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6萬圓之牆」撤廢。事業主該做什麼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從2026年10月起,短時間勞工加入厚生年金、健康保險時的「賃金要件(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換算年收入約106萬日圓)」將被撤廢。因此,在員工51人以上的公司工作、每週約定工作時間達20小時以上的短時間勞工,將不分薪資多寡都成為加入對象。這不代表保險費負擔消失,反而是加入範圍擴大。企業規模要件(51人以上)目前仍保留,並預定於2027年10月至2035年10月之間階段性撤廢。本文整理哪些會變、哪些保留,以及事業主該確認什麼。
先講結論:從2026年10月起,短時間勞工加入厚生年金、健康保險時的**「賃金要件(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換算年收入約106萬日圓)」將被撤廢**。因此,在員工51人以上的公司工作、每週約定工作時間達20小時以上的短時間勞工,將不分薪資多寡都成為加入對象。「106萬圓之牆消失」不代表「保險費負擔消失」,反而是加入範圍擴大。 公司首先該確認的是:(1) 自己是否為「51人以上」、(2) 哪些短時間勞工可能成為對象、(3) 加入後的保險費與手續,這三點。
「106萬圓之牆撤廢了,我們公司的兼職員工要加入社會保險嗎?」「我們50人以下,所以沒關係吧?」——2026年秋天將近,事業主這類詢問越來越多。本文是為了僱用兼職、打工員工的事業主,特別是小規模事業主,整理2026年10月變更的範圍,以及公司該確認的事。
「106萬圓之牆」原本是什麼?
社會保險(厚生年金、健康保險)原則上以每週30小時以上等,所謂「全職的4分之3以上」工作的人為加入對象。此外,在員工51人以上的公司工作的短時間勞工,符合下列要件就有加入義務。
- 每週約定工作時間20小時以上
- 約定內薪資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換算年收入約106萬日圓)
- 僱用期間超過2個月的預期
- 不是學生
其中「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這個薪資要件,就是所謂的**「106萬圓之牆」**。即使每週工作20小時以上,只要薪資未達月薪8萬8000日圓,就不是加入對象,因此有人會調整工作時間或排班。
2026年10月,哪些會變、哪些保留?
依2025年6月成立的年金制度改正法(令和7年法律第74號),上述的「薪資要件(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將在2026年10月撤廢。整理如下表。
| 要件 | 至今 | 2026年10月以後 |
|---|---|---|
| 薪資要件(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 | 需要 | 撤廢(消失) |
| 每週約定工作時間 | 20小時以上 | 20小時以上(保留) |
| 企業規模要件 | 員工51人以上 | 51人以上(目前保留) |
| 僱用期間 | 超過2個月的預期 | 超過2個月的預期(保留) |
| 不是學生 | 需要 | 需要(保留) |
重點在於,消失的只有「薪資條件」而已。「每週20小時以上」「僱用期間超過2個月的預期」「不是學生」都保留,「員工51人以上」這個企業規模條件目前也保留。
因此,員工50人以下的公司,在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並非這項變更的直接對象。「106萬圓之牆撤廢了,所以小公司也會馬上變」這種理解是錯的。不過,如後所述,企業規模條件今後也會階段性縮小,因此會越來越難說「與我無關」。
「牆消失」之後,到底會怎樣?
這裡先整理常見的誤解。
- 「106萬圓之牆消失=保險費負擔消失」是錯的。 反而是先前因薪資未達月薪8萬8000日圓而未加入的人,若每週工作20小時以上,會新成為加入對象。
- 「超過106萬日圓之後什麼都不變」也是錯的。 每週工作20小時以上的短時間勞工,不分薪資多寡都會成為加入判定對象。
換句話說,這項改正的目的在於降低門檻、擴大對象。加入之後,本人與事業主都會產生保險費負擔,但另一方面,未來可領厚生年金,以及受傷、生產時的傷病手當金、出產手當金等保障會更充實。
106萬、130萬,以及稅的「牆」,哪裡不同?
「年收入的牆」不只有106萬日圓,還有130萬日圓,以及稅的牆(103萬日圓、150萬日圓等)。各自的意義不同,不要混淆很重要。
| 種類 | 是什麼的基準 | 2026年10月的處理 |
|---|---|---|
| 106萬圓之牆 | 短時間勞工的社會保險加入(薪資要件) | 撤廢 |
| 130萬圓之牆 | 配偶的扶養(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險者、健康保險被扶養者)判定 | 保留(另一項制度) |
| 稅的牆(103萬日圓、150萬日圓等) | 配偶者扣除、配偶者特別扣除等稅務基準 | 與社會保險不同(保留) |
「106萬圓之牆撤廢」不等於「130萬圓之牆也消失」。130萬圓之牆(成為扶養對象的年收入基準)在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不會消失。 扶養判定與社會保險加入判定是不同制度,必須分開思考。另外,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險者的判定,已於2026年4月修改運用,今後政府也預定持續檢討。稅務(配偶者扣除等)是與社會保險不同的制度,屬於稅理士的領域。
企業規模要件今後會怎樣?
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以「員工51人以上」為對象,但法律已規定這項企業規模要件將於2027年10月至2035年10月之間階段性縮小、撤廢。首先在2027年10月,對象會擴大到員工36人以上的公司,之後再經過階段,最終不分規模,所有公司都成為對象。
也就是說,現在「50人以下所以是對象外」的公司,幾年內也可能成為對象。事業主必須不只判斷「現在是否為對象」,還要看清「何時可能成為對象」。
我們公司的兼職員工,會成為加入對象嗎?
事業主實際判定時的流程,用一般化的具體例子確認。
- 每週20小時前後工作的兼職:每週約定工作時間若達20小時以上,不分薪資都可能成為加入對象。反之,每週未滿20小時,就不受這次薪資要件撤廢影響。
- 因最低工資調漲而薪資改變的人:先前因「薪資未達月薪8萬8000日圓」而在對象外的人,若因最低工資調漲使薪資上升、且每週工作20小時以上,就會成為加入對象。2026年10月起,薪資金額本身不再用於判定。
- 排班導致工作時間變動的人:每週約定工作時間是否超過20小時,是依約定(契約上、就業規則上的基準)判斷,而非依實績。若以變形勞動時間制等使約定工作時間變動,會以約定工作時間的平均等方式判斷,因此除了出勤紀錄,還需要確認契約與就業規則的規定。
- 希望在扶養內工作的人:「不要超過106萬日圓」這種調整的意義在2026年10月會改變,但130萬圓之牆(扶養)仍保留,所以想成為扶養對象的人,仍須注意年收入130萬日圓的基準。106萬日圓與130萬日圓是不同的事。
- 在小規模企業工作的人:員工50人以下的話,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並非這項變更的直接對象。不過,由於企業規模要件會階段性縮小,請留意今後可能成為對象。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整理。個別員工是否為加入對象,要綜合僱用處所的規模、約定工作時間、僱用期間、是否為學生等來判斷。 有疑問時,及早向專家確認較為安全。
公司到底該做什麼?
對應制度改正,可用下列流程整理會比較容易。
追蹤新聞 → 以一次資料(厚生勞動省、日本年金機構等)確認 → 套用到自家員工 → 反映到薪資、出勤、社會保險手續
具體上,請從以下三點開始。
- 盤點公司規模與對象者:確認員工數是否達51人以上,以及哪些短時間勞工每週工作20小時以上。
- 確認對象者的勞動條件:將約定工作時間、僱用期間、是否為學生,與契約書、就業規則比對。就業規則的整備請見就業規則是幾人以上的義務。
- 反映到薪資、出勤、社會保險:決定加入後,需要計算保險費並從薪資中扣除、記錄出勤、辦理取得資格的手續。薪資計算的整體請見把薪資計算委託給社會保險勞務士,要花多少錢;若考慮自辦,請見想用freee自辦薪資計算。該委託社會保險勞務士什麼。
社會保險加入判定的基礎,整理在以短時間雇用員工時,社會保險會怎麼樣,請一併參考。
為什麼這個主題會想找社勞士諮詢?
社會保險相關制度,政府方針、法律改正、施行時期、過渡措施接連不斷地變。事業主要一面經營本業,一面追新聞、查法律、針對自家所有員工進行加入判定,再持續反映到薪資、出勤、社會保險手續,負擔相當大。
而且,不是只記住這次改正就好。企業規模要件今後仍會階段性縮小,扶養(第3號被保險者)的制度也持續在檢討。必須區分「已成立的法律」「預定施行的事項」「政府仍在檢討的事項」,持續整理對自家的影響。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不只是代辦手續的事務所,更重視持續追蹤制度改正,並針對每家公司整理「結論上,我們該做什麼」。事業主請專注於本業,制度改正的追蹤與對自家影響的整理,可視需要委託社會保險勞務士。諮詢免費。 費用請見報酬金額表。
在對應制度改正時,若員工資訊、工作時間、薪資、社會保險的資訊分散,判定與手續會比較費事。把人事勞務的資料整理在一處,可減輕這類制度改正的對應負擔。freee人事勞務等工具的活用,也可在此脈絡下考慮。
常見問題
Q. 從2026年10月起,我們公司的兼職員工全都會加入社會保險嗎?
A. 不會。成為加入對象的,原則上是在員工51人以上的公司,每週約定工作時間20小時以上、僱用期間超過2個月的預期、不是學生的人。消失的只有薪資條件,其他條件仍保留。員工50人以下的公司,在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並非直接對象。
Q. 我們公司50人以下,需要做什麼對應嗎?
A. 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並非這次薪資要件撤廢的直接對象。不過,企業規模要件將於2027年10月起階段性縮小,最終在2035年10月前所有公司都會成為對象。建議不要認定「現在是對象外所以無關」,而是看清何時可能成為對象並預作準備。
Q. 106萬圓之牆消失的話,130萬圓之牆也會消失嗎?
A. 不會。106萬圓之牆是社會保險加入(薪資要件)的議題,130萬圓之牆是配偶扶養(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險者、健康保險被扶養者)判定的議題,是不同制度。130萬圓之牆在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仍保留。
Q. 成為加入對象時,公司該做什麼?
A. 盤點對象員工,確認約定工作時間、僱用期間、是否為學生後,計算保險費並從薪資扣除、記錄出勤、辦理取得資格的手續。個別判定與手續,可諮詢社會保險勞務士。
本文依據
- 社會經濟變化下,為強化年金制度功能而修正國民年金法等之法律(令和7年法律第74號,2025年6月13日成立、6月20日公布)。規定廢除短時間勞工之被用者保險(厚生年金、健康保險)適用要件中的薪資要件(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並於2027年10月至2035年10月之間階段性廢除企業規模要件。
- 短時間勞工的加入要件(每週約定工作時間20小時以上/月薪8萬8000日圓以上/僱用期間超過2個月的預期/不是學生),依厚生勞動省「社會保險適用擴大」相關公布資料及年金制度改正法內容。2026年10月薪資要件廢除後,每週20小時以上這項工作時間要件將成為實質的分界點。
- 企業規模要件的階段性縮小,預定2027年10月起擴大到員工36人以上的公司,最終在2035年10月前不分規模全體企業皆為對象(施行時期請每次依厚生勞動省、日本年金機構的公布確認)。
- 130萬圓之牆(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險者、健康保險被扶養者的扶養判定)與106萬圓之牆是不同制度。2026年10月這個時間點,扶養的基準仍保留。第3號被保險者判定的運用修改(2026年4月)及今後制度檢討,依厚生勞動省、日本年金機構的公布資訊。
- 稅的牆(配偶者扣除的103萬日圓、配偶者特別扣除的150萬日圓等)是所得稅、住民稅的制度,與社會保險不同。稅務判斷屬於稅理士的領域。
本文並不替讀者決定該諮詢誰。社會保險的加入判定、薪資計算、出勤管理、就業規則的整備,是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稅務(配偶者扣除等)是稅理士的領域。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時的費用請見報酬金額表,常見問題請見常見問題。
本文為一般資訊提供。制度的適用與個別加入判定,請依最新一次資料(厚生勞動省、日本年金機構等)與個別情況,在面談後由資格者進行。執筆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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