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残障福祉・团体家屋的人事劳务
护理与残障福祉事业所,须重视人员体制与指定基准、加算要件之间的一致性。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除开设后的工资计算、一般手续与劳务咨询外,也接受兼顾人员配置的就业规则与排班设计咨询。
代表社会保险劳务士亦为申请取次行政书士。我们兼顾开设前的申请与开设后的运营,并按业务整理各自的合同范围。
出勤资料的确认与确定,以及工资计算结果的最终批准,由公司负责。
重点行业:残障福祉・团体家屋
残障福祉与团体家屋是四葉的重点行业。针对招聘、排班、工资、社会保险与处遇改善等负担,以主力服务人事部全包方案支持开设后的人事劳务。
初期导入除共通报价表所列7项外,亦包含权限设置与基本操作说明。社会保险资料设置与新规适用申请代办是不同工作。
人事部全包方案(外部人事部服务)
- 月费 · 工资计算对象人数 1
- 16,500日元 (含税)
- 初期导入费 · 标准导入
- 55,000日元 (含税)
- (签订一定期限的顾问合同时,也可能免收此费用。)
- 适用于全新导入、无既有数据迁移,且工资与出勤制度属于标准设置的情况。
- 初期导入费 · 流程设计・数据迁移
- 88,000日元起 (含税)
- 适用于既有数据迁移,或津贴、工作形式、审批流程较复杂的情况。
月费包含freee人事劳务Standard使用费及LINE打卡功能,不含freee会计或其他freee产品。
按目前情况选择两种初期导入方式
标准导入
- freee基本设置(含权限与社会保险资料)
- 员工登记
- 一般津贴与通勤费设置
- LINE打卡设置
- 首次工资计算与基本操作说明
流程设计・数据迁移
- 标准导入的内容
- 既有数据迁移
- 工资制度、津贴、扣除项目与工作形式设置
- 含审批流程的工作流程设计
- 首次工资测试与计算
开始工作前先确认工作内容,并以书面一并列出月费、初期导入费与另行收费的业务。
| 工资计算对象人数 | 月费 |
|---|---|
| 1 | 16,500日元 |
| 2 | 22,000日元 |
| 3 | 33,000日元 |
| 4 | 44,000日元 |
| 5 | 44,000日元 |
| 6 | 55,000日元 |
| 7 | 55,000日元 |
| 8 | 55,000日元 |
| 9 | 55,000日元 |
| 10 | 55,000日元 |
| 11+ | 55,000日元 + (工资计算对象人数 − 10) × 3,300日元 |
超过10人后,每增加1人,月费加收3,300日元 (含税)
可委托的工作
- 工资计算
- 一般社会保险与雇用保险手续
- 日常劳务咨询
- 招聘条件与职位内容的咨询、审阅
- 中文基本说明
- 外国人雇用与在留资格基本咨询(顾问合同内不另收费)
- freee设置与每月操作支持(初期导入另行收费)
由公司负责
- 出勤资料的确认、修正与确定
- 工资计算结果的最终批准
- 提供人事变动信息
- 必要的公司内部批准
另行收费
- 社会保险新规适用
- 劳动保险成立与雇用保险设置
- 在留资格申请
- 年末调整
- 完整招聘流程外包(RPO)
- 专业翻译与长时间口译
出勤资料的确认与确定,以及工资计算结果的最终批准,由公司负责。
社会保险资料设置不包含新规适用申请。在留资格申请以行政书士业务另行签约;年末调整可另行收费承办,抚养扣除等税务判断与税务咨询则为您介绍税理士。
随员工人数增加,工资计算、手续、freee使用额度与咨询工作量也会增加,因此按人数区间收取固定月费。
月费包含每月工资计算、工资明细、社会保险费率更新、一般劳务咨询,以及资格取得与丧失、被扶养者变更、月额变更申报、奖金支付申报、算定基础申报、劳动保险年度更新等一般手续。亦包含外国人雇用基本咨询与中文基本说明。
月费内的招聘支持限职位、招聘条件、工资条件的咨询,以及雇用合同与劳动条件通知书的审阅。招聘计划、职位新写或改写、招聘流程设计、定期会议及条件设计资料制作,属招聘劳务支持加购项目;完整RPO另行报价。
月费不含出勤汇总、打卡修正、漏打卡确认、加班汇总及带薪假余额管理。新规适用、劳动保险成立、雇用保险设置、新设法人的初期劳务、年末调整、完整RPO、专业翻译、长时间口译、争议案件、大量入离职及以往工资修正,也不在月费范围内。所需支持与费用另行确认。
可以委托哪些工作?
- 每月工资计算、一般社会保险与雇用保险手续、日常劳务咨询
- 招聘条件与职位咨询、雇用合同及劳动条件通知书的审阅
- 就业规则与工资规程的制作、修订(含夜班、宿直与变形工时制)
- 兼顾人员配置基准的排班与出勤工作流程设计
- 按处遇改善加算的工资要件完善规程,支持工资改善额计算
- 工伤等一般手续范围外的个别手续咨询
就业规则、工资规程的制作或修订,及处遇改善的工资设计与计算支持等,并非一律包含于月费。确认现有规程及事业所情况后,会在着手前说明工作范围与费用。排班与出勤流程设计,与每月出勤汇总、打卡修正代办是不同工作。
团体家屋的世话人应采用全职还是非全职?
无法一概而论。可从以下4点整理判断材料。
- 该服务类别的指定基准,是否要求此职种配置全职人员
- 就业规则所定的工时为何,即常勤换算的分母
- 工作时数与天数是否符合社会保险被保险人的条件
- 夜间支持采用轮班还是宿直方式
夜间支持如何计入工作时间?
处理方式依实际工作状况而异。一般可作以下区分。
- 夜班:执行一般业务的时段,整体属工作时间;深夜原则为22时至次日5时,涉及深夜加成工资(劳动基准法第37条第4项)。
- 宿直:平时几乎无需工作的值勤。经主管劳动基准监督署长许可后,可排除工时与休息规定的适用(劳动基准法第41条第3项)。
- 小睡・待命:为应对呼叫而等待的时间是否属工作时间,按受约束的程度判断。
未取得宿直许可却按宿直处理,日后可能产生未付工资问题。是否需要许可及申请方式,将于面谈时说明。
开设时,就业规则与社会保险应何时备妥?
| 工作 | 时机参考 | 依据・备注 |
|---|---|---|
| 明示劳动条件 | 签订雇用合同时 | 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 |
| 制作及申报就业规则 | 经常雇用10人以上时 | 劳动基准法第89条。未满10人,也可能因指定基准或加算要件而需要 |
| 社会保险新规适用 | 符合适用事业所条件时 | 健康保险法・厚生年金保险法;申报期限由相关事实发生起算 |
| 劳动保险成立 | 雇用劳动者时 | 劳动保险征收法・雇用保险法 |
各申报的具体期限,将于面谈时说明。新规适用、保险成立等开设手续在月费之外另行收费。
尚未开设的事业者也能咨询吗?
可以。开设前需整理物件、指定申请与劳务体制。物件由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指定申请文件由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劳务体制由本事务所各自另行签约承办。3家事务所同址,但为独立事业体,费用及收款亦分开。可仅委托所需部分。
许可、指定申请及处遇改善的行政提交文件属行政书士业务;工资、社会保险、劳务及处遇改善的工资制度设计属社会保险劳务士业务,各自另行签约、另行收费。各事务所直接与客户签约及收款,事务所间不收付介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