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保育所時的勞務——保育士的配置基準・待遇改善加算・班表的組法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開設保育所的勞務,從滿足保育士配置基準的人員計畫開始。配置基準訂於兒童福祉設施的設備及營運相關基準(昭和23年厚生省令第63號)第33條第2項:乳兒約每3人1人、滿1歲至未滿3歲約每6人1人、滿3歲至未滿4歲約每15人1人、滿4歲以上約每25人1人(每所至少2人)。其上還疊加早班・遲班・延長保育的變形勞動時間班表、對應待遇改善等加算的薪資規程、兼職保育士的社會保險判斷。本文整理配置基準如何反映到人員計畫、班表的組法、薪資規程、社會保險的適用判斷,以及設置手續・物件該交給誰。
結論(先講重點):開設保育所的勞務,先從滿足保育士配置基準的人員計畫開始。配置基準訂於兒童福祉設施的設備及營運相關基準(昭和23年厚生省令第63號)第33條第2項:乳兒約每3人1人、滿1歲至未滿3歲約每6人1人、滿3歲至未滿4歲約每15人1人、滿4歲以上約每25人1人(每所至少2人)。其上還疊加處理早班・遲班・延長保育的變形勞動時間班表、對應待遇改善等加算的薪資規程、兼職保育士的社會保險判斷。本文以社會保險勞務士的勞務管理視角,整理配置基準如何反映到人員計畫、班表的組法、對應加算的薪資規程、社會保險的適用判斷,以及設置手續・物件該交給誰。
新開保育所(含認可・小規模認可・企業主導型)時,資格者的確保・班表・薪資・社會保險手續會一起啟動。本頁面是為即將開園的事業者,以及想整備既有園勞務體制的經營者而寫,依序整理勞務的入口。個別園是否滿足配置基準、是否符合加算要件的最終判斷,由認可・確認的自治體(都道府縣・市町村)及對照兒童家庭廳的要綱為之,請向其確認。
保育士的配置基準如何反映到人員計畫?
配置基準不只是「雇幾人」,而是各時段能否持續配置幾人的排班問題。基準依兒童數(年齡區分)而定。
| 區分 | 保育士人數(約) |
|---|---|
| 乳兒(未滿1歲) | 每3人1人 |
| 滿1歲至未滿3歲 | 每6人1人 |
| 滿3歲至未滿4歲 | 每15人1人(改正前為每20人1人) |
| 滿4歲以上 | 每25人1人(改正前為每30人1人) |
此外,每所保育所的保育士不得低於2人(同基準第33條第2項但書)。滿3歲至未滿4歲(每15人1人)與滿4歲以上(每25人1人)的數字,是令和6年(2024年)4月的改正所見直。惟設有經過措施,容許當分之間仍以從前基準(滿3歲至未滿4歲每20人1人、滿4歲以上每30人1人)營運。經過措施的期限與處理今後可能改變,適用請以自治體・兒童家庭廳的最新案內確認(2026年9月參照)。
從勞務側看,配置基準須在開所的全部時段持續滿足。開所時間越長,基準人數×開所時間所需的延人數越多,須以常勤搭配兼職來運轉。如何換算為相當於幾名常勤,與常勤換算的思路相關,請一併參閱障礙福祉・介護的常勤換算如何計算(思路在保育亦相通)。
早班・遲班・延長保育的班表如何以變形勞動時間組成?
保育所的開所時間常達1日11小時前後,加上延長保育會更長。一名員工無法從早到晚通班,故須組合早班・中班・遲班。此時使用的即變形勞動時間制。
| 制度 | 根據 | 主要特徵 |
|---|---|---|
| 1個月單位的變形勞動時間制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 | 於1個月內期間平均收於每週40小時內。以就業規則或勞使協定訂定 |
| 1年單位的變形勞動時間制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4 | 於1年內期間平均收於每週40小時內。須勞使協定與申報。有1日10小時・每週52小時等上限 |
若欲把某日的1日所定勞動時間分為長於8小時與短於8小時的日子,須將變形勞動時間制訂於就業規則・勞使協定。未訂而排出超過8小時的班,該超過部分即成時間外勞動,須給割增工資。制度的選擇見變形勞動時間制與彈性工時的選擇;延長保育或活動超過所定時的割增、休息的確保、年次有給休假5日取得義務(年5日的有給,取不完時怎麼辦),也與班表一體設計。
對應待遇改善等加算的薪資規程如何製作?
保育所的薪資與兒童家庭廳的待遇改善等加算密不可分。要領取加算,須整備薪資規程・就業規則,且確實進行薪資改善為前提。
| 加算 | 目的 | 勞務要整備的事項 |
|---|---|---|
| 待遇改善等加算Ⅰ | 全體員工的薪資改善(職涯路徑要件) | 於就業規則等明記依職位・職責・職務內容的勤務條件・薪資體系並周知 |
| 待遇改善等加算Ⅱ | 依技能・經驗的待遇改善 | 發令副主任保育士・職務領域別領導者,並於薪資規程訂定對應津貼 |
| 待遇改善等加算Ⅲ | 收入的底部提升(薪資改善) | 確實改善對象員工的薪資,並記錄以供實績報告 |
加算並非「領到即結束」,領取之額須作為人事費分配給員工,並於實績報告確認。薪資規程若與加算要件不符,實績報告即會受阻。加算的名稱・要件・分配規則屢有修訂,請以最新的實施要綱確認(2026年9月參照)。加算的設計思路雖行業不同,對應介護職員等待遇改善加算的薪資規程作法的思路亦可參考。可取得幾個加算區分的最終判斷,由自治體・兒童家庭廳對照要綱為之。
兼職保育士・短時間勤務者的社會保險如何判斷?
保育所的短時間兼職保育士多,是否加入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界線是實務要點。判斷的尺規有兩個。
| 判斷尺規 | 內容 |
|---|---|
| 4分之3基準 | 每週所定勞動時間與每月所定勞動日數,達同事業所通常勞動者的4分之3以上者,即適用 |
| 短時間勞動者的適用擴大 | 於特定適用事業所(自2024年10月起常時51人以上),符合每週所定勞動時間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非學生等要件的兼職也適用 |
先看是否符合4分之3基準;即使不符,依事業所規模與本人勤務條件,也可能成為適用擴大的對象。園的規模越大,短時間兼職能加入社會保險的場面越多。要件與契約內容的關係,詳見以短時間雇用時社會保險如何處理。使用10人以上的園,也負有作成・申報就業規則的義務(10名員工就要就業規則,需要什麼)。
設置・確認・物件該分別交給誰?
保育所的開設,除勞務外,還牽涉設置・確認手續與物件要件。承擔者依業務不同。
| 該做的事 | 屬於誰的業務 |
|---|---|
| 勞動時間・班表的管理、雇用契約書・就業規則・薪資規程的整備、社會・勞動保險手續、薪資計算 | 社會保險勞務士(本事務所) |
| 認可・認可外的設置手續、企業主導型的申請等向行政提出的書類製作 | 行政書士 |
| 物件的用途地域・面積確認、租賃・買賣 | 宅地建物取引業者 |
| 建築確認・用途變更的設計 | 建築士 |
| 勞資糾紛・解僱之爭 | 律師 |
| 會計・稅務的申報 | 稅理士 |
本事務所僅限於勞務管理的資訊提供與手續。設置手續與企業主導型申請可為您轉介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物件的用途地域・面積確認可轉介四葉不動產;但前提是社會保險勞務士業務・行政書士業務・宅地建物取引業,各自由獨立的事業體承擔,須另行簽約。本事務所不做一括受任。個別園是否滿足配置基準・加算要件的最終判斷,由認可・確認的自治體(都道府縣・市町村)及對照兒童家庭廳的要綱為之。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為您做什麼?
位於文京區小日向的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就保育所的開設・營運,提供滿足保育士配置基準的人員計畫、對應變形勞動時間制與延長保育的班表・就業規則整備、對應待遇改善等加算的薪資規程、社會・勞動保險的適用手續、薪資計算。也協助兼職保育士的社會保險適用判斷,以及作成能通過實績報告的記錄。諮詢免費。 收費的思考方式請參閱報酬額表,常被詢問的問題整理於常見問答。
設置手續・企業主導型申請轉介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物件的用途地域・面積確認轉介四葉不動產(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勞資糾紛轉介律師。本事務所不收取轉介費。
常見問題
Q. 保育士的配置基準在令和6年改正如何變更?
A. 滿3歲至未滿4歲由每20人1人改為每15人1人,滿4歲以上由每30人1人改為每25人1人(兒童福祉設施設備及營運相關基準第33條第2項)。惟設有經過措施,容許當分之間仍以從前基準營運。期限與處理可能改變,適用請以自治體・兒童家庭廳的最新案內確認(2026年9月參照)。
Q. 要組早班・遲班的班表,一定需要變形勞動時間制嗎?
A. 若只在1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範圍內排班,無變形勞動時間制也可組。但若欲逐日把所定勞動時間拉長或縮短以涵蓋開所時間,須將1個月單位(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或1年單位(同第32條之4)的變形勞動時間制訂於就業規則・勞使協定。未訂而超過8小時即成時間外勞動。
Q. 要領取待遇改善等加算,薪資規程要如何整備?
A. 加算Ⅰ作為職涯路徑要件,須於就業規則等明記依職位・職責・職務內容的勤務條件・薪資體系;加算Ⅱ須發令副主任保育士等並訂對應津貼;加算Ⅲ須確實改善對象員工薪資。領取之額作為人事費分配,並記錄以供報告。要件屢有修訂,請以最新實施要綱確認(2026年9月參照)。
Q. 短時間的兼職保育士必須加入社會保險嗎?
A. 首先若符合4分之3基準(每週時間・每月日數達通常勞動者的4分之3以上)即適用。即使不符,於常時51人以上的特定適用事業所(2024年10月起),符合每週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非學生等要件者,也可能成為適用擴大對象。依園的規模與本人勤務條件而定。
這篇文章的根據
- 兒童福祉設施的設備及營運相關基準(昭和23年厚生省令第63號)第33條第2項(保育士配置基準=乳兒約每3人1人、滿1歲至未滿3歲約每6人1人、滿3歲至未滿4歲約每15人1人、滿4歲以上約每25人1人,每所至少2人)/依e-Gov法令檢索確認條文(2026年9月參照)
- 滿3歲至未滿4歲(20→15)與滿4歲以上(30→25)配置基準的見直(令和6年4月),以及容許當分之間仍以從前基準營運的經過措施,依兒童家庭廳關於保育所營運的通知・案內確認(2026年9月參照)。經過措施的期限・處理可能修訂
- 勞動基準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號)第32條之2(1個月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2條之4(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依e-Gov法令檢索確認條文(2026年9月參照)
- 待遇改善等加算Ⅰ・Ⅱ・Ⅲ的區分・要件・薪資改善的思路,依兒童家庭廳關於待遇改善等加算的實施要綱・案內確認(2026年9月參照)。名稱・要件・分配規則可能修訂
- 短時間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適用(4分之3基準、特定適用事業所=2024年10月起常時51人以上、每週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非學生等要件),依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及日本年金機構的案內確認(2026年9月參照)
本文並未決定該向誰諮詢。勞動時間・班表的管理、雇用契約書・就業規則・薪資規程的整備、社會・勞動保險手續、薪資計算,是社會保險勞務士的業務。認可・認可外的設置手續與企業主導型申請是行政書士的業務,物件的用途地域・面積確認是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業務,建築確認・用途變更是建築士的業務,勞資糾紛是律師的業務,會計・稅務的申報是稅理士的業務。社會保險勞務士業務・行政書士業務・宅地建物取引業,各自由獨立的事業體、須分別承接(另行簽約)。本事務所不收取轉介費。個別園是否滿足配置基準・加算要件的最終判斷,由認可・確認的自治體(都道府縣・市町村)及對照兒童家庭廳的要綱為之。向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諮詢的費用整理於報酬額表,常被詢問的問題整理於常見問答。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因應個別情況的判斷,由具資格者於面談後進行。撰文者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先從梳理「工作方式」開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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