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外国人的事业主在「雇用管理指针」上的努力义务是什么——从招募到雇用管理、离职的确认要点

浦松 丈二
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外国人雇用管理指针,是就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7条(事业主的努力义务)所定事项,依第8条由厚生劳动大臣所定的告示,汇整了事业主应努力的事项——从招募・录用到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的适用、咨询体制、离职时的援助。与此另有第28条的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为法律上的义务。2026年5月29日公布的告示第227号曾部分修正,分阶段适用(本则多数自令和9年4月1日起)。
结论(先讲重点):外国人雇用管理指针,是就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7条(事业主的努力义务)所定事项,依第8条由厚生劳动大臣所定的告示,汇整了事业主应努力的事项——从招募・录用到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的适用、咨询体制、离职时的援助。与此另有第28条的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为法律上的义务。本文为一般性说明。
本文面向招募・雇用中国・台湾等外国人人才的事业主与人事负责人,整理「关于外国人劳工雇用管理之改善等、事业主为妥适因应所应遵循之指针」(厚生劳动省告示。以下称「雇用管理指针」)从招募到离职要求了什么的整体样貌。劳动条件明示的细目整理于对外国人劳工的劳动条件明示——2024年修正与母语配虑,安全卫生教育整理于外国人劳工的安全卫生教育与母语的劳动灾害防止。本文仅为制度介绍。
「外国人劳工雇用管理指针」要求了什么?
雇用管理指针,是国家以告示具体揭示事业主为改善外国人劳工的雇用管理、促进其再就业而应努力采取的事项。其依据为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7条定事业主的努力义务,第8条为厚生劳动大臣就该等事项订定指针的依据。贯穿全体的思路是「遵守劳动关系法令・社会保险关系法令,不以国籍为由歧视,使外国人得在在留资格范围内发挥能力」。
| 项目 | 内容 |
|---|---|
| 名称 | 关于外国人劳工雇用管理之改善等、事业主为妥适因应所应遵循之指针(厚生劳动省告示) |
| 依据 | 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 第7条(事业主的努力义务)・第8条(指针的依据) |
| 性质 | 事业主的努力义务(指针)。另有第28条的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为法律上的义务 |
| 近期修正 | 2026年(令和8年)5月29日公布的厚生劳动省告示第227号部分修正。分阶段适用(本则多数自令和9年4月1日起) |
雇用管理指针近年已数次修正,纳入以母语・平易日语说明等内容。最近一次,于2026年(令和8年)5月29日公布修正告示(厚生劳动省告示第227号),分阶段适用,本则多数自令和9年4月1日起适用。因此在实务使用前,请以厚生劳动省的最新版确认适用时期与现行条文(2026年10月参照)。
在招募・录用阶段要注意什么?
招募・录用是指针要求具体配虑的入口工序。要点是把条件以能理解的方式揭示,并确认是否为在留资格上可从事该工作之人。
- 招募时的明示:对应从事的业务内容・薪资・劳动时间・就业场所・劳动契约期间・劳动社会保险关系法令的适用,应以交付书面等方式努力明示。
- 以母语等理解:劳动条件的明示与变更的说明,应以母语或平易日语等外国人劳工能理解的方式努力进行。
- 录用前的在留资格确认:对拟录用者,应事先确认其于录用后从事的业务,在在留资格上是否为获准从事者。不可使不被获准者从事该工作。
- 自国外的媒介:接受居住于国外者的媒介时,应利用具有许可・届出的职业介绍事业者。
使之从事在留资格范围外的工作,可能被评价为助长非法就劳。录用前应以在留卡确认在留资格・在留期间・有无就劳限制,有疑问时向在留资格的专家咨询较为安全。
在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社会保险上事业主应做什么?
录用后的雇用管理,指针除要求遵守与日本人相同的法令外,也要求对其为外国人一事作出配虑的因应。
| 领域 | 事业主应努力者 |
|---|---|
| 劳动条件 | 不以国籍为由对薪资・劳动时间等作歧视性处理。劳动时间的妥适掌握、加给薪资・年度有薪休假等法令遵守 |
| 安全卫生 | 以母语等能理解的方式实施安全卫生教育。健康检查、为防止劳动灾害的日语教育・标示的巧思 |
| 劳动・社会保险 | 符合要件时适用劳灾保险・雇用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并办理手续。保险给付请求所需的援助 |
| 咨询・申诉 | 整备易于咨询的体制、因应申诉与咨询 |
| 生活支援 | 日语教育与生活咨询等,对适应职场・生活安定的配虑 |
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的适用,不问国籍而由要件决定。不得有「因为是外国人就不加入」的处理。劳动条件的明示与安全卫生教育的细目整理于上列相关文章,请一并确认。
离职・解雇时的援助与届出是什么?
指针在外国人劳工离职的场面也要求事业主的配虑。此外,于雇入・离职之际另有法律上的届出义务。
- 解雇的预防・再就业援助:对因事业缩小等而不得已离职的外国人,应努力预防解雇并援助再就业。
- 离职时的证明等:离职时,应依请求作出证明,并对归国・在留资格相关手续作出配虑。
- 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义务):新雇入外国人时,或其所雇用的外国人离职时,应将姓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向厚生劳动大臣(Hello Work)届出(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28条)。特别永住者,以及在留资格为「外交」「公用」者,为届出对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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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状况届出并非努力义务,而为法律上的义务,怠于办理可能成为3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对象。届出的样式・期限整理于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于何时・如何提出。
在留资格或纠纷要转介给谁?
雇用外国人相关的作业,承办者各有分工。沿雇用管理指针的劳务管理・就业规则・社会保险,以及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是社会保险劳务士可协助的领域;而在留资格本身的手续与纠纷,则为其他专家的领域。
| 论点 | 由谁承办 |
|---|---|
| 沿雇用管理指针的劳务管理・就业规则、社会保险的适用、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 | 社会保险劳务士(本事务所) |
| 在留资格的取得・变更・更新、认定证明书的申请 | 行政书士(为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 |
| 解雇・不续约等纠纷、诉讼・调解代理 | 律师(为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 |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协助沿雇用管理指针的劳务管理・社会保险的适用・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在留资格的手续引介至行政书士,解雇等纠纷引介至律师,均以各自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的形式衔接(不收取介绍费)。公司端请协助在留卡的确认与内部规程的整备。本文仅为指针整体样貌的介绍,不就个别因应的可否作判断。
常见问题
Q. 不遵守外国人雇用管理指针有罚则吗?
A. 雇用管理指针本身,是依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7条的事业主努力义务,不会立即科处罚则。但指针所前提的个别法令,如禁止以国籍为由的歧视、劳动与社会保险的适用等,另有各自的义务与罚则。又,第28条的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为法律上的义务,怠于办理可能成为3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对象。
Q. 招募・录用时特别应确认什么?
A. 应以母语或平易日语等能理解的方式,努力明示业务内容・薪资・劳动时间・就业场所・契约期间・劳动与社会保险的适用。并于录用前以在留卡等确认其在在留资格上是否可从事该业务。不可使不被获准者从事。
Q. 外国人也需要加入社会保险吗?
A. 劳灾保险・雇用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的适用,由劳动时间与雇用形态等要件决定,而非由国籍决定。符合要件时,须与日本人同样适用并办理手续。「因为是外国人就不加入」的处理违反指针・法令。保险给付请求所需的援助亦被要求。
Q. 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是否全员为对象?
A. 对象为新雇入的外国人与离职的外国人,将姓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向厚生劳动大臣(Hello Work)届出。但特别永住者,以及在留资格为「外交」「公用」者,为对象之外。须注意其并非努力义务,而为法律上的义务。
本文依据
- 指针的依据:劳动施策之综合推进并劳动者之雇用安定及职业生活之充实等相关法律(昭和41年法律第132号)第7条(事业主的努力义务)・第8条(厚生劳动大臣订定指针的依据)。指针本文的趣旨以因应法第7条所定事项为目的,修正告示的前文则以第8条为依据(e-Gov法令检索・厚生劳动省告示。施行日・最终修正请逐次确认)
- 指针的名称・内容:关于外国人劳工雇用管理之改善等、事业主为妥适因应所应遵循之指针(厚生劳动省告示)。招募・录用的明示与在留资格确认、以母语等理解、禁止以国籍为由的歧视性处理、安全卫生教育、劳动・社会保险的适用、咨询体制、解雇的预防・再就业援助等(厚生劳动省「致雇用外国人的事业主」及指针本文,2026年10月参照)
- 近期修正:2026年(令和8年)5月29日公布的厚生劳动省告示第227号部分修正。分阶段适用,本则多数自令和9年4月1日起(第1条规定自令和8年6月14日、第2条规定自令和8年10月1日起适用。独立行政法人劳动政策研究・研修机构的刊载及厚生劳动省告示,2026年10月参照;现行条文请以最新版确认)
- 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28条。新雇入外国人时或其离职时,将姓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向厚生劳动大臣届出。特别永住者与在留资格「外交」「公用」者为对象之外(厚生劳动省・e-Gov法令检索,2026年10月参照)
- 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社会保险劳务士法第2条
本文并不代为决定该向谁咨询。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就沿雇用管理指针的劳务管理・就业规则、社会保险的适用、外国人雇用状况届出提供咨询。在留资格的取得・变更・更新引介至行政书士,解雇等纠纷引介至律师,均以各自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的形式衔接(不收取介绍费)。费用整理于报酬额表,常见问题整理于常见问答。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提供。指针的哪些事项被要求至何种程度、个别的雇用管理・届出的要否等判断,因在留资格、雇用形态、修正的施行时期而异。制度的适用与个别判断,须依最新的一次信息(厚生劳动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e-Gov等)与个别情况,于面谈后由有资格者进行。执笔为浦松丈二(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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