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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手續與期限

出售或承接公司時,員工會如何?事業承繼・M&A中該確認的勞務與社會保險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出售或承接公司時,員工的勞動契約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會如何,會依M&A的方式而不同。股份轉讓原則上維持不變,事業轉讓需要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公司分割依勞動契約承繼法的通知・異議申出等程序,合併則全面承繼。本文說明出售或購買前該做的「勞務盤點(勞務盡職調查)」——僱用契約書、就業規則、36協定、出勤、未付加班費、年次有給休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薪資計算、退休金、勞使協定。

先講結論:出售或承接公司時,員工的勞動契約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會如何,會依M&A的方式而不同。股份轉讓時公司(法人)不變,因此勞動契約與保險的適用關係原則上維持原狀。事業轉讓時,要將勞動契約承繼給受讓公司,需要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公司分割時,依勞動契約承繼法的通知・異議申出等程序。合併時則全面承繼,勞動契約與勞動條件原則上原樣承接。此外,賣方與買方共通的是,在交易前盤點僱用契約書・就業規則・36協定・出勤・未付加班費・年次有給休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薪資計算・退休金・勞使協定的「勞務盤點(勞務盡職調查)」。

考慮M&A時,注意力容易集中在「能賣多少錢」「稅務」「股份」上。另一方面,員工的勞動契約、就業規則、36協定、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承接,也是須依方式加以整理的論點。首先要掌握方式之間的差異。

事業承繼・M&A中,勞務與社會保險為何是問題?

M&A有幾種方式,方式決定了「什麼會被承繼」「員工如何處理」「需要什麼申報」。以社勞士的觀點來看,容易成為論點的有以下3點。

  • 勞動契約是否承繼、如何承繼
  • 就業規則・36協定・年次有給休假等勞務管理的承接
  • 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因事業主變更而須申報

本文首先依方式整理差異,接著整理「出售前・購買前該盤點什麼」。

方式有何不同?整理股份轉讓・事業轉讓・公司分割・合併

以勞動契約、個別同意等、法人的處理、主要勞務論點來整理M&A的代表性方式,如下表。

方式勞動契約個別同意等法人的處理主要勞務論點
股份轉讓原樣承接不需要法人(事業主)同一事業主不變,適用關係原則維持;重點在掌握勞務風險
事業轉讓個別承繼(特定承繼)需要員工本人同意轉讓公司與受讓公司為不同法人未同意的員工留在轉讓公司;同意的實質性受檢視
公司分割依勞動契約承繼法,視主要從事性・分割契約等之約定・異議申出而定通知・異議申出等程序分割公司與承繼公司依是否為主要從事之員工而處理不同
合併全面承繼不需要消滅公司與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勞動條件原則上原樣維持

以下依序說明各方式。

股份轉讓時,員工與社會保險會如何?

股份轉讓不是公司(法人)本身改變,而是公司的股份由賣方移轉給買方的方式。法人格同一,作為事業主的法人也不變。

因此,員工與公司的勞動契約原樣承接,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的適用關係原則上維持。勞動契約的承繼不需要個別同意。

不過,由於公司的實質支配者改變,買方可能會事先確認買賣對象公司是否有未付加班費、未加入社會保險、36協定未締結・失效、就業規則不備等勞務風險。股份轉讓不代表勞務無須確認。

事業轉讓時,勞動契約的承繼需要什麼?

事業轉讓是將公司事業的一部分或全部,以個別特定資產、契約等方式,由轉讓公司移轉給受讓公司的方式。權利義務的承繼是特定承繼,勞動契約不會像「物品」一樣自動移轉。

要將勞動契約承繼給受讓公司,需要轉讓公司・受讓公司的合意,再加上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只有同意的員工之勞動契約會承繼給受讓公司,不同意的員工則留在轉讓公司。

厚生勞動省的「事業轉讓或合併時公司等應留意事項之指針」(事業轉讓等指針),從確保同意實質性的觀點,提示了讓員工能出於真意而同意,應充分說明並協議事業轉讓的狀況、受讓公司的概要、新的勞動條件等,以及與過半數勞工工會等進行勞使溝通等留意事項。

也就是說,事業轉讓中不是「形式上的同意」,而是應經由對員工充分說明・協議,取得真意的同意。個別處理請依事業轉讓等指針、一次資料與專家的諮詢確認。

2026年5月,事業轉讓等指針改變了什麼?

自2026年5月25日起,事業轉讓等指針的改正(令和8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11號)開始適用。這不是法律改正,而是指針的改正

改正的重點,是考量企業價值擔保權的創設等,在事業轉讓的勞動契約承繼上,確保員工同意的實質性並促進勞使溝通。事業轉讓的狀況、受讓公司的概要、新勞動條件等的說明・協議,以及與過半數勞工工會等的勞使溝通等留意事項被整理出來。

此外,事業轉讓並未新設像公司分割那樣的「通知・異議申出」法定程序。事業轉讓的勞動契約承繼,仍以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為基本。

公司分割時,勞動契約承繼法如何運作?

公司分割是讓其他公司承繼公司事業的方式,有新設分割與吸收分割。公司分割的勞動契約,由勞動契約承繼法(伴隨公司分割之勞動契約承繼等相關法律)規定特別規則。

重點是「是否為主要從事的員工」與「通知・異議申出的程序」。

  • 通知(第2條):分割公司須向員工、工會通知分割契約等是否有勞動契約承繼之約定等。
  • 承繼(第3條)主要從事被承繼事業的員工之勞動契約,若分割契約等有承繼之約定,則於公司分割效力發生日承繼給承繼公司等。主要從事不被承繼事業的員工,原則上留在分割公司。
  • 異議申出(第4條・第5條):異議申出的方向,依是哪一方的員工而不同。
    • 主要從事的員工被定為「不承繼」時(第4條):該員工可就「勞動契約不被承繼」一事提出異議申出,要求承繼。
    • 主要從事不被承繼事業的員工被定為「承繼」時(第5條):該員工可就「勞動契約被承繼」一事提出異議申出,選擇留在分割公司。
    • 異議申出設有期限,通知日起至少須留13天的期間。

也就是說,公司分割並非「主要從事的員工全部自動承繼」,而是依①主要從事哪個事業、②分割契約等是否有承繼約定、③本人是否提出異議申出,決定承繼或不承繼。個別處理請依分割契約等的內容與一次資料確認。

合併時,勞動契約與勞動條件會如何?

吸收合併與新設合併,都是消滅公司的權利義務被存續公司・新設公司全面承繼的方式(公司法)。

勞動契約也透過全面承繼,由消滅公司承繼給存續公司・新設公司。事業轉讓等指針規定,合併時,作為勞動契約內容的勞動條件也原樣維持。不需要個別同意,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原則上一體承接。

不過,合併後在實際勞務管理上,仍可能需要統一就業規則、整合薪資制度等後續整備。

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手續,依方式要申報什麼?

事業主或事業所改變時,可能需要申報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與雇用保險・勞動保險。需要的申報,不僅依方式,也依法人存續・消滅、事業所存續・新設、承繼形態而不同。

  • 股份轉讓:法人(事業主)同一,原則上適用關係無變更。
  • 事業轉讓・公司分割・合併:依法人或事業所新設・消滅・變更,新規適用、適用事業所的全喪、事業所關係的變更等所需申報不同。此外,法人・適用事業所改變時,可能需要被保險人的資格喪失・取得等。

申報的種類與期限(例如名稱・所在地・事業主等的變更申報,健康保險・厚生年金原則上5天內,雇用保險為變更日翌日起10天內等)依方式、形態而不同,請務必以日本年金機構・Hello Work的一次資料個別確認。

關閉公司時的手續,請見關閉公司時的社會保險・勞動保險手續與期限。設立公司時的手續,請見公司設立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加入手續

就業規則・36協定・年次有給休假如何承接?

不僅勞動契約,作為勞務管理前提的規程、協定、記錄,也須依方式確認處理。

  • 就業規則:事業轉讓・公司分割・合併等事業主改變時,整理新事業主下的就業規則要如何處理(承接既有的,或新作成・變更)。就業規則在持續使用10人以上勞工的場所須作成・申報。詳情請見就業規則是幾人以上的義務
  • 36協定:關於延長工時・休日勞動的協定,是每個場所締結・申報。事業主變更或事業承繼時,確認是否須在新事業主下重新締結・申報。36協定的機制請見加班上限由36協定決定
  • 年次有給休假:處理依方式而不同。
    • 公司分割:被承繼勞動契約的勞動條件維持,年次有給休假的天數、退休金等的年資也以分割公司者通算(厚生勞動省資料)。
    • 合併:因全面承繼,同樣原則上承接勞動條件・年次有給休假・年資。
    • 事業轉讓:因是個別同意下的特定承繼,不應像公司分割・合併那樣以全面承繼為前提一律處理,而須個別確認勞動契約的承繼內容與持續工作的處理。
    • 年次有給休假的想法請見每年5天的有給休假為何休不完

出售前・購買前該確認的「勞務盤點(勞務盡職調查)」是什麼?

M&A中,與財務、稅務、法務並列,確認勞務實態的「勞務盡職調查(勞務DD)」很重要。這不只是買方的事。賣方也應在決定出售後才急忙整理資料,而是從出售前就盤點自家勞務,及早掌握未整理的勞務風險,減少交易或承繼後的問題。

至少建議盤點下列項目。

  • 僱用契約書:與勞動條件通知書的整合、契約期間・更新的處理
  • 就業規則:是否作成・申報,與實際運作的乖離
  • 36協定:是否締結・申報,限度時間的範圍
  • 出勤:勞動時間・休日・休息記錄的正確性
  • 未付加班費等:延長工時的實態與加班費的支付狀況
  • 年次有給休假:給付・取得・時效的管理狀況
  • 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加入・申報・計算狀況
  • 雇用保險:加入・申報・離職證明書等狀況
  • 勞動保險:勞災保險的加入・年度更新等狀況
  • 薪資計算:計算方法・支付・扣繳的正確性
  • 退休金:退休金規程的有無・提撥狀況
  • 勞使協定:36協定以外的勞使協定(變形勞動時間制等)之有無

這不是斷言「整頓勞務就能提高出售價格」的因果關係,但及早掌握未整理的勞務風險,是交涉前提與承繼後穩定性的確認作業。

最終,賣方與買方各該確認什麼?

最後依立場整理確認事項。

賣方

  1. 確認自家方式(股份轉讓・事業轉讓・公司分割・合併)
  2. 盤點勞動契約・就業規則・36協定・出勤・保險
  3. 事業轉讓時確認對員工本人的說明與同意程序
  4. 確認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申報(全喪・廢止等)的需要與期限

買方

  1. 依方式確認勞動契約承繼的想法
  2. 以勞務盡職調查掌握未付加班費・未加入保險・協定不備
  3. 制定承繼後的就業規則・36協定・薪資・出勤整備計畫
  4. 確認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適用・申報(新規適用・變更等)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整理什麼?

知道M&A的新聞或「方式的差異」,與實際盤點自家員工・規程・出勤・保險是不同工作。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重視的不是方式本身的法判斷或仲介,而是整理「這家公司,勞務與社會保險上該確認什麼、該申報什麼」。依個別公司的情況,整理勞動契約・就業規則・36協定・出勤・未付加班費・年次有給休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薪資計算・退休金・勞使協定的盤點,與承繼後的申報・整備。

此外,事業承繼・M&A涉及多位士業・專家。為避免領域混淆,整理如下。

  • 社會保險勞務士:勞務・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等的手續、就業規則・36協定的整備、勞務盤點
  • 律師:事業轉讓契約・公司分割・合併等契約的法判斷、交涉、紛爭處理
  • 司法書士:商業登記
  • 稅理士:股份評價・事業承繼稅制等稅務
  • M&A仲介業者:賣方・買方的媒合等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以勞務・社會保險領域為中心,依需要介紹律師・司法書士・稅理士・M&A仲介業者的角色分工。初次諮詢(60分鐘以內)免費。費用請見報酬金額表

常見問題

Q. 股份轉讓與事業轉讓,員工的處理有何不同?
A. 股份轉讓時法人(事業主)不變,因此勞動契約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適用關係原則上原樣承接。事業轉讓因是特定承繼,要將勞動契約承繼給受讓公司需要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不同意的員工留在轉讓公司。

Q. 事業轉讓時,員工一定會移轉到受讓公司嗎?
A. 不會。勞動契約的承繼需要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只有同意的員工承繼給受讓公司,不同意的員工留在轉讓公司。事業轉讓等指針中,為取得真意的同意,事業轉讓的狀況、受讓公司的概要、新勞動條件等的說明・協議被列為留意事項。

Q. M&A前,勞務上至少該確認什麼?
A. 基本是盤點僱用契約書、就業規則、36協定、出勤、未付加班費、年次有給休假、社會保險、雇用保險、勞動保險、薪資計算、退休金、勞使協定,及早掌握未整理的勞務風險。

Q. 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的手續,何時、向何處申報?
A. 需要的申報與期限,不僅依方式,也依法人・事業所存續或新設・消滅而不同。請以日本年金機構・Hello Work的一次資料個別確認。

本文的依據

  • 伴隨公司分割之勞動契約承繼等相關法律(勞動契約承繼法、平成12年法律第103號)。規定公司分割的勞動契約承繼之通知・承繼・異議申出
  • 勞動契約承繼法第2條(通知)、第3條(主要從事被承繼事業的員工之勞動契約承繼)、第4條・第5條(異議申出)。異議申出期限為通知日起至少13天以上
  • 厚生勞動省「事業轉讓或合併時公司等應留意事項之指針」(事業轉讓等指針、平成28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318號)。2026年5月25日適用的改正(令和8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11號)
  • 事業轉讓等指針:事業轉讓是特定承繼,需要員工本人的個別同意。為取得真意同意的說明・協議,與過半數勞工工會等的勞使溝通。合併時勞動條件也原樣維持
  • 厚生勞動省「伴隨公司分割之勞動契約承繼等相關法律」資料:被承繼勞動契約的勞動條件維持,年次有給休假・退休金等的年資以分割公司者通算
  • 公司法(合併・公司分割・事業轉讓・股份轉讓的制度。合併是全面承繼)
  • 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適用事業所的申報。事業主變更原則上5天內)
  • 雇用保險法(適用事業所的申報。事業主・事業所變更為變更日翌日起10天內)
  • 日本年金機構「適用事業所的各種變更申報」(新規適用申報・事業所關係變更(訂正)申報・適用事業所全喪申報)
  • Hello Work「雇用保險事業主事業所各種變更申報」「雇用保險適用事業所廢止申報」

本文不代替讀者決定該諮詢誰。勞務・社會保險・雇用保險等的手續、就業規則・36協定的整備、勞務盤點是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事業轉讓契約・公司分割・合併等契約的法判斷・交涉・紛爭處理是律師、商業登記是司法書士、股份評價・事業承繼稅制等稅務是稅理士、賣方・買方的媒合等是M&A仲介業者的領域。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時的費用請見報酬金額表,常見問題請見常見問題

本文為一般資訊提供。制度的適用與自社手續的需要與否、個別判斷,請依最新一次資料(厚生勞動省・日本年金機構・Hello Work・e-Gov等)與個別情況,在面談後由資格者進行。執筆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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