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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手续(行政书士实务)

继承猎枪、空气枪、刀剑该如何处理——持有许可(公安委员会)与登录证(教育委员会)的手续

整理家庭、住宅与继承文件的示意图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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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枪、空气枪的持有许可专属本人(一身专属),不能以继承直接承接。故人的持有许可因死亡而失效,继承人欲继续持有,须自行取得新的许可。具美术品价值的刀剑,系以教育委员会的登录证持有之物,继承后须于20日内提出申报。

结论(先讲重点):猎枪、空气枪的持有许可专属本人(一身专属),不能以继承直接承接。故人的持有许可因死亡而失效,继承人欲继续持有,须自行取得新的许可。具美术品价值的刀剑,系以教育委员会的登录证持有之物,继承后须于20日内提出申报。

资料确认日:2026年10月26日。本文面向不知如何处理故人之猎枪、空气枪、日本刀的继承人,聚焦于铳炮刀剑类所持等取缔法(铳刀法)上的承接手续。继承整体的进行方式请见继承手续的检核清单;汽车等动产的名义手续请见汽车的继承、移转登记。枪炮刀剑为动产,故无须法务局的登记。条文以e-Gov法令检索核对。

继承猎枪、空气枪后,故人的持有许可能直接承接吗?

不能承接。铳刀法第3条规定,除法所定之情形外,任何人不得持有枪炮、刀剑类,其例外之一即第4条第1项的持有许可。铳刀法第4条第1项规定,为狩猎、有害鸟兽驱除或标靶射击等用途而欲持有之人,「就欲持有之枪炮等或刀剑类之各个,就其持有,须受住所地管辖之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之许可」。此许可系对人核发之物(一身专属),不似继承财产般移转予次一人。

故人的许可因死亡而丧失效力。铳刀法第8条规定,受许可之人死亡时,许可失效。至于许可证,依同条第4项,户籍法上之死亡申报义务人(同居亲属等)须「自知悉该死亡事实之日起算十日以内,返纳许可证」。因此,继承人若欲继续持有猎枪、空气枪,须自行向住所地管辖之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警察)申请新的持有许可。

项目内容
许可的性质仅本人之许可(一身专属)。不得以继承承接
死亡时的许可失效(铳刀法第8条)
许可证的返纳死亡申报义务人,自知悉死亡事实之日起10日内(同条第4项)
欲继续持有继承人向住所地之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申请新的持有许可(第4条第1项)

初次取得持有许可,须经初学者讲习、提出各种书件等依各都道府县所定之手续。具体的讲习日程、必要书件,请向管辖警察署(生活安全课)确认。

继承刀剑(美术刀剑)时,登录证的手续如何办理?

刀剑的处理,于同一铳刀法中与猎枪为不同机制。具美术品价值的刀剑,非以持有许可,而系以受「登录」之物持有。铳刀法第14条规定,就「作为美术品或骨董品而有价值之火绳式枪炮等古式枪炮,或作为美术品而有价值之刀剑类」,由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于以条例使知事掌理文化财事务之都道府县,为该都道府县知事)为登录。登录证随该物而附于物,与附于人的持有许可相对照。

以继承取得已登录的刀剑时,须提出申报。铳刀法第17条规定,「受让已登录之枪炮或刀剑类、或因继承取得、或为该等之借贷或保管委托之人」,须「于二十日以内」将其情事申报予「进行该登录事务之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亦即,将以继承取得之事实,于20日内申报予进行登录事务的教育委员会(所有者变更之申报)。若持有无登录证之刀剑,可能构成无许可、无登录之持有而违反铳刀法,故请先确认有无登录证。

区分依据手续
具美术品价值的刀剑铳刀法第14条由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登录
已登录刀剑的继承取得铳刀法第17条于20日内向进行登录事务的教育委员会申报
发现无登录证的刀剑―可能须经发现申报并受登录审查(请向管辖确认)

找不到登录证的刀剑出现时,其发现申报、登录审查的具体流程,依都道府县而异,本文未查证。请向管辖的教育委员会确认。

若遗有实包等火药类,该如何处理?

遗有实包(枪弹)等时,此等属火药类取缔法上的「火药类」。火药类取缔法第2条将火药类分为火药、爆药、火工品,实包、空包含于火工品(第2条第1项第3号ロ)。火药类的让渡、让受或废弃,原则上须经许可:火药类取缔法第17条第1项规定「欲让渡或让受火药类之人,须依经济产业省令所定,受都道府县知事之许可」;同法第27条第1项规定「欲废弃火药类之人……须依经济产业省令所定,受都道府县知事之许可」(二者皆有一定之例外)。

实务上,首先勿以自行判断移动,而向警察(掌理枪炮之生活安全课)联络为基本。猎枪用火药类的让受许可数量、无许可可处理之范围,以及继承所遗实包的具体交付对象、废弃之步骤,于法令、省令、自治体的运用中有细致之规定,本文未查证个别数量、窗口。请确认所遗火药类的种类、数量后,向管辖警察署与自治体(火药类之所管)确认。

不继续持有时,让渡或废弃如何进行?

不继续持有时,须于失效后所定期间内采取措置。铳刀法第8条第6项规定,许可失效之情形(含因死亡而失效之一定情形),受许可之人或继承人,须自失效之日起「五十日以内」,重新受许可,或采「将该枪炮等或刀剑类让售、赠与、返还予得合法持有之人,或予废弃等」之措置。限于此期间,第3条第1项(持有之禁止)不适用。期间经过后,或为防止危险而有必要时,依同条规定,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得命提出,而就枪炮等为假领置。

刀剑系以登录证而非持有许可持有之物,故不继续持有时,系附上登录证让渡予得合法持有之人,或向警察任意提出而就处分相谈。无论何者,先向警察联络、依指示而动为安全。

想针对您的情况进一步咨询?

关于在留资格、许可申请等行政手续,欢迎告诉我们您的情况。

不继续时的选择猎枪、空气枪美术刀剑
让渡予他人以让受人已取得持有许可为前提(自失效日起50日内之措置)附上登录证让渡,让受人于20日内申报
废弃、任意提出向警察联络并依指示(自失效日起50日内)向警察联络并依指示
实包等火药类让渡、废弃原则须都道府县知事之许可(火药类取缔法第17条、第27条)―

无论何者,皆伴随可能见解分歧的判断与期限管理。手续前请以管辖警察署、教育委员会、自治体的最新指引确认。

该委托谁负责什么(公安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继承整体、纠纷)?

铳刀法的手续,所管随物而分。猎枪、空气枪的持有许可为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警察),美术刀剑的登录、所有者变更申报为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书件的整理与制作支援属行政书士的业务范围,惟核发许可、登录本身者为各所管之机关。遗产分割有争执时的交涉、调解由律师担当,继承税的评价由税理士担当。枪炮刀剑为动产,故无须登记。

委托对象负责范围
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继承财产的调查,必要书件的整理、制作支援,户籍搜集
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警察)猎枪、空气枪的持有许可、失效后的措置(铳刀法第4条、第8条)
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美术刀剑的登录、继承取得的申报(铳刀法第14条、第17条)
律师遗产分割有争执时的交涉、调解,继承相关纠纷
税理士继承税的评价、申报

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四叶社会保险劳务士事务所、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各为不同事业体,均作为独立的事业体受任。请与各领域的承办人分别签约,由各受任者直接请款、收款。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

请参阅继承手续支援、受任流程、报酬金额表。继承不动产的出售由另一事业体的继承不动产咨询处理,同样须分别签约。

常见问题

Q. 故人的猎枪持有许可能照原样使用吗?
A. 不能使用。持有许可系仅本人之物(一身专属),因死亡而失效(铳刀法第8条)。继承人欲继续持有,须自行向住所地管辖之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警察)申请新的持有许可(同法第4条第1项)。许可证由死亡申报义务人,自知悉死亡事实之日起10日内返纳。

Q. 继承的日本刀要向何处申报?
A. 具美术品价值的刀剑,非以持有许可,而系以教育委员会登录之物持有(铳刀法第14条)。以继承取得已登录刀剑之人,须于20日内向进行登录事务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申报(同法第17条)。找不到登录证时,请向管辖的教育委员会、警察确认。

Q. 若遗有枪弹(实包)该怎么办?
A. 实包系火药类取缔法上的火药类(火工品)。其让渡、让受或废弃,原则上须都道府县知事之许可(同法第17条、第27条)。首先勿以自行判断移动,向管辖警察署联络并依指示而行。数量与窗口之具体依自治体运用而异,本文未查证。

Q. 不继续持有时,须于何时前处分?
A. 猎枪、空气枪须自许可失效之日起50日内,采让渡、赠与、返还或废弃予得合法持有之人等措置(铳刀法第8条第6项)。限于此期间,持有之禁止不适用。刀剑则附上登录证让渡,或向警察相谈。无论何者,先向警察联络为安全。

本文出处(第一手资讯)

  • e-Gov・铳炮刀剑类所持等取缔法(昭和33年法律第6号):第3条(持有之禁止)、第4条第1项(持有许可之用途与许可权者=住所地管辖之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第8条(许可之失效、许可证之返纳、假领置,第4项=死亡时之返纳期限10日、第6项=失效后50日内之措置)、第14条(登录、登录权者=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第17条(受继承取得已登录枪炮刀剑类等之申报=20日以内、申报予进行登录事务之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最后修正日未查证。
  • e-Gov・火药类取缔法(昭和25年法律第149号):第2条(火药类之定义。实包、空包为火工品=第2条第1项第3号ロ)、第17条第1项(让渡、让受之许可=都道府县知事。有一定例外)、第27条第1项(废弃之许可=都道府县知事)。最后修正日未查证。
  • 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警察(猎枪、空气枪之持有许可、失效后之措置、实包等之取扱)及各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美术刀剑之登录、所有者变更申报)之指引(参照日2026-10-26)。初学者讲习、必要书件格式、火药类之让受许可数量、无登录证刀剑之发现申报流程,依自治体而异,本文未查证个别数值、格式。

确认日2026-10-26。条文以e-Gov法令检索核对。初学者讲习与必要书件格式、实包等火药类之具体让受许可数量、废弃步骤、无登录证刀剑之发现申报、登录审查流程、各法令最后修正日均未查证。手续前请以管辖警察署、教育委员会、自治体的最新指引再次确认。

本文为一般资讯提供,不保证许可、登录是否获准、期间内措置之可否、手续结果。个别判断由人类有资格者确认资料后作出。撰文者为浦松丈二(行政书士、宅地建物交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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