交易适正化等相关法律(自由职业者新法。令和5年法律第25号・2024年〈令和6年〉11月1日施行)负有明示交易条件等义务。契约书的制作与合法性检查属行政书士或律师的业务。
营业时间长的健身房,变形劳动时间制如何设计?
健身房的使用偏向清晨与傍晚,依星期也有忙闲,故会检讨变形劳动时间制。1个月单位的变形劳动时间制(劳动基准法第32条之2),以就业规则或劳资协定,在1个月以内一定期间平均每周工时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事先特定各日各周的工时。1年单位的变形劳动时间制(第32条之4)须有劳资协定,对象期间平均每周40小时以内,并有1日10小时・1周52小时等上限及连续劳动日数的限制。
两者中,超过事先订定的正常工时部分或超过变形框架的部分,皆为加班而属加成工资对象。选哪个单位依忙闲周期而定,详见变形劳动时间制的选法。
| 1个月单位(第32条之2) | 1年单位(第32条之4) | |
|---|---|---|
| 劳资协定 | 就业规则亦可 | 必须 |
| 平均上限 | 每周40小时 | 每周40小时 |
| 1日・1周上限 | 无法令个别上限 | 1日10小时・1周52小时 |
| 适合的忙闲 | 月内有山谷 | 季节有山谷 |
早晨・深夜的课程,加成工资如何计算?
加成工资有多种且会重叠(劳动基准法第37条)。深夜劳动(22时至翌日5时),即便使用变形劳动时间制,于该时段工作仍须另付2成5以上的深夜加成(第4项)。超过法定工时(1日8小时・1周40小时)的加班为2成5以上,1个月超过60小时的加班部分为5成以上(中小企业亦自2023年〈令和5年〉4月1日适用)。法定假日劳动为3成5以上。
早晨的课程若非在5时前,深夜加成本身不发生,但若超过正常工时仍可能属加班加成的对象。应在工资规程中整理哪种津贴于哪个时段重叠。
| 区分 | 加成率 | 依据 |
|---|---|---|
| 加班 | 2成5以上 | 第37条第1项 |
| 月超60小时的加班 | 5成以上 | 同项但书 |
| 深夜(22时至翌5时) | 2成5以上 | 第4项 |
| 法定假日劳动 | 3成5以上 | 第1项与政令 |
无人・自助营业时段,安全照顾与劳动时间如何整理?
在24小时健身房与自助营业,无人时段可能让员工待机以开关锁、处理纠纷或回应呼叫(on call)。若此待机可评价为处于公司的指挥命令下,即使无实际作业也是劳动时间(手待时间)。劳动时间指劳动者处于使用者指挥命令下的时间,以实际客观认定,而非由就业规则或契约的订定决定,此为最高裁的立场(三菱重工业长崎造船所事件・最高裁平成12年3月9日判决)。反之,若无备呼义务而自劳动中获解放,该时间不属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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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时段的on call与巡回待机如何处理,是无人・自助店铺共通的论点,详见无人・24小时自助店铺的待机时间。另外,无人时段由1人单独勤务时的设备与联络体制,也会成为使用者安全照顾义务(劳动契约法第5条)的问题。何者属劳动时间的最终界线,由有资格者依实际情形判断。
开业时,就业规则・36协定・社会保险要先决定什么?
在开业阶段先决定、较少回头的有三项。第一是就业规则。常时使用10人以上劳动者的事业场,负有制作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报的义务(劳动基准法第89条)。在此订定变形劳动时间制、加成工资的计算基础、休息与休假。第二是36协定。要让员工加班超过法定工时或假日劳动,须缔结并申报劳资协定(即36协定)(第36条)。第三是社会保险。法人原则为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的强制适用事业所,兼职・短工时教练若符合一定要件亦加入。
以厚生劳动省的范本就业规则与36协定样式(2026年10月20日参照)为基础,配合健身房的营业型态改组。开业时先整理雇用与业务委托的界线,最能缩小日后的追溯风险。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为您做什么?
位于文京区小日向的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就健身房的开业劳务提供教练劳动者性的整理、变形劳动时间制的设计、加成工资计算基础与工资规程的整备、无人时段待机・手待时间的切分、就业规则・36协定的整备、社会保险的加入手续。咨询免费。 依内容与人数估价,收费的思考方式请参阅报酬额表,常被询问的问题请参阅常见问答。
业务委托契约书的制作与合法性检查、自由职业者新法下发包方义务的契约面,属行政书士或律师,围绕教练劳动者性的个别争议属律师的业务,将为您安排与各自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的方式。本事务所不收取转介费。
常见问题
Q. 把教练全部做成「业务委托」,就不用付加班费与社会保险吗?
A. 不由契约名称决定。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指导的内容与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实际上处于指挥命令下,便会被判断为劳动者,加班费与社会保险费可能被追溯请求(劳动基准法第9条・昭和60年12月19日劳动基准法研究会报告的判断基准)。若整建为业务委托,契约书的制作与合法性检查属行政书士或律师的业务。
Q. 24小时健身房用变形劳动时间制,就不用付教练的深夜津贴吗?
A. 不会。变形劳动时间制(劳动基准法第32条之2・第32条之4)是使正常工时配置弹性化的制度,于夜间(22时至翌5时)工作的部分仍须2成5以上的深夜加成(第37条第4项)。超过法定工时或变形框架的时间也会有加班加成。
Q. 无人营业时段只让员工「待机」,该时间是劳动时间吗?
A. 若处于公司的指挥命令下,负有备呼叫与纠纷的义务,即使无实际作业,仍属手待时间而为劳动时间(三菱重工业长崎造船所事件・最高裁平成12年3月9日判决的思路)。反之若自劳动中获解放便不属劳动时间。须依实际情形切分。
Q. 开业时,就业规则与36协定两者都必要吗?
A. 就业规则在常时使用10人以上劳动者的事业场,负有制作与申报的义务(劳动基准法第89条)。36协定若要让任何人加班超过法定工时或假日劳动,无论人数皆须缔结与申报(第36条)。社会保险对法人原则为强制适用,短工时教练符合要件亦加入。
本文的依据
- 劳动基准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号)第9条(劳动者的定义)、第32条之2(1个月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第32条之4(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第36条(加班与假日劳动的协定=36协定)、第37条第1项・第4项(加班・假日・深夜的加成工资。月超60小时为5成以上)、第89条(就业规则的制作与申报)(以e-Gov法令检索于2026年10月20日确认条文)
- 劳动基准法研究会报告「关于劳动基准法『劳动者』的判断基准」(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以使用从属性(拒绝的自由・指挥监督・场所与时间的拘束・可替代性・报酬的劳务对偿性)与事业者性・专属性等补强要素判断(2026年10月20日参照)
- 特定受托事业者交易适正化等相关法律(自由职业者新法。令和5年法律第25号。令和5年5月12日公布・2024年〈令和6年〉11月1日施行)。对发包事业者课以明示交易条件等义务。契约面的整备属行政书士或律师的业务(2026年10月20日参照)
- 最高裁判所平成12年3月9日第一小法庭判决(三菱重工业长崎造船所事件)。认定劳动时间指劳动者处于使用者指挥命令下的时间,客观认定而非由就业规则或契约的订定决定(2026年10月20日参照)
- 中小企业对月超60小时加班的加成率5成以上,自2023年〈令和5年〉4月1日适用(宽限措施废止)(2026年10月20日参照)
- 厚生劳动省的范本就业规则与36协定(加班・假日劳动协定申报)的样式(2026年10月20日参照)
本文并未决定该向谁咨询。教练劳动者性的整理、变形劳动时间制的设计、加成工资计算基础与工资规程・就业规则・36协定的整备、社会保险的加入手续,属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业务委托契约书的制作与合法性检查及自由职业者新法的契约面,属行政书士或律师,围绕劳动者性的个别争议属律师的业务,各由独立的事业体分别承接并另行签约。本事务所不收取转介费。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咨询的费用整理于报酬额表,常被询问的问题整理于常见问答。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依个别情形的判断,由有资格者于面谈后进行。执笔为浦松 丈二(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从梳理“工作方式”开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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