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定期健康诊断,义务范围到哪里?费用与时间由谁负担?

浦松 丈二
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定期健康诊断是雇主的义务,对恒常使用的劳工每年1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4条)。费用原则由雇主负担;受诊时间的工资,一般健诊由劳资协议,特殊健诊作为劳动时间支付。健诊实施属产业医・医疗机关,税务属税理士,各自作为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
结论(先讲重点):定期健康诊断是雇主的义务,对恒常使用的劳工每年1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4条)。费用原则由雇主负担;受诊时间的工资,一般健诊由劳资协议,特殊健诊作为劳动时间支付。
雇用员工后必须实施健康诊断,话虽如此,经营者常卡在「对象到谁」「兼职如何」「费用与受诊时间的工资由谁负担」。本文依序整理实施义务的范围与费用・时间的处理。
定期健康诊断,对谁・何时有实施义务?
雇主须对恒常使用的劳工实施医师的健康诊断(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第1项):雇入时(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3条)及其后每年1次(第44条)。此义务不问人数,未使其受诊即属违规。
| 区分 | 依据 | 时期 |
|---|---|---|
| 雇入时健康诊断 |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3条 | 雇入恒常使用的劳工时 |
| 定期健康诊断 |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4条 | 每年1次 |
| 特定业务从业者健诊 |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5条 | 配置替换时及每6个月以内1次(年2次) |
| 特殊健康诊断 | 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第2项・第3项与各特别规则 | 对从事有害业务的劳工定期实施 |
兼职・短时间劳工,从何时起成为对象?
「恒常使用的劳工」不仅含正职,亦含一定的兼职・短时间劳工。依行政通达的概估,同时符合以下两者的短时间劳工为对象。
| 要件 | 内容 |
|---|---|
| 契约期间 | 无期限,或因更新而预计使用1年以上(特定业务从业者为6个月)/已使用1年以上(同6个月) |
| 劳动时间 | 1周所定劳动时间为同种业务通常劳工的4分之3以上 |
未达4分之3但约2分之1以上者,则以实施为宜。并非兼职即一律非对象。此基准与社会保险加入判定不同,勿混淆。短时间劳工的社会保险请见106万圆之墙撤废后雇主应做的事。
深夜业等特定业务从业者的年2次健诊是什么?
从事含深夜业之业务,或暑热・寒冷・坑内・有害放射线等特定业务的劳工,须于配置替换时及每6个月以内1次(即年2次)实施健康诊断(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45条)。较一般定期健康诊断每年1次次数加倍。深夜业广泛出现于零售・外食・运送・警备・加油站等。胸部X光等部分项目每年1次即足,血压・血液・心电图等则每年2次。与深夜业劳务的关系请见加油站的劳务与危险物人员配置。50人以下事业场压力检测的动向请参阅压力检测扩大至50人以下。
有机溶剂・石绵等特殊健康诊断在何种情形需要?
从事有害业务的劳工,除一般健康诊断外,尚须依各业务的特别规则实施特殊健康诊断(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第2项・第3项)。
| 业务 | 依据规则 |
|---|---|
| 处理有机溶剂的业务 | 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 |
| 处理铅的业务 | 铅中毒预防规则 |
| 处理特定化学物质的业务 | 特定化学物质障害预防规则 |
| 处理石绵的业务 | 石绵障害预防规则 |
| 暴露于电离放射线的业务 | 电离放射线障害防止规则 |
| 高压室内・潜水的业务 | 高气压作业安全卫生规则 |
特殊健康诊断为从事对象业务期间持续的义务,于配置替换时及定期实施。部分物质于停止业务后仍要求一定的健康管理。
健诊的费用与受诊时间的工资由谁负担?
因法令课予雇主实施义务,费用应由雇主负担(行政通达)。而受诊时间的工资,则依健诊种类而异。
| 对象 | 费用 | 受诊时间的工资 |
|---|---|---|
| 一般健康诊断(雇入时・定期・特定业务) | 雇主负担 | 应由劳资协议定之(并非当然有工资支付义务,但以支付为宜) |
| 特殊健康诊断 | 雇主负担 | 作为劳动时间支付工资 |
想针对您的情况进一步咨询?
关于社会保险、工资计算及劳务管理,欢迎告诉我们您的情况。
一般健康诊断的受诊时间是否有薪,宜于就业规则或劳资协定明确,以防纠纷。恒常使用50人以上劳工的事业场,实施定期健康诊断时须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长提交定期健康诊断结果报告书(样式第6号)(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52条)。
实施・报告・费用处理由谁负责?
健康诊断本身的实施与特殊健康诊断属产业医・医疗机关的领域。健诊费用的税务处理属税理士的领域。实施体制的设计、受诊时间工资于就业规则・劳资协定的落实、定期健康诊断结果报告书的制作・提交等劳务由社会保险劳务士负责。各自作为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本所不收取介绍费。
常见问题
Q. 每周3天的兼职也需要健康诊断吗?
A. 若契约预计持续1年以上,且1周所定劳动时间为同种业务通常劳工的4分之3以上,即为定期健康诊断的对象(行政通达概估)。未达4分之3但约2分之1以上者以实施为宜。此与社会保险加入基准不同,应分别判断。
Q. 健康诊断费用可否让员工负担?
A. 不可。因健康诊断系法令课予雇主实施义务,费用应由雇主负担(行政通达)。让员工自费并不适当。关于受诊时间工资,一般健诊由劳资协议定之,特殊健诊须作为劳动时间支付。
Q. 员工不愿受健康诊断,可以拒绝吗?
A. 劳工有受诊义务,但亦可改受雇主指定医师以外之医师的健康诊断并提交证明结果的书面(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第5项)。因雇主须履行实施义务,宜于就业规则订定要求受诊的规定并依实况运用。个别对应将因个案而异。
Q. 50人以下的公司也需提交报告书吗?
A. 定期健康诊断结果报告书的提交义务,课予恒常使用50人以上劳工的事业场(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52条)。50人以下无提交义务,但健康诊断的实施义务本身不问人数皆有。50人以下仍须实施与记录。
本文根据
- 劳动安全卫生法(昭和47年法律第57号)第66条第1项(雇主须对劳工实施医师的健康诊断)・第66条第2项・第3项(有害业务的特殊健康诊断)・第66条第5项(劳工可改受雇主指定以外医师的健康诊断并提交证明结果的书面)
-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昭和47年劳动省令第32号)第43条(雇入时健康诊断)・第44条(定期健康诊断・每年1次)・第45条(特定业务从业者健诊・配置替换时及每6个月以内1次,胸部X光等部分项目每年1次即足)・第52条(恒常使用50人以上劳工的雇主须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长提交定期健康诊断结果报告书〈样式第6号〉)
- 特殊健康诊断的各特别规则(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铅中毒预防规则・特定化学物质障害预防规则・石绵障害预防规则・电离放射线障害防止规则・高气压作业安全卫生规则等)
- 短时间劳工健康诊断对象(契约期间与所定劳动时间4分之3以上的概估,2分之1以上以实施为宜)的行政通达(兼职劳工雇用管理改善等相关法律施行通达)
- 健康诊断费用由雇主负担的行政解释(昭和47年9月18日发基第602号),以及受诊时间工资的考量(一般健诊由劳资协议,特殊健诊作为劳动时间)── 厚生劳动省的说明(2026年10月1日参照)
- 个别劳工是否属「恒常使用的劳工」、受诊时间是否有薪的就业规则・劳资协定订定方式,将因个案而异。本文不作个别结论(未验证)
本文为一般性资讯提供。依个别情事的判断,由有资格者于面谈后进行。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就健康诊断实施体制的设计、受诊时间工资于就业规则・劳资协定的落实、特定业务・特殊健康诊断对象的整理、定期健康诊断结果报告书的制作・提交提供咨询。健诊的实施与特殊健诊属产业医・医疗机关、费用的税务处理属税理士。各自作为独立的事业体另行签约,本所不收取介绍费。常见问题整理于常见问题。撰文为浦松丈二(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从梳理“工作方式”开始,好吗?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文京区小日向・东京Metro丸之内线“茗荷谷”站 步行5分)从劳务现状的整理开始协助您。
LINE直接连到代表・浦松丈二本人。24小时均可发送信息,将依序回复。
东京Metro丸之内线“茗荷谷”站 步行5分|周二・周三 10:00〜19:00/周一・周四〜周日 18:0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