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家公司工作・兼任董事,社會保險怎麼算?(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在2家以上公司或事業所同時工作,且各處都滿足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加入要件時,就在各事業所成為被保險者。因為保險依與適用事業所的使用關係而定,不依頭銜(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此時要選一個管掌自己保險的保險者(主要事業所=選擇事業所),並在事實發生起10日內由本人向選擇事業所所轄的年金事務所(事務中心)提出「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第2條)。標準報酬月額以各事業所報酬月額合算決定,保險費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的比率分攤。在多家公司兼任董事並領報酬・有使用關係時亦同。董事報酬的稅務分予稅理士,公司設立・董事變更的登記分予司法書士。
結論(先講重點):在2家以上公司或事業所同時工作,且各處都滿足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加入要件時,就在各事業所成為被保險者。因為保險依與適用事業所的使用關係而定,不依頭銜(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此時要選一個管掌自己保險的保險者(主要事業所=選擇事業所),並在事實發生起10日內由本人向選擇事業所所轄的年金事務所(事務中心)提出「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第2條)。標準報酬月額以各事業所報酬月額合算決定,保險費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的比率分攤。在多家公司兼任董事並領報酬・有使用關係時亦同。本文以社會保險勞務士的視角,整理需提出屆書的情形、保險者的選法與期限、合算與分攤、兼任董事的注意點,並將董事報酬的稅務分予稅理士、公司設立・董事變更的登記分予司法書士,以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的方式處理。
隨著副業・兼業與董事兼任擴展,1人在多個事業所滿足社會保險加入要件的情形增多。本頁面是為在2家以上公司兼任董事的經營者,與雇有「在多個事業所短時間工作、各處皆滿足加入要件」員工的勞務擔當而寫。
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在什麼時候需要提出?
是否成為社會保險被保險者,依各事業所的使用關係逐一判定。某人同時被2個以上適用事業所使用,且各處皆滿足被保險者要件時,在兩處都成為被保險者。各事業所的要件是:1週所定勞動時間・1個月所定勞動日數達一般勞動者的4分之3以上,或滿足短時間勞動者要件(週20小時以上・雇用見込超過2個月・非學生・任職處規模)。若僅一處滿足要件,就不屬二以上事業所勤務的處理。
進入這種狀態時,為把保險者整合為一處集中管理而提出的,就是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此外,勞動保險(勞災保險・雇用保險)與社會保險是不同制度,多家公司工作者的給付處理也不同。勞災的多事業所處理,另於在多個事業所工作者的勞災給付整理。
| 事業所 | 是否滿足被保險者要件 | 結果 |
|---|---|---|
| A公司・B公司皆滿足 | 是 | 兩處皆為被保險者 → 需提出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 |
| 僅A公司滿足 | 僅A | 僅A為被保險者(免提出) |
各事業所是否滿足要件,須依所定勞動時間與規模等實態判定。最終的該當判斷由有資格者進行。
保險者(選擇事業所)怎麼選、何時前要提出?
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且保險者有2個以上時,被保險者必須選擇管掌自己保險的保險者(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選協會けんぽ時連同所轄年金事務所一併選擇;選加入健康保險組合的事業所時,該組合也成為對象。此選擇的屆書即「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須在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之日(事實發生)起10日內提出(同規則第2條)。
重點在於,此屆書的提出義務在於被保險者本人,而非公司。提出處為選擇事業所所在地所轄的事務中心(年金事務所),可以電子申請・郵寄・臨櫃任一方式提出。決定的標準報酬月額與保險費額,由選擇事業所所轄的事務中心通知各事業所。
| 項目 | 內容 |
|---|---|
| 屆書名 | 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 |
| 提出義務者 | 被保險者本人 |
| 期限 | 事實發生(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之日)起10日內 |
| 提出處 | 選擇事業所所轄的事務中心(年金事務所) |
以哪個事業所為選擇事業所,決定了手續的窗口,故須併同健康保險組合的有無等一併選擇。
標準報酬如何合算、保險費如何分攤?
二以上事業所勤務被保險者的標準報酬月額,以各事業所所領報酬月額合算之額決定。之所以可能上升到單一處達不到的標準報酬等級,即因如此。保險費是依合算後決定的標準報酬月額所算之保險費額,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的比率分攤,由各事業所各繳其份。
例如A公司月報酬30萬日圓、B公司10萬日圓,則以合算40萬日圓相當的標準報酬計算保險費,再以3比1的比率分配給A・B公司(實際等級・保險費率依制度)。各事業所自薪資中扣除・繳納自家份額,被保險者本人的扣除也以分攤後之額進行。
| 項目 | 處理 |
|---|---|
| 標準報酬月額 | 以各事業所報酬月額合算決定 |
| 保險費 | 依合算後標準報酬所算保險費,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比率分攤 |
| 通知 | 由選擇事業所的事務中心向各事業所通知標準報酬・保險費額 |
合算與分攤的結果會反映到各公司的薪資計算,故收到通知後須把各事業所的扣除額對齊。具體等級與保險費額的確定,由有資格者對照通知與制度進行。
兼任董事時,特別要注意什麼?
在多家公司兼任董事時,只要與各公司間有使用關係且領有董事報酬,即可能在各該公司成為被保險者。因常勤・非常勤、報酬有無及多寡而使各公司的被保險者該當有別,故在2家以上領報酬的董事較易成為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的對象;另一方面,無報酬的非常勤董事等,也有需個別判斷的情形。外國人董事的社會保險適用有無等因董事屬性而生的論點,於外國人經營者・董事的社會保險亦有論及。
想針對您的情況進一步諮詢?
關於社會保險、薪資計算及勞務管理,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情況。
董事情形下,報酬的決定方式(定期同額給與等)與損金算入屬稅務問題,董事就任・變更的登記屬登記問題,與社會保險手續領域有別。社會保險勞務士所擔的,是各公司被保險者該當的整理、選擇事業所的屆出、對應合算・分攤的薪資計算部分。各公司被保險者該當的最終判斷,由有資格者對照使用關係與報酬實態進行。
董事報酬的稅務與登記,該向誰諮詢?
董事報酬的金額決定方式、定期同額給與或事前確定屆出給與等損金算入要件、法人稅的處理,屬稅理士的業務。公司的設立、董事的就任・退任・變更登記,屬司法書士的業務。社會保險勞務士以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只承接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的提出支援、各公司被保險者該當的整理、對應標準報酬合算・保險費分攤的薪資計算整備等勞務・社會保險部分,另行簽約。
從勞務立場看,一旦出現因兼任或副業而在多個事業所滿足加入要件之人,及早定下以哪個事業所為選擇事業所、本人在10日內屆出的程序、把各公司薪資計算對齊合算・分攤,即可防止無保險期間與保險費的過不足。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做什麼?
位於文京區小日向的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就在多個事業所工作・兼任董事者的社會保險,承接各事業所被保險者該當的整理、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的提出支援、對應標準報酬合算與保險費分攤的薪資計算整備、資格取得・喪失的手續。諮詢免費。 依內容與人數報價,費用的思路請見報酬額表,常見提問彙整於常見問答。
董事報酬的決定方式與損金算入的稅務屬稅理士,公司設立・董事變更的登記屬司法書士的領域,各以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由我們為您說明。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
常見問題
Q. 在2家公司工作,會在兩處都加入社會保險嗎?
A. 若在各公司都滿足被保險者要件(達一般勞動者的4分之3以上,或週20小時以上等短時間勞動者要件),就在兩家公司都成為被保險者。僅一處滿足者,僅該處為被保險者。兩處皆滿足時,選一個保險者並提出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該當判斷由有資格者對照勤務實態進行。
Q. 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是公司提出還是本人提出?
A. 提出義務在被保險者本人。須在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之日起10日內,向選擇事業所所轄的事務中心(年金事務所)提出「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2條)。公司則辦理被保險者資格取得届等自家份手續。
Q. 保險費會在2家公司各收全額嗎?
A. 不會。標準報酬月額以各事業所報酬合算決定為一個,再把該保險費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的比率分攤。並非在2家公司重複各收全額,而是把合算後的保險費分攤。等級與保險費額的確定依事務中心通知與制度而定。
Q. 我在多家公司兼任董事。社會保險會怎樣?
A. 只要與各公司有使用關係且領董事報酬,即可能在各該公司成為被保險者,2家以上該當時即為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的對象。無報酬的非常勤董事等也有需個別判斷的情形。董事報酬的稅務屬稅理士,董事變更的登記屬司法書士,各以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
本文的依據
- 被多個事業所雇用時的手續。事實發生起10日內由被保險者本人向選擇事業所所轄的事務中心(年金事務所)提出「被保險者所屬選擇・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標準報酬月額以各事業所報酬月額合算決定,保險費按各事業所報酬月額的比率分攤(日本年金機構的手續案內。2026年10月28日參照)
- 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保險者的選擇)。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且保險者有2個以上時,被保險者必須選擇管掌自己保險的保險者(e-Gov法令檢索於2026年10月28日確認條文)
- 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第2條(選擇的屆出)。須在同時被2個以上事業所使用之日起10日內,選協會時向厚生勞動大臣、選健康保險組合時向該組合屆出(e-Gov法令檢索於2026年10月28日確認條文)
- 被保險者的意義(被適用事業所使用之人成為被保險者)=健康保險法第3條・厚生年金保險法第9條,含厚生年金保險標準報酬・被保險者的相關規定(e-Gov法令檢索於2026年10月28日確認條文)
- 短時間勞動者的加入要件(週20小時以上・雇用見込超過2個月・非學生・任職處厚生年金被保險者數達一定以上〔2027年9月前51人以上,同年10月起36人以上〕。月薪8.8萬日圓要件已於2026年10月1日廢除)(日本年金機構案內。2026年10月28日參照)
本文未決定應向誰諮詢。各事業所被保險者該當的整理、二以上事業所勤務届的提出支援、對應標準報酬合算・保險費分攤的薪資計算整備、資格取得・喪失的手續,屬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董事報酬的決定方式與損金算入的稅務屬稅理士,公司設立・董事變更的登記屬司法書士的領域,各以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的費用整理於報酬額表,常見提問見常見問答。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因應個別情形的判斷,由有資格者於面談後進行。撰文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從梳理「工作方式」開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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