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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費用的思考方式

社會保險勞務士的顧問費,究竟是什麼的對價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顧問費的內容因事務所而異。多數事務所是包含「諮詢+基本手續」的包套費用,四葉則把顧問費定位為只對諮詢收費,手續即使是顧問客戶也逐件申領。為什麼這樣設計、與包套型相比會有什麼不同,我們毫不隱瞞地寫下來。

結論(先講重點):社會保險勞務士的顧問費,內容因事務所而不同。多數是包含「諮詢+基本手續」的包套費用,四葉則設定為只對諮詢收費。手續即使是顧問客戶,也逐件申領費用。同樣是每月33,000日圓,包含的東西並不一樣。

想比較社會保險勞務士的顧問費時,會發現金額大多落在相近的區間,實際支付的總額卻因事務所而不同。理由很單純,因為顧問費裡包含什麼並沒有統一

顧問費裡通常包含什麼?

多數事務所的顧問費包含以下項目。

  • 勞務相關的諮詢
  • 法令修正的通知
  • 入職、離職等基本手續
  • 算定基礎届(標準報酬月額的年度計算申報)、年度更新(勞動保險費的年度申報)等年度手續

第三項與第四項通常也包含在內。因此,很多事務所才能說「只要付了顧問費,1名員工的入職手續不另外收費」。

這樣做有其合理性。從事業主來看,每月金額固定,而且手續也一併處理,比較容易理解。從事務所來看,逐件請款的事務也會減少。

四葉為什麼沒有採用這種形式?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的顧問費,只是勞務諮詢的對價。勞動社會保險的手續,即使是顧問客戶,也依報酬額表所載金額逐件申領。

理由有三個。

第一,不希望諮詢變成「附贈品」。 在含手續的顧問費之下,沒有發生手續的月份,容易讓人覺得「什麼都沒做卻要付錢」。我們希望明確地把諮詢放在主位、手續放在從位。

第二,不希望因手續數量而產生不公平。 如果人員進出多的事業所與少的事業所付同樣的顧問費,總有一方吃虧。人員流動越激烈的行業,越能從包套費用中受益。反過來說,就是人員進出少的事業所在承擔這部分。

關於薪資核算的定價,我們寫在委託社會保險勞務士處理薪資核算,要花多少錢

第三,不希望對諮詢設限。 作為不含手續的交換,諮詢不設次數與時間的限制。我們沒有規定「幾次為限」「幾小時為限」。

這個設計還有後續。把薪資計算等每月的作業,以freee切換為自行處理(內製)的體制建構支援,包含在顧問費之內。 把手續與薪資計算包括在顧問費裡的事務所,顧問先越是走向內製,顧問費的依據就越單薄。四葉的顧問費是諮詢的對價,因此即使支援切換為內製,顧問費的意義也不會改變——反而以設定的設計、每月結算的諮詢這些形式,諮詢的比重會增加。內製這個選項的內容,寫於想以freee自行計算薪資。該委託社會保險勞務士什麼

同樣的月費,總額會有什麼不同?

這一點我們明白寫出來。既然手續另計,手續多的年度,總額就會比包套型的事務所高。

一般的包套型四葉
顧問費諮詢+基本手續僅諮詢
入職、離職的手續多半包含在顧問費內逐件申領
算定基礎届、年度更新多半包含在顧問費內逐件申領
諮詢的次數與時間也有事務所設限不設限
薪資核算多為另外收費另外收費(與顧問契約成套)。以freee切換為內製的支援包含在顧問費之內

若只把收費表上的月費並列比較,四葉看起來比較便宜。這並不正確。 因為還要加上手續的部分。評估時,請先估算一年大約會發生多少手續,用總額來比較。

可以只委託手續嗎?

四葉不承接。我們不接受只委託手續的原因是,在未掌握實際情況的狀態下,有可能依錯誤的前提處理。

例如,假設收到「請提出資格取得届(取得被保險人資格的申報)」的委託。只是填表的話很簡單,但這位員工一週工作幾小時、僱用契約是怎麼訂的、與其他員工之間是否取得均衡——在不了解這些的情況下處理,可能會漏掉應該加保的人,或反過來把不屬於對象的人加進去。事後回溯更正,要花上多得多的時間與金錢。

法人與個人事業主的客戶,我們以簽訂顧問契約為前提承接。不過,障害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的諮詢(個人客戶)不以顧問契約為前提。這部分我們直接受理本人或家屬的委託。

規程因應法令修正,每次都要收費嗎?

不收費。本事務所製作的規程,因法令修正而需要修改相關條文與辦理申報時,包含在顧問費內承接。次數不設限制。

勞動相關法令幾乎每年都有修正。如果每次修改就業規則都要收費,那麼當初製作規程這件事本身就變成了負債。因公司自身需求而修改時,我們會申領「就業規則 變更」的費用;但因應法令修正的追隨,在顧問費之內進行。

常見問題

Q. 諮詢一個月最多幾次?
A. 我們不設次數與時間的限制。顧問費是諮詢的對價,設限會與其宗旨不符。

Q. 第一次諮詢就要收費嗎?
A. 第一次諮詢60分鐘以內免費。未進入顧問契約時,第二次以後的諮詢,每小時申領11,000日圓(含稅)。簽訂顧問契約後的諮詢包含在顧問費內。

Q. 顧問費是依員工人數決定的嗎?
A. 依對象人數的級距決定。從4人以下每月22,000日圓(含稅)起,到25至29人的77,000日圓(含稅)為止,以5人為一階。30人以上另行估價。對象人數為董監事與員工的合計(包含工讀生與兼職人員),並非社會保險的被保險人數。惟級距僅為參考,顧問費為諮詢的對價,本事務所將依諮詢的內容與數量估價。

Q. 顧問客戶的手續會有折扣嗎?
A. 不會。手續只承接顧問客戶的委託,因此沒有可以比較的對象。由於我們不會只承接未簽顧問契約者的手續,所以沒有「顧問客戶價」這種概念。

本文的依據

  • 社會保險勞務士法(昭和43年法律第89號)第2條第1項第1號・第2號・第3號、第27條
  •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的收費刊載於報酬額表。金額均為含稅。
  • 關於其他事務所收費體系的敘述,是根據2026年8月時點公開的多家社會保險勞務士事務所收費表整理出的一般傾向。並非表示個別事務所的契約內容。

本文為一般性的資訊提供。針對個別情況的判斷,由具備資格者於面談後進行。撰文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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