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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手续与期限

设立公司之后,要在什么时候提交哪些文件?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法人即使只有代表人1人,也会成为社会保险的适用事业所。一旦雇用员工,劳动保险也是必要的。最容易被漏掉的是劳动保险的概算保险费申报书,它另有「自保险关系成立之日起50日以内」这个不同的期限。本文将申报文件的名称、提交处与期限整理成一览表。

结论(先讲重点):法人即使只有代表人1人,也会成为社会保险的适用事业所。一旦雇用员工,劳动保险也是必要的。最容易被漏掉的是劳动保险的概算保险费申报书,它另有自保险关系成立之日起50日以内这个不同的期限。并不是提交了成立申报书就结束了。

设立公司之后,向税务署提交的申报通常会由税理士主动告知,但劳动・社会保险这一侧往往得自己去查。其中混杂着期限很短的项目,而且在同一个「劳动保险」里就有2份期限不同的文件,因此很容易只提交其中一份就以为已经办完。

设立法人后,会被纳入哪些制度?

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即使没有雇用任何人也是必要的。 法人即使只有代表人1人,也是强制适用事业所。只要代表人有领取报酬,该代表人本身就会成为被保险人。

劳动保险(劳灾保险・雇用保险),则是从雇用劳动者之后开始。 劳灾保险,以使用劳动者的事业为适用事业。雇用保险,则是在雇用满足每周20小时以上等要件的劳动者时产生手续。只有代表人的公司没有劳动保险。

这个差异,直接就形成了申报时点的差异。

社会保险劳动保险
何时开始必要法人设立时(即使只有代表人1人)雇用第一位劳动者时
代表人的处理成为被保险人因非劳动者而不属对象(另有特别加入的制度)

要在什么时候、向哪里提交?

期限全部不同。起算日也不一致。

提交什么向哪里期限依据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新规适用届事务中心或管辖的年金事务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以内健康保険法施行規則第19条第1项/厚生年金保険法施行規則第13条第1项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资格取得届同上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以内健康保険法施行規則第24条第1项/厚生年金保険法施行規則第15条第1项
劳动保险 保险关系成立届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长或所辖公共职业安定所长自保险关系成立之日的次日起算10日以内徴収法第4条之2第1项、同施行规则第4条第2项
劳动保险 概算保险费申报书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所辖都道府县劳动局、日本银行三者之一自保险关系成立之日的次日起算50日以内徴収法第15条第1项
雇用保险 适用事业所设置届管辖事业所所在地的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自设置之日的次日起算10日以内雇用保険法施行規則第141条第1项
雇用保险 被保险人资格取得届同上至资格取得事实发生之日所属月份的次月10日为止雇用保険法施行規則第6条第1项

社会保险是两个「5日以内」,劳动保险是「10日以内」与「50日以内」,只有雇用保险的资格取得是「次月10日为止」。 这种不整齐,直接就成为疏漏的原因。

另外,法条的写法与行政的说明在表达上有出入。徴収法第4条之2第1项写的是「自其成立之日起十日以内」,但厚生劳动省的说明是「自成立之日的次日起算10日以内」。这是依日本《民法》(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140条(初日不算入)所作的同一内容的换句话说,并非矛盾。

为什么会漏掉概算保险费的申报?

因为大家以为「劳动保险的手续」只有一项。 实际上有2份文件。

  • 保险关系成立届——申报保险关系已经成立的文件(10日以内)
  • 概算保险费申报书——以预估方式申报并缴纳该年度保险费的文件(50日以内)

提交成立届之后会被赋予劳动保险号码,因此看起来手续已经完成。但是保险费的申报还没做。50日这个期限比其他项目都长,所以先搁着然后就忘了——这是最常见的流程。

而且因为期限长,等到察觉时往往已经过期。把成立届与概算保险费申报书在同一天一起提交,是最确实的做法。 提交处有时不同,但劳动基准监督署两者都受理。

概算保险费,是以该保险年度预计支付的工资总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年度结束后再申报确定保险费,结算差额(每年重复这个流程就是年度更新)。多缴的部分会被结算,因此预估即使有些偏差也还来得及补救。 不提交才是问题。

结束公司营业时,则反过来要提交确定保险费申报书。相关内容整理于结束公司时,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该怎么办

与登记、税务的申报如何区分?

是分开的。 设立后立即需要的申报,至少分为3个系统,各自负责的专业人员也不同。

系统内容属于谁的业务
劳动・社会保险新规适用届、保险关系成立届、概算保险费申报书、适用事业所设置届、资格取得届社会保险劳务士
登记设立登记、董监事变更登记司法书士
税务法人设立申报书、蓝色申报的核准申请、给与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税理士
许认可事业所需的执照・许可・申报行政书士

本事务所处理的只有第1行。 登记请洽司法书士,税务请洽税理士,我们会为您介绍,由您各自直接委任。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

另外,公司设立所伴随的章程与许认可文件制作,由公司设立・各种许认可承接,但这是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的业务,与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是各自独立的事业体。 即使两边都委托,也请另行签约,请款与汇款账户也是分开的。

至少请先掌握时间点。 社会保险的新规适用届需要登记事项证明书,因此必须等设立登记完成。另一方面,5日这个期限并不会等登记完成。实务上的做法是先把文件备齐,等登记一完成就能立刻行动。

用云端服务完成公司设立,会有什么不同?

期限这一侧,什么都不会变。 像freee会社設立这样的云端设立服务,可以沿着画面的引导制作定款、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件(依2026年8月14日参阅的公开资料)。设立本身变快,是事实。

不过,这类服务为您制作的,主要是设立(登记)与税务侧的文件。本文表中的劳动・社会保险申报——5日以内・10日以内・50日以内——在设立完成之后,才另外开始。甚至可以说,设立完成得越快,社会保险的「5日以内」就来得越早。画面的引导结束时,手续看起来全部完成了——这就是用云端完成设立之后,在劳动保险上卡住的最典型形态。

分工如前章的表。用云端设立,资格的分界线也不会改变。 软件与社会保险劳务士之间分界线的划法,写在导入了freee人事労務。那么,顾问社会保险劳务士要为我们做什么

常见问题

Q. 只有代表人1人,且董事报酬设为零。这样还需要社会保险吗?
A. 在没有支付报酬的情形下,因欠缺成为被保险人的前提,实务上有不作为适用事业所申报的情况。不过这并不是「设成零就可以不加入」这么单纯,而是依实际上是否发生报酬来判断。董事报酬要如何设定也直接牵涉税务,请与税理士并行研议。

Q. 距离设立已经过了好几个月。现在提交还可以吗?
A. 即使已经过期,申报仍会被受理。不过社会保险方面会追溯适用,该部分的保险费也会追溯发生。时间拖得越久,追溯的金额越大,因此发现后越早提交,负担就越轻。请先从整理现状开始与我们讨论。

Q. 我们是只有家人的公司,需要劳动保险吗?
A. 同居的亲属原则上被认为不属于劳动者,因此若只有这些人,可能不成为劳动保险的对象。但判断仍取决于实际状态。至于雇用保险,若另外满足业务处理要领的要件,仍有成为被保险人的余地。详情请参阅让家人成为员工时,容易卡住的3个地方

Q. 劳动・社会保险的申报,可以全部委托给你们吗?
A. 劳动・社会保险的申报,由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承接。费用刊载于报酬额表登记与税务的申报本事务所不处理,请直接委任司法书士・税理士。 那些都是各自分别的委任契约。

本文的依据

  • 健康保険法施行規則(大正15年内务省令第36号)第19条第1项(新规适用届)、第24条第1项(资格取得届)
  • 厚生年金保険法施行規則(昭和29年厚生省令第37号)第13条第1项(新规适用届)、第15条第1项(资格取得届)
  • 労働保険の保険料の徴収等に関する法律(昭和44年法律第84号)第3条、第4条之2第1项、第15条第1项
  • 労働保険の保険料の徴収等に関する法律施行規則(昭和47年劳动省令第8号)第4条第2项
  • 雇用保険法施行規則(昭和50年劳动省令第3号)第141条第1项(适用事业所设置届)、第6条第1项(资格取得届)
  • 厚生劳动省「労働保険の成立手続」(成立届10日以内・概算保险费申报书50日以内・雇用保险适用事业所设置届10日以内・资格取得届为次月10日为止)
  • 日本年金机构「新規適用の手続き」(提交时期为自事实发生起5日以内,提交处为事务中心或管辖的年金事务所)
  • 厚生劳动省「雇用保険事務手続きの手引き【第1編】適用事業所編【令和7年8月版】」
  • freee会社設立可制作・输出的文件(设立登记申请书・定款・法人設立届出書等) ―― 依freee株式会社的公开资料(2026年8月14日参阅)。功能会改版,最新请以官方网站为准
  • 条文均为2026年8月13日时点以e-Gov法令検索确认的现行条文

本文并未决定到「该向谁咨询」为止。 劳动・社会保险的申报与概算保险费的申报、资格取得的手续,是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设立登记请洽司法书士,法人设立申报书等税务请洽税理士,我们会为您介绍,由您各自直接委任。章程与许认可的文件制作由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是各自独立的事业体,请另行签约)承接。本事务所不收取介绍费。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咨询时的费用整理于报酬额表,常被询问的问题整理于常见问答

本文为一般性的信息提供。因应个别情事的判断,由具备资格者在面谈后进行。撰文者为浦松丈二(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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