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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主題的勞務管理

僱用還是業務委託?開設健身房・個人教練工作室的勞務設計

牆上掛鐘與空白排班表的水彩插畫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即使把健身房的教練稱為「業務委託」,是否為勞動者仍以實際工作樣態判斷,而非契約的名稱(勞動基準法第9條・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勞動基準法研究會報告)。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課程內容與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勞動者性便增強,加班費與社會保險可能被追溯。營業時間長的健身房可用1個月單位(第32條之2)・1年單位(第32條之4)變形勞動時間制設計正常工時,但深夜(22時至翌日5時)的加成工資即便用變形制仍另外發生(第37條第4項)。本文整理教練的勞動者性、變形勞動時間制、早晚加成、無人營業時段的待機,以及開業時的就業規則・36協定・社會保險。

結論(先講重點):即使把健身房的教練稱為**「業務委託」,是否為勞動者仍以實際工作樣態判斷,而非契約的名稱(勞動基準法第9條・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勞動基準法研究會報告)。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課程內容與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勞動者性便增強,加班費與社會保險可能被追溯**。營業時間長的健身房可用1個月單位(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1年單位(第32條之4)變形勞動時間制設計正常工時,但深夜(22時至翌日5時)的加成工資即便用變形制仍另外發生(第37條第4項)。本文以社會保險勞務士的勞務管理視角,整理教練的勞動者性、變形勞動時間制、早晚加成、無人營業時段的待機,以及開業時的就業規則・36協定・社會保險,並將業務委託契約書的製作分予行政書士或律師、個別爭議分予律師,以分離受任處理。

開設個人教練工作室、24小時健身房或小型健身房時,近乎抽成的教練報酬、從清晨到深夜的營業、無人・自助時段交疊在一起,僱用與業務委託的界線與勞動時間的設計會同時成為問題。本頁面是為開設健身房的經營者而寫。

把健身房的教練做成業務委託,勞動者性在哪裡判斷?

即使有「業務委託契約書」,若實際為僱用仍以勞動者處理。是否屬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勞動者」,依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勞動基準法研究會報告(關於勞動基準法「勞動者」的判斷基準)所示框架判斷。核心為使用從屬性:①對工作委託有無拒絕的自由;②執行業務是否受指揮監督;③對場所與時間有無拘束;④能否由他人代為提供勞務(可替代性);⑤報酬是否以時間為基礎計算。另以事業者性(機械器具的負擔、報酬額)與專屬性為補強要素。

在健身房現場,若依時間表排入班表、公司細部指示課程進行方式與接客、禁止在他店指導,勞動者性便增強。若實際被認定為僱用,加成工資與社會保險費可能被追溯請求。業務委託與僱用的界線總論,參見業務委託與僱用的界線。

易提高勞動者性的情形易降低勞動者性的情形
依公司排定的班表自行決定時間與擔當
課程內容與方法由公司指示指導方法由本人裁量
禁止在他店・他公司指導可接其他客戶・他店的工作
以固定時薪・日薪支付以每件成果結算

即使整建為業務委託,發包方仍依特定受託事業者交易適正化等相關法律(自由工作者新法。令和5年法律第25號・2024年〈令和6年〉11月1日施行)負有明示交易條件等義務。契約書的製作與合法性檢查屬行政書士或律師的業務。

營業時間長的健身房,變形勞動時間制如何設計?

健身房的使用偏向清晨與傍晚,依星期也有忙閒,故會檢討變形勞動時間制。1個月單位的變形勞動時間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以就業規則或勞資協定,在1個月以內一定期間平均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的範圍內,事先特定各日各週的工時。1年單位的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2條之4)須有勞資協定,對象期間平均每週40小時以內,並有1日10小時・1週52小時等上限及連續勞動日數的限制。

兩者中,超過事先訂定的正常工時部分或超過變形框架的部分,皆為加班而屬加成工資對象。選哪個單位依忙閒週期而定,詳見變形勞動時間制的選法。

1個月單位(第32條之2)1年單位(第32條之4)
勞資協定就業規則亦可必須
平均上限每週40小時每週40小時
1日・1週上限無法令個別上限1日10小時・1週52小時
適合的忙閒月內有山谷季節有山谷

早晨・深夜的課程,加成工資如何計算?

加成工資有多種且會重疊(勞動基準法第37條)。深夜勞動(22時至翌日5時),即便使用變形勞動時間制,於該時段工作仍須另付2成5以上的深夜加成(第4項)。超過法定工時(1日8小時・1週40小時)的加班為2成5以上,1個月超過60小時的加班部分為5成以上(中小企業亦自2023年〈令和5年〉4月1日適用)。法定假日勞動為3成5以上。

早晨的課程若非在5時前,深夜加成本身不發生,但若超過正常工時仍可能屬加班加成的對象。應在工資規程中整理哪種津貼於哪個時段重疊。

區分加成率依據
加班2成5以上第37條第1項
月超60小時的加班5成以上同項但書
深夜(22時至翌5時)2成5以上第4項
法定假日勞動3成5以上第1項與政令

無人・自助營業時段,安全照顧與勞動時間如何整理?

在24小時健身房與自助營業,無人時段可能讓員工待機以開關鎖、處理糾紛或回應呼叫(on call)。若此待機可評價為處於公司的指揮命令下,即使無實際作業也是勞動時間(手待時間)。勞動時間指勞動者處於使用者指揮命令下的時間,以實際客觀認定,而非由就業規則或契約的訂定決定,此為最高裁的立場(三菱重工業長崎造船所事件・最高裁平成12年3月9日判決)。反之,若無備呼義務而自勞動中獲解放,該時間不屬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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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保險、薪資計算及勞務管理,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情況。

無人時段的on call與巡迴待機如何處理,是無人・自助店舖共通的論點,詳見無人・24小時自助店舖的待機時間。另外,無人時段由1人單獨勤務時的設備與聯絡體制,也會成為使用者安全照顧義務(勞動契約法第5條)的問題。何者屬勞動時間的最終界線,由有資格者依實際情形判斷。

開業時,就業規則・36協定・社會保險要先決定什麼?

在開業階段先決定、較少回頭的有三項。第一是就業規則。常時使用10人以上勞動者的事業場,負有製作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的義務(勞動基準法第89條)。在此訂定變形勞動時間制、加成工資的計算基礎、休息與休假。第二是36協定。要讓員工加班超過法定工時或假日勞動,須締結並申報勞資協定(即36協定)(第36條)。第三是社會保險。法人原則為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強制適用事業所,兼職・短工時教練若符合一定要件亦加入。

以厚生勞動省的範本就業規則與36協定樣式(2026年10月20日參照)為基礎,配合健身房的營業型態改組。開業時先整理僱用與業務委託的界線,最能縮小日後的追溯風險。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為您做什麼?

位於文京區小日向的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就健身房的開業勞務提供教練勞動者性的整理、變形勞動時間制的設計、加成工資計算基礎與工資規程的整備、無人時段待機・手待時間的切分、就業規則・36協定的整備、社會保險的加入手續。諮詢免費。 依內容與人數估價,收費的思考方式請參閱報酬額表,常被詢問的問題請參閱常見問答。

業務委託契約書的製作與合法性檢查、自由工作者新法下發包方義務的契約面,屬行政書士或律師,圍繞教練勞動者性的個別爭議屬律師的業務,將為您安排與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的方式。本事務所不收取轉介費。

常見問題

Q. 把教練全部做成「業務委託」,就不用付加班費與社會保險嗎?
A. 不由契約名稱決定。若公司指定班表、指示指導的內容與方法、禁止在他店工作,實際上處於指揮命令下,便會被判斷為勞動者,加班費與社會保險費可能被追溯請求(勞動基準法第9條・昭和60年12月19日勞動基準法研究會報告的判斷基準)。若整建為業務委託,契約書的製作與合法性檢查屬行政書士或律師的業務。

Q. 24小時健身房用變形勞動時間制,就不用付教練的深夜津貼嗎?
A. 不會。變形勞動時間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第32條之4)是使正常工時配置彈性化的制度,於夜間(22時至翌5時)工作的部分仍須2成5以上的深夜加成(第37條第4項)。超過法定工時或變形框架的時間也會有加班加成。

Q. 無人營業時段只讓員工「待機」,該時間是勞動時間嗎?
A. 若處於公司的指揮命令下,負有備呼叫與糾紛的義務,即使無實際作業,仍屬手待時間而為勞動時間(三菱重工業長崎造船所事件・最高裁平成12年3月9日判決的思路)。反之若自勞動中獲解放便不屬勞動時間。須依實際情形切分。

Q. 開業時,就業規則與36協定兩者都必要嗎?
A. 就業規則在常時使用10人以上勞動者的事業場,負有製作與申報的義務(勞動基準法第89條)。36協定若要讓任何人加班超過法定工時或假日勞動,無論人數皆須締結與申報(第36條)。社會保險對法人原則為強制適用,短工時教練符合要件亦加入。

本文的依據

  • 勞動基準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號)第9條(勞動者的定義)、第32條之2(1個月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2條之4(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6條(加班與假日勞動的協定=36協定)、第37條第1項・第4項(加班・假日・深夜的加成工資。月超60小時為5成以上)、第89條(就業規則的製作與申報)(以e-Gov法令檢索於2026年10月20日確認條文)
  • 勞動基準法研究會報告「關於勞動基準法『勞動者』的判斷基準」(昭和60年〈1985年〉12月19日)。以使用從屬性(拒絕的自由・指揮監督・場所與時間的拘束・可替代性・報酬的勞務對償性)與事業者性・專屬性等補強要素判斷(2026年10月20日參照)
  • 特定受託事業者交易適正化等相關法律(自由工作者新法。令和5年法律第25號。令和5年5月12日公布・2024年〈令和6年〉11月1日施行)。對發包事業者課以明示交易條件等義務。契約面的整備屬行政書士或律師的業務(2026年10月20日參照)
  • 最高裁判所平成12年3月9日第一小法庭判決(三菱重工業長崎造船所事件)。認定勞動時間指勞動者處於使用者指揮命令下的時間,客觀認定而非由就業規則或契約的訂定決定(2026年10月20日參照)
  • 中小企業對月超60小時加班的加成率5成以上,自2023年〈令和5年〉4月1日適用(寬限措施廢止)(2026年10月20日參照)
  • 厚生勞動省的範本就業規則與36協定(加班・假日勞動協定申報)的樣式(2026年10月20日參照)

本文並未決定該向誰諮詢。教練勞動者性的整理、變形勞動時間制的設計、加成工資計算基礎與工資規程・就業規則・36協定的整備、社會保險的加入手續,屬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業務委託契約書的製作與合法性檢查及自由工作者新法的契約面,屬行政書士或律師,圍繞勞動者性的個別爭議屬律師的業務,各由獨立的事業體分別承接並另行簽約。本事務所不收取轉介費。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的費用整理於報酬額表,常被詢問的問題整理於常見問答。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依個別情形的判斷,由有資格者於面談後進行。執筆為浦松 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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