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診所・牙技所的勞務?牙科衛生士的兼職・縮時與社會保險的思路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在社會保險上,牙科診所屬「醫療的事業」、牙技所屬「物的製造的事業」,與餐飲・理美容等服務業相反。個人經營只要常時使用5人以上,健保・厚年即強制適用;法人則院長1人亦適用。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的兼職,與牙技士的加班,皆在此基礎上以時間劃線設計。就業規則與社會保險手續為社會保險勞務士、開設届為行政書士、稅務為稅理士、物件為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領域,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分別承接、另行簽約。
先講結論:在社會保險上,牙科診所屬「醫療的事業」、牙技所屬「物的製造的事業」,與餐飲・理美容等服務業相反。個人經營只要常時使用5人以上,健保・厚年即強制適用;法人則院長1人亦適用。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的兼職,與牙技士的加班,皆在此基礎上以時間劃線設計。
牙科診所通常以身為牙醫師的院長為中心,配置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櫃檯,牙技工作則委託外部牙技所——此為一般體制。常被認為「人少所以社會保險無關」「牙技是職人所以不需工時管理」,然而若弄錯業種區分與工時數法,日後會遇上保險料的追溯與未付加班費。先掌握基礎。
兼職僱用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社會保險會如何?
首先確認牙科診所是否成為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的適用事業所。這裡與美容院等個人經營服務業相反,是重要之處。
| 事業形態 | 健康保險・厚生年金 |
|---|---|
| 法人(醫療法人・股份公司等) | 院長1人亦強制適用 |
| 個人經營的牙科診所 | 常時5人以上強制適用(醫療的事業屬法定適用業種) |
健康保險法第3條第3項・厚生年金保險法第6條,將常時5人以上的個人事業所定為強制適用,但將農林水產業・餐飲店・理容美容業等服務業排除於適用業種之外。「疾病的治療及其他醫療的事業」屬適用業種,故個人經營的牙科診所一旦常時5人以上即為強制適用事業所。這與理容・美容業個人經營即使5人以上亦不強制適用相反,此差異與美容院開業,抽成薪・租位・社會保險該如何決定對照閱讀即易明白。
成為適用事業所後,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各自是否以兼職加入,以與一般勞工的比較判斷。
| 判斷 | 加入基準 |
|---|---|
| 4分之3基準 | 1週約定工作時間與1月約定工作日數皆為一般勞工的4分之3以上 |
| 適用擴大(特定適用事業所) | 於被保險人達一定數的事業所,滿足週20小時以上・月薪8.8萬圓以上・預期僱用逾2個月・非學生即加入 |
數法整理於以短時間僱用,社會保險會如何。
編排縮時・扶養內勤務班表時,該注意什麼?
牙科衛生士是許多人邊兼顧育兒與家庭邊以縮時工作的職種。要回應「在扶養範圍內」的希望,須分開思考社會保險與僱用保險各自的入口。
- 社會保險:未達4分之3基準的班表原則不加入,但若工作場所屬特定適用事業所,則以週20小時以上等條件成為加入對象。企業規模要件正段階性擴大,為被保險人51人以上(2027年10月起36人以上)。此外月薪8.8萬圓以上的工資要件預定於2026年10月撤廢。
- 僱用保險:1週約定工作時間20小時以上(2028年10月起10小時以上)、且預期僱用31日以上即為被保險人。
企業規模的擴大時程整理於社會保險適用擴大,2027年10月起擴至36人以上,對扶養內工作者的說明整理於年收之壁(106萬圓)撤廢後事業者要做的事。即使院內僅數名,只要被保險人數達要件,適用對象即擴大,故宜以**「現在雖非對象,明年改正將有人納入」**為前提設計班表,以免日後慌亂。縮時勤務者的約定工作時間・工作日數,應於僱用契約書與就業規則明確記載。
牙技所牙技士的工時・加班該如何管理?
牙技所在社會保險上屬**「物的製造・加工的事業」=適用業種**,故個人經營亦於常時5人以上時健保・厚年強制適用(法人1人亦適用)。此處與醫療機構同樣,與服務業相反。
工時管理不問業種,依勞動基準法原則進行。
| 項目 | 內容 |
|---|---|
| 法定工時 | 原則1日8小時・1週40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 |
| 時間外・休日勞動 | 無36協定(第36條)的締結・届出即不得命令 |
| 割增工資 | 時間外・深夜・休日須付割增工資(第37條) |
牙技工作是易因交期而長時間勞動的領域。並非「因像抽成或請負」便不需加班費,對受僱的牙技士,36協定與割增工資照樣適用。將約定工時、休息、時間外的處理於就業規則與勤務記錄中明確,並客觀掌握實際工時,可防未付加班的糾紛。另須注意,即使以「業務委託」形式委由牙技士工作,若有指揮監督或時間・場所的拘束,實態亦可能被判為僱用;分界不由契約書題名,而由實態決定。
院長1人+數名的診所,需要就業規則嗎?
就業規則的作成與届出成為義務,係自常時使用10人以上勞工的事業場起(勞動基準法第89條)。院長以外員工未滿10人的牙科診所,作成・届出本身並非義務。惟有不問人數皆須者。
| 事項 | 人數要件 |
|---|---|
| 就業規則作成・届出 | 常時10人以上為義務(第89條) |
| 勞動條件明示 | 自第1人起必要(第15條) |
| 防止騷擾的措施 | 不問人數為義務 |
| 育兒・介護休業法上的措施 | 不問人數為義務 |
想針對您的情況進一步諮詢?
關於社會保險、薪資計算及勞務管理,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情況。
即使非義務,工作方式參差的牙科診所愈是如此,將約定工時・班表・休假・服務的規則書面化的價值愈大。人數要件與非義務者的整理於就業規則自幾人起為義務,非義務者為何。與以宿日直與護理師工作方式為主的醫科診所的開業與勞務對照閱讀,醫科・牙科各自的要領便浮現。
勞務・開設届・物件・稅務該如何分工?
牙科診所・牙技所的開業依資格分工,各自為不同的契約。
| 要做的事 | 主要負責 |
|---|---|
| 就業規則・班表設計、社會・勞動保險的適用判定與手續、薪資計算 | 社會保險勞務士(本事務所) |
| 診所開設届・牙技所開設届(保健所)的作成・提出支援 | 行政書士(或院長本人) |
| 開業的稅務・確定申告 | 稅理士 |
| 診所・牙技所物件的仲介・重要事項說明 | 宅地建物取引業者 |
診所開設届・牙技所開設届可轉介至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物件可轉介至四葉不動産,惟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四葉不動産與本事務所為各自獨立的事業體,社會保險勞務士業務・行政書士業務・宅地建物取引業務須另行簽約(不進行一括受任)。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開設届的依據(醫療法・牙技士法)僅作參照,手續本身由行政書士或院長本人進行。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就牙科衛生士・牙科助手兼職・縮時的社會保險適用判定、牙技士的工時・36協定・割增工資、就業規則的作成提供諮詢。費用彙整於報酬額表。
常見問題
Q. 個人經營的牙科診所,員工5人以上也不必加入社會保險嗎?
A. 否,須加入。健康保險・厚生年金方面,醫療的事業屬法定適用業種,故個人經營一旦常時5人以上即為強制適用事業所。此與個人經營即使5人以上亦不強制適用的理容・美容業等服務業相反,須注意。若為法人,院長1人亦強制適用。
Q. 想將牙科衛生士採扶養內兼職,幾小時以內不加入社會保險?
A. 與一般勞工相比,1週約定工作時間與1月約定工作日數皆未達4分之3則原則不加入。惟若工作場所屬特定適用事業所,則以週20小時以上・月薪8.8萬圓以上等條件成為對象。企業規模要件段階性擴大,月8.8萬圓的工資要件預定於2026年10月撤廢,請以最新要件判斷。
Q. 牙技所的牙技士需要加班費嗎?
A. 對受僱的牙技士,勞動基準法的工時・割增工資照樣適用。要使其超過1日8小時・1週40小時工作,須締結並届出36協定,時間外・深夜・休日須付割增工資。並不因「是職人」「像請負」便不需加班費。即使為業務委託形式,若實態被判為僱用,處理相同。
Q. 員工5人的牙科診所需要就業規則嗎?
A. 作成・届出成為義務係自常時10人以上的事業場起,故5人並非義務。惟勞動條件明示自第1人起必要,防止騷擾與育兒・介護休業法上的措施不問人數為義務。即使非義務,縮時與兼職混在的牙科診所愈宜將班表與休假規則書面化,運行愈穩定。
本文的依據
- 健康保險法(大正11年法律第70號)第3條第3項・厚生年金保險法(昭和29年法律第115號)第6條:法人即使1人亦強制適用,個人事業所常時5人以上強制適用。適用業種含「疾病的治療、助產及其他醫療的事業」「物的製造、加工…的事業」,理容・美容業等服務業排除在外(依日本年金機構「適用事業所與被保險人」及健康保險強制適用業種一覽確認。2026年9月21日查閱)
- 短時間勞工的社會保險適用擴大:4分之3基準、特定適用事業所的週20小時以上・月薪8.8萬圓以上・預期僱用逾2個月・非學生之要件。企業規模要件為被保險人51人以上,2027年10月起擴至36人以上。月薪8.8萬圓的工資要件預定於2026年10月撤廢(厚生勞動省「社會保險適用擴大特設網站」・日本年金機構。2026年9月21日查閱)
- 僱用保險法(昭和49年法律第116號)第4條・第6條:週20小時以上等的勞工為被保險人,2028年10月起週10小時以上
- 勞動基準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號)第15條(勞動條件明示)、第32條(工時)、第36條(時間外・休日勞動)、第37條(割增工資)、第89條(常時10人以上的就業規則作成・届出義務)
- 開設届的依據:醫療法(診所開設届・開設許可)、牙技士法(牙技所開設届)。本文僅作參照,手續本身由行政書士或開設者本人進行
- 條文均於2026年9月21日以e-Gov法令檢索及各官廳公表資料確認。企業規模要件・工資要件・料率會改定,最新請向日本年金機構・厚生勞動省確認
本文並未決定該向誰諮詢。社會・勞動保險的適用判定與手續、就業規則、薪資計算為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診所・牙技所開設届請洽行政書士或院長本人、開業稅務請洽稅理士、物件仲介請洽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各自獨立的事業體分別承接、另行簽約。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時的費用彙整於報酬額表,常見問題彙整於常見問答。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兼職者的社會保險加入判定或工時處理等個別判斷,須經面談由有資格者進行。撰寫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從梳理「工作方式」開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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