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依什么基准认定为工伤?企业该预防与改正什么?

浦松 丈二
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精神障碍要被认定为工伤(业务上疾病),须满足三项要件:①发病认定基准所列的精神障碍、②发病前约6个月内有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③并非因业务外心理负荷或个体侧因素发病(厚生劳动省「因心理负荷造成的精神障碍认定基准」令和5年9月1日基发0901第2号)。令和5年9月的修正把顾客骚扰等具体出来事加入评价表,也重新检视恶化的业务起因性。公司既有协助工伤请求的立场,也有劳动契约法第5条的安全考量义务这一另一责任。本文整理认定架构,以及企业为预防、改正该整备的事项。
先讲结论:精神障碍要被认定为工伤(业务上疾病),须满足三项要件:①发病认定基准所列的精神障碍、②发病前约6个月内有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③并非因业务外心理负荷或个体侧因素发病(厚生劳动省「因心理负荷造成的精神障碍认定基准」令和5年9月1日基发0901第2号)。令和5年9月的修正把顾客骚扰等具体出来事加入评价表,也重新检视恶化的业务起因性。公司既有协助工伤请求的立场(协助证明),也有劳动契约法第5条的安全考量义务这一另一责任。本文从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角度,整理认定架构,以及企业为预防、改正该整备的事项。
「员工因心理不适请假,说在考虑申请工伤」「听说职权骚扰、顾客骚扰会变成工伤」——这是中小企业经营者、人事负责人常问的问题。本页面整理精神障碍工伤认定的架构,以及在工作规则与咨询体制上为预防、改正该整备的事项。个别案件是否属工伤由劳动基准监督署作最终判断,依安全考量义务违反的损害赔偿或争执骚扰该当性的局面,则是律师的业务。本文聚焦在其前一步,即制度的想法与公司内部体制的设计。
精神障碍被认定为工伤的三项要件是什么?
精神障碍是否被认定为工伤(业务上疾病),由劳动基准监督署依厚生劳动省的认定基准(令和5年9月1日基发0901第2号)判断。其核心即下列三项要件。
| 要件 | 内容 |
|---|---|
| ① 对象疾病发病 | 发病认定基准所列的精神障碍(ICD-10之F2〜F4等。大致为忧郁症、急性压力反应等) |
| ② 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 | 发病前约6个月内,有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评价表判为「强」的出来事等) |
| ③ 否定业务外因素 | 无法认定系因业务外心理负荷(私生活出来事)或个体侧因素(既往症、酒精依赖等)发病 |
工伤保险给付的根据为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保险给付种类见同法第7条,业务灾害相关保险给付(疗养补偿、休业补偿、障害补偿、遗族补偿等)见同法第12条之8。精神障碍工伤的结构是:业务造成的心理负荷被评为「强」、且业务外与个体侧因素被否定时,承认业务起因性。因私伤病(与工伤不同的流程)休假后复职的手续,见因心理不适请假与复职的手续。
令和5年的认定基准修正,对骚扰等出来事的评价有何改变?
令和5年9月1日的修正(基发0901第2号),废止平成23年的旧认定基准,依最新医学见解重新检视评价机制。与企业实务相关的主要变更如下。
| 修正点 | 内容 |
|---|---|
| 新增具体出来事 | 于业务造成的心理负荷评价表新增「受到顾客、交易对象、设施使用者等显著的迷惑行为」(即顾客骚扰)、「从事感染症等疾病或事故危险性高的业务」等 |
| 明确化骚扰的强度 | 参酌职权骚扰6类型,扩充心理负荷强度(强・中・弱)的具体例 |
| 恶化的业务起因性 | 检视为:发病后约6个月内即使无特别出来事,若因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而恶化,就恶化部分承认业务起因性 |
| 医学意见收集的效率化 | 原则须3名专科医师合议的案件,除特别困难者外,可依1名意见决定 |
企业要掌握的重点是:顾客骚扰、来自顾客的迷惑行为,已正面成为业务上心理负荷的评价对象。顾客对应的纪录与咨询体制的整备,在预防与改正两面都具意义。顾客骚扰对策的实务见顾客骚扰对策的义务化与企业的准备,职场的职权骚扰防止措施见中小企业的职权骚扰防止措施义务。个别出来事属哪种强度,最终判断由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
公司协助工伤请求的立场,与安全考量义务有何不同?
「工伤」与「损害赔偿」是不同制度。混淆会导致对应错误,故前提是依立场分开理解。
| 观点 | 协助工伤请求 | 安全考量义务 |
|---|---|---|
| 根据 |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同法施行规则(事业主的证明等) | 劳动契约法第5条(雇主的安全考量义务) |
| 性质 | 对劳动者向国家(劳基署)提出的请求,由事业主证明、协助 | 雇主确保劳动者生命、身体等安全的民事上义务 |
| 效果 | 经认定即由工伤保险给付(非公司负担) | 若违反则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司负担),于不与工伤给付重复的范围内可被请求 |
| 判断主体 | 劳动基准监督署 | 最终为法院(含和解、交涉) |
工伤保险给付在承认业务起因性时由国家支给,非由公司直接负担。另一方面,若违反安全考量义务(劳动契约法第5条)而致生精神障碍,雇主可能在工伤给付之外另负民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此为公司负担,金额亦可能庞大。协助请求手续可由社会保险劳务士支援,但损害赔偿的请求、和解交涉、争执骚扰该当性的局面,则是律师的业务。两者的区分亦见解雇与损害赔偿的咨询该找社劳士还是律师。
为预防与改正,在工作规则与咨询体制上该整备什么?
无论工伤或损害赔偿,事前预防的负担都比事后对应小。企业应预先整备的主要项目如下。
想针对您的情况进一步咨询?
关于社会保险、工资计算及劳务管理,欢迎告诉我们您的情况。
| 项目 | 内容 | 相关制度 |
|---|---|---|
| 骚扰防止措施 | 明确化并周知方针、设置咨询窗口、对咨询妥善对应。中小企业亦自2022年4月1日义务化 | 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30条之2(职权骚扰防止措施义务) |
| 明示咨询、通报路径 | 于工作规则或公司内部规程订定咨询窗口、禁止不利益对待、事实确认的程序 | 工作规则(劳动基准法第89条) |
| 抑制长时间劳动 | 时间外上限管理、出勤的客观纪录。过重劳动是强烈心理负荷的一个要素 | 劳动时间的客观把握 |
| 压力检查 | 心理负荷的早期把握。对象扩大已在规划中 | 压力检查扩大至未满50人 |
关于顾客骚扰,鉴于令和5年修正已纳入心理负荷评价对象,把顾客对应手册化、整备对应纪录有助预防。这些体制整备是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承担工作规则、骚扰防止规程的制作,咨询窗口的运用设计,出勤管理的整备。实际发生疑似工伤案件时的请求手续流程,见精神障碍、脑心脏疾病的工伤手续。
工伤手续找社劳士、损害赔偿与骚扰争讼找律师,该如何分开咨询?
精神障碍工伤的局面,依判断主体与承担者而分。依角色分开咨询较为确实。
| 要做的事 | 属于谁的领域 |
|---|---|
| 工作规则、骚扰防止规程的整备,咨询体制设计,出勤管理,工伤请求手续的支援 | 社会保险劳务士(本事务所) |
| 个别案件是否属工伤(业务上疾病)的认定 | 劳动基准监督署 |
| 依安全考量义务违反的损害赔偿请求、和解交涉、争执骚扰该当性的局面 | 律师 |
| 诊断、治疗、能否就劳的医学判断 | 主治医师・产业医 |
本事务所承担预防与改正的体制整备,以及工伤请求手续的支援。个别案件的认定与否由劳动基准监督署,损害赔偿与骚扰争讼由律师,各自以独立立场判断。社会保险劳务士不得代理损害赔偿请求或进行法律咨询,故纠纷局面会介绍给律师。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做什么?
位于文京区小日向的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承接含骚扰防止规程的工作规则整备、咨询窗口的运用设计、抑制长时间劳动的出勤管理设计,以及工伤请求手续的支援。与压力检查、职权骚扰与顾客骚扰对策一并,可透过单一窗口,从预防咨询到改正。咨询免费。 费用见报酬额表,常见问题见常见问答。
常见问题
Q. 精神障碍要被认定为工伤,需要什么?
A. 须满足三项要件:①发病认定基准所列的精神障碍、②发病前约6个月内有业务造成的强烈心理负荷、③并非因业务外因素或个体侧因素发病(令和5年9月1日基发0901第2号)。个别案件是否满足要件,最终判断由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
Q. 顾客骚扰也会成为工伤的评价对象吗?
A. 可能会。令和5年9月的认定基准修正,把「受到顾客、交易对象、设施使用者等显著的迷惑行为」此一具体出来事纳入业务造成的心理负荷评价表。属哪种强度依出来事的内容、程度评价,最终判断由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
Q. 工伤被认定后,是由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A. 工伤保险给付由国家支给,非由公司直接负担。但若有安全考量义务(劳动契约法第5条)违反,雇主可能在工伤给付之外另负民事上损害赔偿责任。该请求与交涉是律师的业务。
Q. 为了预防,该先整备什么?
A. 作为骚扰防止措施(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第30条之2。中小企业亦自2022年4月1日义务化),周知方针、设置咨询窗口、整备妥善对应是出发点。并一并于工作规则明示咨询路径、以出勤管理抑制长时间劳动、以压力检查早期把握,均属有效。
这篇文章的根据
-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昭和22年法律第50号)第7条(保险给付种类)、第12条之8(业务灾害相关保险给付=疗养补偿、休业补偿、障害补偿、遗族补偿等)
- 厚生劳动省「因心理负荷造成的精神障碍认定基准」令和5年9月1日基发0901第2号(废止平成23年12月26日基发1226第1号。三项认定要件、业务造成的心理负荷评价表、顾客骚扰等具体出来事的新增、恶化的业务起因性检视、医学意见收集的效率化)
- 劳动施策综合推进并劳动者雇用安定及职业生活充实等相关法律第30条之2(职权骚扰防止措施义务。中小企业自2022年4月1日全面施行)
- 劳动契约法(平成19年法律第128号)第5条(雇主的安全考量义务)
- 认定基准的对象疾病分类、三项要件的表述、具体出来事的新增项目,依厚生劳动省公布资料(认定基准本文、传单)确认(2026年10月时点)。个别出来事属哪种强度的评价,本文未作判断
本文未决定该找谁咨询。工作规则、骚扰防止规程的整备、咨询体制设计、出勤管理、工伤请求手续的支援,是社会保险劳务士的业务。个别案件是否属工伤由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依安全考量义务违反的损害赔偿与骚扰争讼由律师;医学判断由主治医师、产业医,各自以独立立场进行。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咨询时的费用见报酬额表,常见问题见常见问答。
本文为一般性资讯提供。因应个别情形的判断,由有资格者在面谈后进行。撰文为浦松丈二(社会保险劳务士・行政书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从梳理“工作方式”开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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