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護・障礙福祉・團體家屋的人事勞務
照護與障礙福祉事業所,須重視人員體制與指定基準、加算要件之間的整合。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除開設後的薪資計算、一般手續與勞務諮詢外,也接受兼顧人員配置的就業規則與排班設計諮詢。
代表社會保險勞務士亦為申請取次行政書士。我們兼顧開設前的申請與開設後的營運,並依業務整理各自的契約範圍。
出勤資料的確認與確定,以及薪資計算結果的最終核准,由公司負責。
重點業種:障礙福祉・團體家屋
障礙福祉與團體家屋是四葉的重點業種。針對招聘、排班、薪資、社會保險與處遇改善等負擔,以主力服務人事部全包方案支援開設後的人事勞務。
初期導入除共通報價表所列7項外,亦包含權限設定與基本操作說明。社會保險資料設定與新規適用申請代辦是不同工作。
人事部全包方案(外部人事部服務)
- 月費 · 薪資計算對象人數 1
- 16,500日圓 (含稅)
- 初期導入費 · 標準導入
- 55,000日圓 (含稅)
- (簽訂一定期間的顧問契約時,也可能免收此費用。)
- 適用於全新導入、無既有資料移轉,且薪資與出勤制度屬於標準設定的情況。
- 初期導入費 · 流程設計・資料移轉
- 88,000日圓起 (含稅)
- 適用於既有資料移轉,或津貼、工作型態、核准流程較複雜的情況。
月費包含freee人事勞務Standard使用費及LINE打卡功能,不含freee會計或其他freee產品。
依目前狀況選擇兩種初期導入方式
標準導入
- freee基本設定(含權限與社會保險資料)
- 員工登錄
- 一般津貼與通勤費設定
- LINE打卡設定
- 首次薪資計算與基本操作說明
流程設計・資料移轉
- 標準導入的內容
- 既有資料移轉
- 薪資制度、津貼、扣除項目與工作型態設定
- 含核准流程的作業流程設計
- 首次薪資測試與計算
開始作業前先確認工作內容,並以書面一併列出月費、初期導入費與另行收費的業務。
| 薪資計算對象人數 | 月費 |
|---|---|
| 1 | 16,500日圓 |
| 2 | 22,000日圓 |
| 3 | 33,000日圓 |
| 4 | 44,000日圓 |
| 5 | 44,000日圓 |
| 6 | 55,000日圓 |
| 7 | 55,000日圓 |
| 8 | 55,000日圓 |
| 9 | 55,000日圓 |
| 10 | 55,000日圓 |
| 11+ | 55,000日圓 + (薪資計算對象人數 − 10) × 3,300日圓 |
超過10人後,每增加1人,月費加收3,300日圓 (含稅)
可委託的工作
- 薪資計算
- 一般社會保險與雇用保險手續
- 日常勞務諮詢
- 招聘條件與職缺內容的諮詢、審閱
- 中文基本說明
- 外國人雇用與在留資格基本諮詢(顧問契約內不另收費)
- freee設定與每月操作支援(初期導入另行收費)
由公司負責
- 出勤資料的確認、修正與確定
- 薪資計算結果的最終核准
- 提供人事異動資訊
- 必要的公司內部核准
另行收費
- 社會保險新規適用
- 勞動保險成立與雇用保險設置
- 在留資格申請
- 年末調整
- 完整招聘流程外包(RPO)
- 專業翻譯與長時間口譯
出勤資料的確認與確定,以及薪資計算結果的最終核准,由公司負責。
社會保險資料設定不包含新規適用申請。在留資格申請以行政書士業務另行簽約;年末調整可另行收費承辦,扶養扣除等稅務判斷與稅務諮詢則為您轉介稅理士。
隨員工人數增加,薪資計算、手續、freee使用額度與諮詢工作量也會增加,因此採人數級距的定額月費。
月費包含每月薪資計算、薪資明細、社會保險費率更新、一般勞務諮詢,以及資格取得與喪失、被扶養者變更、月額變更申報、獎金支付申報、算定基礎申報、勞動保險年度更新等一般手續。亦包含外國人雇用基本諮詢與中文基本說明。
月費內的招聘支援限職缺、招聘條件、薪資條件的諮詢,以及雇用契約與勞動條件通知書的審閱。招聘計畫、職缺新寫或改寫、招聘流程設計、定期會議及條件設計資料製作,屬招聘勞務支援加購項目;完整RPO另行報價。
月費不含出勤彙整、打卡修正、漏打卡確認、加班彙整及有薪假餘額管理。新規適用、勞動保險成立、雇用保險設置、新設法人的初期勞務、年末調整、完整RPO、專業翻譯、長時間口譯、爭議案件、大量入離職及過往薪資修正,亦不在月費範圍內。所需支援與費用另行確認。
可以委託哪些工作?
- 每月薪資計算、一般社會保險與雇用保險手續、日常勞務諮詢
- 招聘條件與職缺諮詢、雇用契約及勞動條件通知書的審閱
- 就業規則與薪資規程的製作、修訂(含夜班、宿直與變形工時制)
- 兼顧人員配置基準的排班與出勤作業流程設計
- 依處遇改善加算的薪資要件整備規程,支援薪資改善額計算
- 職災等一般手續範圍外的個別手續諮詢
就業規則、薪資規程的製作或修訂,及處遇改善的薪資設計與計算支援等,並非一律包含於月費。確認現有規程及事業所情況後,會在著手前說明工作範圍與費用。排班與出勤流程設計,與每月出勤彙整、打卡修正代辦是不同工作。
團體家屋的世話人應採常勤還是非常勤?
無法一概而論。可從以下4點整理判斷材料。
- 該服務類別的指定基準,是否要求此職種配置常勤人員
- 就業規則所定的工時為何,亦即常勤換算的分母
- 工作時數與天數是否符合社會保險被保險人的條件
- 夜間支援採輪班還是宿直方式
夜間支援如何計入工作時間?
處理方式依實際工作狀況而異。一般可作以下區分。
- 夜班:執行一般業務的時段,整體屬工作時間;深夜原則為22時至翌日5時,涉及深夜加成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4項)。
- 宿直:平時幾乎無需工作的勤務。經主管勞動基準監督署長許可後,可排除工時與休息規定的適用(勞動基準法第41條第3項)。
- 小睡・待命:為應對呼叫而等待的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依受拘束的程度判斷。
未取得宿直許可卻按宿直處理,日後可能產生未付工資問題。是否需要許可及申請方式,將於面談時說明。
開設時,就業規則與社會保險應何時備妥?
| 工作 | 時機參考 | 依據・備註 |
|---|---|---|
| 明示勞動條件 | 締結雇用契約時 | 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1項 |
| 製作及申報就業規則 | 經常雇用10人以上時 | 勞動基準法第89條。未滿10人,也可能因指定基準或加算要件而需要 |
| 社會保險新規適用 | 符合適用事業所條件時 | 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申報期限由相關事實發生起算 |
| 勞動保險成立 | 雇用勞工時 | 勞動保險徵收法・雇用保險法 |
各申報的具體期限,將於面談時說明。新規適用、保險成立等開設手續在月費之外另行收費。
尚未開設的事業者也能諮詢嗎?
可以。開設前需整理物件、指定申請與勞務體制。物件由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指定申請文件由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勞務體制由本事務所各自另行簽約承辦。3家事務所同址,但為獨立事業體,費用及請款亦分開。可僅委託所需部分。
許可、指定申請及處遇改善的行政提交文件屬行政書士業務;薪資、社會保險、勞務及處遇改善的薪資制度設計屬社會保險勞務士業務,各自另行簽約、另行收費。各事務所直接與客戶簽約及請款,事務所間不收付介紹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