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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事業用不動產

可用於24小時無人健身房的物件是?用途變更・消防・深夜無人營業的條件

玻璃帷幕映照天空的低層辦公大樓水彩插畫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Profile (samurai.co.jp) ↗

將辦公大樓或空置店面改為24小時無人(自助式)健身房時,卡關的與其說是用途地域,不如說是「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消防」「無人時段的防火・防盜」三者。建築基準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號)第87條第1項規定,變更建築物用途使其成為同法第6條第1項第一號的特殊建築物(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200平方公尺者)時,準用確認申請的規定。健身房可能屬於別表第一(い)欄(四)項的「運動練習場」等特殊建築物,故轉用部分超過200平方公尺時原則上須確認申請(類似用途相互間的變更依施行令第137條之18除外)。此200平方公尺的基準由平成30年法律第67號的改正自100平方公尺超調高,於令和元年6月25日施行。消防方面,健身房一般歸入消防法施行令(昭和36年政令第37號)別表第一(15)項(不屬前各項的事業場)=非特定防火對象物;自動火災報知設備依第21條、誘導燈依第26條、防火管理者的選任依消防法(昭和23年法律第186號)第8條與施行令第3條。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業)負責物件介紹與條件整理,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由建築士/指定確認檢查機關、消防設備由所轄消防署與消防設備士、深夜無人的防盜由專業業者,各為獨立事業體、分別簽約(不涉及介紹費)。

結論(先講要點):將辦公大樓或空置店面改為24小時無人(自助式)健身房時,卡關的與其說是用途地域,不如說是「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消防」「無人時段的防火・防盜」三者。建築基準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號)第87條第1項規定,變更建築物用途使其成為同法第6條第1項第一號的特殊建築物(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200平方公尺者)時,準用確認申請的規定。健身房可能屬於別表第一(い)欄(四)項的「運動練習場」等特殊建築物,故轉用部分超過200平方公尺時原則上須確認申請(類似用途相互間的變更依建築基準法施行令(昭和25年政令第338號)第137條之18除外)。此200平方公尺的基準由平成30年法律第67號的改正自100平方公尺超調高,於令和元年6月25日施行。消防方面,健身房一般歸入消防法施行令(昭和36年政令第37號)別表第一(15)項(不屬前各項的事業場)=非特定防火對象物;自動火災報知設備依同令第21條、誘導燈依同令第26條、防火管理者的選任依消防法(昭和23年法律第186號)第8條與同令第3條。無人營業時,收容人員的計算(消防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與火災時的解鎖・確保避難路徑(消防法第8條之2之4)為論點。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設計屬建築士/指定確認檢查機關、消防設備的要否判斷・申報屬所轄消防署與消防設備士、深夜無人的防盜設備屬專業業者的領域,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業)負責物件介紹與條件整理,各為獨立事業體、分別簽約的形式為您銜接(不涉及介紹費的收付)。

本文為想將辦公大樓或空置店面改為24小時無人自助式健身房的業主・展店檢討者,依建築基準法・消防法的條文與公開資料的順序,整理決定物件前可以確認的事項。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個別用途變更的要否與消防設備的要否的最終判斷,屬特定行政廳・所轄消防署與建築士等有資格者的領域。

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以東京都文京區小日向為據點,承辦事業用物件的調查與條件整理・仲介。歡迎從「這個物件能否做成24小時健身房」的階段開始諮詢。

自助式24小時健身房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

變更既有建築物的使用方式稱為「用途變更」。並非所有用途變更都需要確認申請,要件取決於面積與用途。

建築基準法第87條第1項規定,變更建築物用途使其成為第6條第1項第一號的特殊建築物(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200平方公尺者)時,準用確認申請的規定。亦即「變更後的用途為別表第一(い)欄的特殊建築物」且「該部分超過200平方公尺」時,原則上須確認申請。但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7條之18所定「類似用途」相互間的變更,免確認申請。

判斷軸內容依據
變更後用途是否屬別表第一(い)欄的特殊建築物建築基準法第87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一號・別表第一
面積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是否超過200平方公尺建築基準法第6條第1項第一號
類似用途的例外施行令第137條之18的類似用途相互間變更免確認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137條之18

此200平方公尺的基準由平成30年法律第67號的改正自100平方公尺超調高,於令和元年6月25日施行。用途變更有建築確認但無完工檢查,完工時改以向建築主事等的申報辦理(第87條第1項)。即使在免確認的規模,對建築基準法本身的適合義務仍存在,故是否符合避難・採光・防火的規定須另行確認。能否僅以室內裝修變更用途,以及確認申請的要否與設計的最終判斷,屬建築士・特定行政廳的領域。使用貨櫃或簡易構造物時的建築確認・用途論點,另於貨櫃・拖車屋店面物件與建築確認・用途的確認說明。

將辦公室・店面物件改為運動設施,在建築基準法上如何處理?

辦公室並非特殊建築物,但健身房(運動設施)可能屬於別表第一(い)欄(四)項的「保齡球館、滑雪場、溜冰場、游泳場或運動練習場」這類特殊建築物。是否為「運動練習場」依實際使用狀態判斷,而非名稱,故須以向特定行政廳・建築士確認為前提。

也要確認用途地域的限制。建築基準法第48條與別表第二規定各用途地域可建造的建築物,運動設施依用途地域與規模而可否不同(例如工業專用地域不得建造)。具體的面積區分由別表第二與施行令決定,故須將物件所在地的用途地域交由建築士・特定行政廳確認。

確認項目辦公室→健身房會發生的事確認對象
是否屬特殊建築物運動設施可能屬別表第一(四)項。超過200平方公尺須用途變更確認建築士・特定行政廳
用途地域的限制第48條・別表第二依用途地域與規模決定可否建築士・特定行政廳
既有不適格・溯及隨用途變更而被要求適合避難・防火等規定的範圍建築士
有無完工檢查證無完工檢查證時用途變更確認較難推進建築士・特定行政廳

對無完工檢查證的建築物,用途變更確認前可能須先調查法適合狀況。無完工檢查證物件的用途變更論點,另於無完工檢查證物件變更為福祉用途時的確認整理。本文僅示確認的脈絡,個別適合判斷委由建築士。

24小時無人營業時,消防會看哪裡?自動火災報知設備・誘導燈・避難路徑

健身房一般歸入消防法施行令別表第一(15)項(不屬前各項的事業場),是非特定防火對象物而非特定防火對象物。若在健身房內設置三溫暖(蒸氣浴場・熱氣浴場),該部分可能屬別表第一(9)項イ,分類可能改變。分類依實際狀態判斷,故以向所轄消防署確認為起點。

設備(15)項基準的骨架依據
自動火災報知設備(15)項於總樓地板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有設置義務。總樓地板面積未滿300平方公尺的一定情形可使用特定小規模設施用自動火災報知設備消防法施行令第21條
誘導燈須設於地下層・無窗層・11層以上部分等。是否屬無窗層的判定為論點消防法施行令第26條
滅火器依總樓地板面積與用途設置消防法施行令第10條
消防設備等的設置・申報設置時須向所轄消防署申報・檢查消防法第17條・第17條之3之3

若屬無窗層(供避難・滅火活動有效的開口未達一定標準的樓層),誘導燈與自動火災報知設備的要否可能改變。將地下的辦公室舊址或窗戶少的租賃單元改為健身房時,此無窗層判定左右費用。何種設備在何種規模需要,最終由所轄消防署與消防設備士判斷。24小時營業・深夜時段的營運,與卡拉OK等其他業種的消防・噪音論點相重疊,卡拉OK包廂店面物件與用途・消防・噪音與網咖包廂物件的消防與本人確認亦可參考。本文僅示確認的骨架。

深夜無從業人員的營運中,防火管理者的選任與防盜如何整理?

即使無人營業,防火管理的義務是依收容人員、而非在館者有無判斷。非特定防火對象物((15)項)在收容人員50人以上時,須選任防火管理者並製作・申報消防計畫(消防法第8條、消防法施行令第1條之2第3項、同令第3條)。

想針對您的情況進一步諮詢?

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找房需求或不動產出售計畫。

論點內容依據
收容人員的計算非從業人員數,而以消防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的方法(從業人員數+樓地板面積除以一定面積之數等)計算消防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
防火管理者的選任(15)項於收容人員50人以上須選任並申報消防計畫消防法第8條・施行令第3條
火災時的解鎖・避難路徑以會員卡等上鎖的出入口,須有火災時可迅速解鎖的機制。避難所需設施的管理消防法第8條之2之4
無人時段的對策向使用者周知、遠端監視・通報、初期滅火器的配置等寫入消防計畫東京消防廳的關係者不在時防火安全對策指引

收容人員非以實際在場人數、而以規則計算,故即使無常駐從業人員,依樓地板面積也可能被計算為50人以上而須選任防火管理者。設想無人時段的營運(如何察覺火災、如何引導避難、如何向消防通報),東京消防廳公布的關係者不在設施指引可供參考。深夜無人的防盜設備(遠端監視攝影機、出入管理、緊急通報)與消防不同,屬專業業者的領域。防火管理者選任的要否與消防計畫的內容的最終判斷,由所轄消防署進行。

看屋前後,向建築士・消防署・防盜業者各自要確認什麼?

24小時無人健身房的物件,橫跨建築(用途變更)・消防・防盜等各自不同的專業領域。不動產公司負責的只到物件調查與條件整理・仲介為止,其餘委由各有資格者・各業者,以獨立事業體、分別簽約的形式進行。

困擾委託對象
物件調查、用途地域・條件的整理、仲介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業)
用途變更確認的要否・設計、完工檢查證・法適合的調查建築士/指定確認檢查機關
消防設備(自火報・誘導燈・滅火器)的要否判斷・申報・檢查所轄消防署・消防設備士
防火管理者的選任・消防計畫的製作防火管理者(選任者)・所轄消防署
深夜無人的防盜設備(遠端監視・出入管理・緊急通報)防盜設備的專業業者
租賃契約・回復原狀・與鄰地的紛爭律師(必要時)

這些各為獨立事業體,以分別簽約為前提。本公司不收取亦不支付介紹費・送客手續費。用途變更是否必要、何種消防設備必要的最終判斷,由特定行政廳・所轄消防署與建築士・消防設備士進行。本公司調查物件的現況(樓地板面積・用途地域・有無完工檢查證・樓層與窗戶狀況),從整理在建築・消防・防盜方面該向誰諮詢的步驟開始受理。事業用物件的尋找請見事業用・投資用不動產的諮詢窗口,據點建置請見事業據點・辦公室的諮詢。

將可用於24小時無人健身房的物件諮詢交給四葉不動產(諮詢免費)

來信請註明「24小時無人健身房」,並填寫設想的樓地板面積、物件用途(原為辦公室或店面)、所在地(自治體)、為既有建築改造或新建、有無完工檢查證(於可知範圍)。不先對用途變更要否下定論,從物件調查與整理該向建築・消防・防盜的專業人士如何分派開始談起。

常見問題

Q. 將辦公大樓改為24小時健身房,一定需要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嗎?
A. 不一定。建築基準法第87條第1項在變更後用途為別表第一(い)欄的特殊建築物、且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200平方公尺時,準用確認申請的規定。健身房可能屬(四)項的「運動練習場」等特殊建築物,故超過200平方公尺時原則上須確認申請。類似用途相互間的變更(施行令第137條之18)則不需要。實際是否該當由特定行政廳・建築士判斷。

Q. 即使無人營業,也必須選任防火管理者嗎?
A. 防火管理者的選任依收容人員、而非在館人數判斷。屬非特定防火對象物的(15)項在收容人員50人以上須選任並申報消防計畫(消防法第8條、施行令第3條)。收容人員以消防法施行規則第1條之3的方法計算,即使無常駐從業人員,依樓地板面積也可能被計算為50人以上而須選任。要否的最終判斷由所轄消防署進行。

Q. 24小時無人健身房一定要裝自動火災報知設備或誘導燈嗎?
A. 健身房所屬的(15)項,自動火災報知設備在總樓地板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有設置義務(消防法施行令第21條)。誘導燈須設於地下層・無窗層・11層以上部分等(同令第26條)。對窗戶少的租賃單元或地下層,是否屬無窗層的判定會改變要否。何種設備在何種規模需要,由所轄消防署與消防設備士判斷。

Q. 深夜無從業人員的時段,火災對策該如何思考?
A. 東京消防廳公布了關係者不在設施的防火安全對策指引,例示向使用者周知無人時段、以會員卡上鎖的出入口須有火災時可迅速解鎖的機制、遠端監視・通報、初期滅火器的配置等寫入消防計畫。避難所需設施的管理依消防法第8條之2之4。具體內容請向所轄消防署確認,防盜設備另行向專業業者諮詢。

這篇文章的出處(第一手資訊)

以下為確認的起點的公開資料。法令會改正,條文・項・號・施行日・最終改正請於e-Gov法令檢索確認最新。用途變更的要否、消防設備的要否、防火管理者選任的要否因物件而異,請向特定行政廳・所轄消防署與建築士・消防設備士確認。參照日均為2026年10月31日。不保證個別適合或設備的要否。以下出處均為日文。

  • e-Gov法令檢索「建築基準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號。第48條=用途地域內的建築物限制、第6條第1項第一號=須確認的特殊建築物〔供該用途使用部分的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200平方公尺者〕、第87條=用途變更的準用、別表第一=特殊建築物的種類〔(四)項含運動練習場等〕、別表第二=用途地域內的限制。200平方公尺基準由平成30年法律第67號改正、令和元年6月25日施行)
  • e-Gov法令檢索「建築基準法施行令」(昭和25年政令第338號。第137條之18=用途變更免確認的類似用途)
  • e-Gov法令檢索「消防法」(昭和23年法律第186號。第8條=防火管理者、第8條之2之4=避難所需設施的管理、第17條=消防設備等的設置義務)
  • e-Gov法令檢索「消防法施行令」(昭和36年政令第37號。第1條之2=須防火管理的防火對象物、第3條=防火管理者、第10條=滅火器、第21條=自動火災報知設備、第26條=誘導燈及誘導標識、別表第一(15)項=不屬前各項的事業場、(9)項イ=蒸氣浴場・熱氣浴場等)
  • e-Gov法令檢索「消防法施行規則」(昭和36年自治省令第6號。第1條之3=收容人員的計算方法)
  • 東京消防廳「關係者不在的防火對象物之防火安全對策指引」(無人店面・24小時營業設施等防火管理上的注意點。參照日2026年10月31日。項的區分・設備的要否依所轄消防署的判斷)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不保證個別用途變更的要否、消防設備的要否、防火管理者選任的要否或適合。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設計與法適合的調查由建築士・特定行政廳,消防設備的要否判斷・申報・檢查由所轄消防署・消防設備士,防盜設備由專業業者,租賃契約與紛爭由律師判斷・擔當。

浦松 丈二/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士。承辦事業用物件的調查與條件整理・仲介。作者簡介

更新日: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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