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定基礎届與月額変更届有什麼不同?標準報酬月額變動的機制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算定基礎届是每年的定期檢視,月額変更届是因調薪、減薪等薪資大幅變動時的期中變更。兩者都是決定標準報酬月額的申報,但目的與時點不同。標準報酬月額不只影響每月保險費,也用於將來年金額的計算。算定基礎届以4月・5月・6月「實際支付」的報酬決定,適用於當年9月至隔年8月。月額変更届則僅在「固定的賃金有變動」「其後3個月平均相差2等級以上」「3個月都符合支付基礎日數要件」三者齊備時才需要。僅加班費增加,原則上不構成對象。
結論(先講重點):算定基礎届是每年的定期檢視,月額変更届是因調薪、減薪等薪資大幅變動時的期中變更。兩者都是決定標準報酬月額的申報,但目的與時點不同。
標準報酬月額不只影響每月的保險費,也用於將來年金額的計算。算定基礎届以4月・5月・6月支付的報酬決定,適用於當年9月至隔年8月。月額変更届則僅在「固定的賃金有變動」「其後3個月的平均相差2等級以上」「3個月都符合支付基礎日數要件」三者齊備時才需要。僅加班費增加,原則上不構成對象。
標準報酬月額是什麼?為什麼與保險費有關?
標準報酬月額,是把實際領取的報酬對應到等級的金額。每月的健康保險費與厚生年金保險費,就是以此金額乘上保險費率計算,由勞資雙方各負擔一半。
容易被忽略的是,這不只是保險費的問題。厚生年金的標準報酬月額也用於將來年金額的計算。申報是依實際支付的報酬進行,不能為了壓低保險費而任意以較低金額申報。
報酬除基本薪資外,也包含通勤津貼、住宅津貼等各項津貼。像提供社宅這種以實物給付的部分,也可能被評價為報酬。此一評價的思考方式,整理於社宅與實物給與的文章。
等級表的金額與保險費率會修訂,因此本文不寫具體數值。最新資訊請向日本年金機構或所加入的健康保險確認。
算定基礎届是什麼?看4・5・6月的什麼?
算定基礎届,是就每年7月1日現在的被保險人,申報其在4月・5月・6月所領取報酬的手續。以此決定的標準報酬月額,適用於當年9月至隔年8月的各月。這稱為定時決定。
提出期間原則上為每年7月1日至7月10日。
有一點請特別注意:成為對象的是4月・5月・6月「支付」的報酬。 不是看對應哪個月出勤的薪資,而是看實際的支付月。若公司採月底結算、次月支付,則3月份・4月份・5月份出勤所對應的薪資才是對象。這裡弄錯就會整整差一個月。
此外,若依4月至6月報酬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與依前一年7月至當年6月的年度平均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相差2等級以上,且該差異因業務性質而預期每年都會發生,則可申請以年度報酬平均進行保險者算定。旺季固定落在4月至6月的行業等即屬設想的情形。申請時需要規定的申請書、比較歷年狀況的文件,以及本人的同意書。
表:定時決定與隨時改定的不同
| 比較項目 | 定時決定(算定基礎届) | 隨時改定(月額変更届) |
|---|---|---|
| 觸發原因 | 每年(7月1日現在的被保險人) | 固定的賃金的變動 |
| 檢視期間 | 4月・5月・6月支付的報酬 | 自首次領取變動後報酬之月起3個月 |
| 判定 | 3個月的平均 | 3個月平均原則相差2等級以上 |
| 從何時適用 | 當年9月〜隔年8月 | 自變動月起算第4個月〜 |
| 提出 | 原則每年7月1日〜7月10日 | 該當時儘速提出 |
誰是算定基礎届的對象?
對象是7月1日現在的所有被保險人,以及70歲以上被用者。超過70歲仍在工作的人也包含在內,這點容易漏看,請確認。
另一方面,以下的人不列入對象。
- 6月1日以後取得資格的人
- 6月30日以前離職的人
- 提出7月改定月額変更届的人
- 已申報預定於8月或9月進行隨時改定的人
後兩者與後述「算定與月変重疊時」的說明相關。
至於兼職人員是否成為被保險人,不在本文範圍內。請參閱短時間僱用的社會保險文章與2027年10月適用擴大的文章。
支付基礎日數的17日・15日・11日是什麼?
支付基礎日數,是計算該月報酬的基礎日數。計算方式依薪資形態而不同:月薪制或週薪制看曆日數,日薪制或時薪制看出勤日數。月薪制有缺勤扣款時,則以薪資規程等所定的薪資計算基礎日數扣除缺勤日數計算。
未達基準的月份,在計算平均時不使用。基準依區分有三種。
表:定時決定所使用的月份判定
| 區分 | 定時決定使用的月份 | 3個月都未達基準時 |
|---|---|---|
| 一般被保險人 | 支付基礎日數17日以上的月份 | 以原標準報酬月額繼續決定 |
| 短時間就勞者 | 先看17日以上的月份。若1個月都沒有,則看15日以上未滿17日的月份 | 3個月都未滿15日則以原標準報酬月額 |
| 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 | 11日以上的月份 | 3個月都未滿11日則以原標準報酬月額 |
這裡最容易漏看的是15日基準。有些公司會卡在兼職人員身上:「4月、5月、6月都不到17日,不知道該怎麼申報。」這種情形要使用15日以上未滿17日的月份。若3個月都不到15日,就以原標準報酬月額決定。
另一個重點是,隨時改定不使用這個15日的處理方式。隨時改定必須是變動後3個月全部都在17日以上(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才該當。定時決定與隨時改定的基準不同,這就是此處的要點。
另外,「短時間就勞者」與「短時間勞動者」名稱相似但是不同的區分。短時間就勞者是所定勞動時間等比一般勞動者短,但仍以一般被保險人身分處理的人。短時間勞動者則是指未滿足所謂4分之3基準,但依適用擴大的要件而成為被保險人的人。屬於哪一種的判定,請參閱短時間僱用的社會保險文章。
月額変更届在什麼情況下需要?
以下三者全部齊備時。
- 因調薪或減薪等使固定的賃金產生變動
- 依變動月以後連續3個月報酬平均額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與原標準報酬月額之間產生2等級以上的差
- 變動月以後連續3個月報酬的支付基礎日數在17日以上(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
第3點必須3個月全部符合。只要有1個月不足,就不該當隨時改定。
該當時應儘速提出。不像算定基礎届有固定的提出期間,因此在薪資確定的時點養成確認的習慣較為確實。
固定的賃金是什麼?只有加班費增加也要月変嗎?
固定的賃金,是支給金額或支給率已經確定的部分。日本年金機構舉出的例子如下。
- 調薪(Base up)、減薪(Base down)
- 薪資體系的變更(由日薪改為月薪等)
- 日薪或時薪基礎單價的變更
- 住宅津貼、職務加給等固定性津貼的新增或支給金額變更
像加班費這種逐月增減的部分屬於非固定的賃金。時薪不變而班次增加、旺季加班增加,僅以這些理由不會構成隨時改定。 起點終究是固定的賃金的變動。
不過,在計算固定的賃金變動後3個月平均時,是以包含加班費在內的報酬總額計算。不是「加班費無關」,而是「僅有加班費不會啟動,但啟動後會納入計算」。
還有一點容易搞錯。固定的賃金與報酬整體的變動方向必須一致。 固定的賃金上升,但加班費等減少而使3個月平均下降2等級以上的情形,或固定的賃金下降,但加班費等增加而使3個月平均上升2等級以上的情形,都不構成隨時改定的對象。是上升還是下降,請就固定的賃金與報酬總額兩方面確認。
「3個月・2等級・第4個月」該如何理解?
開始計算的月份,既不是決定調薪的月份,也不是該調薪所對應出勤的月份。而是首次支付變更後固定的賃金的月份。
例如自4月支付分起變更固定的賃金,就看4月・5月・6月支付報酬的平均。若在此產生2等級以上的差,便自變動月起算第4個月,也就是7月起改定。
原則是2等級以上,但有例外。標準報酬月額的變更跨越上限或下限等級時,即使只相差1等級也構成隨時改定的對象。
經改定的標準報酬月額,會持續到下一次定時決定或下一次隨時改定為止。
算定與月変重疊時,哪一個優先?
隨時改定優先。日本年金機構如此說明。
7月、8月または9月の随時改定に該当する場合は、随時改定により決定された標準報酬月額が優先されます。
即使已經提出算定基礎届,只要符合要件就要提出月額変更届。反之,若預期8月或9月會有隨時改定,可申報該情形並省略算定基礎届的提出。
不過,若後來判明並不該當原先預定的隨時改定,就要儘速提出算定基礎届。若提出省略申報後放著不管,該年度的標準報酬月額就會一直未決定。
實務上,在製作算定基礎届之前,請先確認「4月到6月之間有沒有變更固定的賃金」。若在該期間調薪,就有可能該當7月・8月・9月的隨時改定。
育嬰假・產假之後,還有別的改定嗎?
有的。育児休業等終了時報酬月額変更届,以及産前産後休業終了時報酬月額変更届。兩者都是即使不該當一般的隨時改定,也能改定標準報酬月額的機制。
與一般隨時改定的主要差異有三點。
相差1等級以上即可。 不是2等級。因為這是為了在縮短工時復職而報酬下降時,讓保險費符合實際狀況的機制。
需要本人提出申請。 不是公司可以逕行提出的,而是由事業主收到被保險人的申請書後提出。請告訴要復職的員工有這個制度。
支付基礎日數的要件較寬鬆。 休業終了日的次日所屬月份以後3個月中,只要至少1個月的支付基礎日數在17日以上即可(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短時間就勞者若3個月都未滿17日,則使用15日以上未滿17日的月份)。自第4個月起改定。
有一點要注意。若在産前産後休業終了日的次日已開始育児休業,則無法提出産前産後休業終了時的申請。要等育児休業結束時,再檢討育児休業等終了時的改定。
另外,這與産前産後休業・育児休業等期間中的保險費免除是不同的制度。免除是免掉保險費本身的機制,此一改定則是讓復職後的標準報酬月額符合實際狀況的機制。
公司到底該檢查哪些薪資變動?
依序排列,有以下7項。
- 確定4月・5月・6月實際支付的薪資,並確認支付基礎日數
- 原則於7月1日至7月10日提出算定基礎届
- 變更固定的賃金時,在首次支付變更後薪資的月份做記號
- 自變動月起3個月的薪資確定後,確認支付基礎日數、固定的賃金與報酬整體的變動方向、以及是否相差2等級以上
- 若該當,儘速提出自第4個月起改定的月額変更届
- 7月・8月・9月該當隨時改定時,確認隨時改定優先於算定
- 有從產假・育嬰假復職的員工時,告知本人可以提出終了時改定的申請
第3項能否養成習慣,幾乎決定了申報會不會漏掉。要在支付的月份做記號,而不是決定調薪的月份。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以做什麼?
本事務所承接的是申報及其前置的確認體制。
- 算定基礎届・月額変更届的製作與提出代行
- 建立確認薪資變動是否該當隨時改定的公司內部流程
- 整理薪資規程與津貼設計對固定的賃金的影響
- 電子申請的運作整理
- 產假・育嬰假復職時所需申報的盤點
健康保険法列於社会保険労務士法別表第一第21號,厚生年金保険法列於同第24號。依這些法令製作申請書等,屬同法第2條第1項第1號的業務;提出手續的代行屬同項第1號之2的業務。
以下事項,本事務所不予處理。
- 保險費的稅務處理、年終調整 → 為您聯繫稅理士
- 就被保險人資格或給付可否發生爭議時的交涉・訴訟 → 本事務所不予處理,將為您介紹律師
要自行申報或委託辦理的思考方式,也請參閱以freee內製薪資計算的文章。
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是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分別受任業務。即使為您介紹其他專業人士,我們也是以由您直接與對方簽約的形式提供資訊,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
常見問題
Q. 算定基礎届要在什麼時候之前提出?
A. 提出期間原則上為每年7月1日至7月10日。對象是7月1日現在的所有被保險人與70歲以上被用者,但6月1日以後取得資格的人、6月30日以前離職的人、提出7月改定月額変更届的人、已申報預定於8月或9月進行隨時改定的人除外。
Q. 有加班很多的月份,就需要提出月額変更届嗎?
A. 原則上不需要。隨時改定以固定的賃金的變動為起點,因此僅有加班費這類非固定的賃金增減,並不符合要件。不過在計算固定的賃金變動後3個月平均時,是以包含加班費在內的報酬總額來看。另外,固定的賃金與報酬整體的變動方向不一致時,也不構成對象。
Q. 兼職員工的支付基礎日數3個月都不到17日,會怎麼處理?
A. 定時決定時,若有15日以上未滿17日的月份,就以該月份的報酬計算。若3個月都不到15日,則以原標準報酬月額繼續決定。不過這個15日的處理方式屬於定時決定。隨時改定必須3個月全部在17日以上(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才該當。
Q. 調薪後等級只動了1級,就不用申報嗎?
A. 原則上不用,因為隨時改定以相差2等級以上為要件。但變更跨越標準報酬月額的上限或下限等級時,相差1等級也構成對象。另外,隨產假・育嬰假復職而來的終了時改定,是以相差1等級以上即可改定的另一種機制,且需要本人提出申請。
本文的依據
- 日本年金機構「定時決定(算定基礎届)」── 對象為7月1日現在的所有被保險人及70歲以上被用者。以4月・5月・6月所領取的報酬決定,適用於9月至隔年8月的各月。支付基礎日數方面,一般被保險人為17日以上;短時間就勞者在沒有17日以上的月份時,使用15日以上未滿17日的月份;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皆未達基準時,以原標準報酬月額決定
- 日本年金機構「保険者決定」── 依4月・5月・6月報酬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與依前一年7月至當年6月報酬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相差2等級以上,且該差異因業務性質而預期每年發生時,得依年度平均進行保險者算定
- 日本年金機構「令和8年度算定基礎届的提出」── 令和8年度的提出期間為7月1日至7月10日(星期五)。提出期間原則上為每年7月1日至7月10日
- 日本年金機構「随時改定(月額変更届)」── 固定的賃金的變動、依變動月以後連續3個月報酬平均額算出的標準報酬月額與原標準報酬月額相差2等級以上、變動月以後連續3個月的支付基礎日數17日以上(特定適用事業所等的短時間勞動者為11日以上)三項要件。自首次領取變更後報酬之月起算第4個月改定。變更跨越上限或下限等級時,相差1等級也構成對象。固定的賃金的例子=調薪・減薪、薪資體系的變更、日薪或時薪基礎單價的變更、住宅津貼・職務加給等固定性津貼的新增或金額變更
- 日本年金機構「算定基礎届與月額変更届(7月・8月・9月改定分)何者的標準報酬月額優先?」──「7月、8月または9月の随時改定に該当する場合は、随時改定により決定された標準報酬月額が優先されます。」
- 日本年金機構「8月・9月的隨時改定預定者」── 該當隨時改定要件時提出月額変更届,判明不該當時儘速提出算定基礎届
- 日本年金機構「育児休業等終了時報酬月額変更届的提出」── 依本人的申請,以育児休業等終了日次日所屬月份以後3個月報酬的平均額為基礎,自第4個月起改定。相差1等級以上。3個月中至少1個月的支付基礎日數在17日以上
- 日本年金機構「産前産後休業終了時報酬月額変更届」── 要件相同。若在産前産後休業終了日的次日已開始育児休業則無法申請
- 社会保険労務士法(昭和43年法律第89號)第2條第1項第1號(申請書等的製作)・第1號之2(提出手續的代行)、別表第一第21號(健康保険法)・第24號(厚生年金保険法)
- 標準報酬月額的等級表及保險費率會修訂,故本文未記載具體數值
- 公開資料於2026年8月20日確認
本文並非判斷個別案件是否該當。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就算定基礎届・月額変更届的製作與提出代行、確認薪資變動的公司內部流程建立、薪資規程與津貼設計的整理、電子申請的運作提供諮詢。保險費的稅務處理與年終調整,為您聯繫稅理士。就被保險人資格或給付可否發生爭議時的交涉・訴訟,本事務所不予處理,將為您介紹律師。若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分別另行簽約,沒有介紹費。費用見報酬額表,常見問題見常見問題。
本文為一般資訊提供。個別情況的判斷,請在面談後由資格者進行。執筆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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