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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實務

課後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的勞務是?放課後兒童支援員的配置・開所時間與輪班・兼職者的社會保險

淡色半圓覆蓋人們、象徵社會保險的水彩插畫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課後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的勞務,取決於能否維持每個支援單位2名以上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設備及營運基準=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的輪班、因應平日午後到夜間與長假長開所時間的勤務設計,以及兼職支援員的社會保險。支援員的員數・資格基準,自2020年(令和2年)4月1日起由國家的「應遵守基準」改為「應參酌基準」,實際基準由市町村條例訂定。這與放課後等日間服務(身心障礙兒通所支援)是不同制度。申報・營運基準由行政書士承接,各自作為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

結論(先講重點):課後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的勞務,取決於能否維持每個支援單位2名以上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設備及營運基準=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的輪班、因應平日午後到夜間與長假長開所時間的勤務設計,以及兼職支援員的社會保險。支援員的員數・資格基準,自2020年(令和2年)4月1日起由國家的「應遵守基準」改為「應參酌基準」,實際基準由市町村條例訂定。申報・營運基準由行政書士、物件・用途地域由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稅務由稅理士負責,各自作為獨立的事業體另行簽約。這與放課後等日間服務(身心障礙兒通所支援)是不同制度。

本頁整理的不是人員基準本身,而是為了持續滿足該基準所需的開所時間・輪班・社會保險等勞務設計。向市町村的申報與營運基準的適合,屬行政書士與市町村的領域;本文聚焦於勞務。

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每個支援單位需要幾人,對勞務有何影響?

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設備及營運基準(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規定,放課後兒童支援員的數量為每個支援單位2名以上。但其中除1名外,可由補助員(協助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所行支援之人)代替。

項目內容(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
支援員員數每個支援單位放課後兒童支援員2名以上;除1名外可由補助員代替
支援單位由大致40人以下的兒童構成(第10條第4項)
支援員資格具保育士・社會福祉士等基礎資格,並修畢都道府縣知事等所行研修者(第10條第3項)

勞務上要掌握的是,「2名以上」是要求隨時有2人在場的配置,故須編排整個開所時間都不低於此的輪班。為使支援員請特休或病假時支援單位也不低於2名,須有含補助員的人員計畫與勤務表設計。此外,支援員的員數・資格基準自2020年(令和2年)4月1日起,由國家的「應遵守基準」改為「應參酌基準」,實際適用的基準由市町村以條例訂定,故請向申報的市町村確認。就業規則的整備義務整理於就業規則從幾人起有義務。

平日午後〜夜間與長假的長開所時間可用什麼輪班組?

課後兒童俱樂部平日從放學後開到傍晚・夜間,週六與暑假等長假則從早開到晚。1名支援員的所定勞動時間(每日8小時)無法涵蓋一天的開所,故須以交替制輪班,使每個支援單位隨時確保2名以上。

開所型態勞務上的思路
平日(放學後〜傍夜)即使開所較短,也會出現須確保2名以上的時段。以兼職支援員的組合填補時段
長假(早〜夜)一天開所長,超過1人的所定勞動時間。以早班・晚班交替制,重疊時段也確保2名以上
週六・學校停課日利用兒童數與職員數與平日不同,故準備另一份勤務表

此處發揮作用的是結合早班・晚班・兼職的勤務表。因平日與長假開所時間差異大,一整年有淡旺。勞動時間管理與勤務表設計,直接左右對人員基準的適合。

可以用變形勞動時間制或1年單位變形嗎?

因平日與長假的勞動時間配置差異大,變形勞動時間制是選項。

制度根據適合場面
1個月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月內勤務偏向週六・學校停課日時。以就業規則或勞資協定訂定
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4如暑假等長假勤務集中、一整年有淡旺時。須勞資協定與申報

採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時,即使常時未滿10人的事業場也不能用每週44小時特例,須以每週40小時計算,並受對象期間的勞動日數・連續勞動日數・每日每週勞動時間上限等限制。超過法定勞動時間的勤務須有36協定與加成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7條)。制度的選法整理於變形勞動時間制與彈性工時的選法,加班上限整理於36協定能承認多少加班。哪種制度適合貴公司的開所型態,取決於長假的日數與勤務表的編法。

兼職・短時間的支援員何時需要社會保險?

兼職的放課後兒童支援員・補助員,只要1週的所定勞動時間及1個月的所定勞動日數達同一事業所通常勞動者的4分之3以上,即成為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被保險者。未達此4分之3的短時間勞動者,只要符合短時間勞動者適用擴大的要件也會加入。

區分加入的判準
4分之3基準週所定勞動時間・月所定勞動日數達通常勞動者4分之3以上即為被保險者
短時間勞動者適用擴大於被保險者總數常時超過51人的特定適用事業所,符合週所定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雇用見込超過2個月・非學生者即加入(2024年〈令和6年〉10月起擴大至員工51人以上)

短時間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思路整理於短時間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與4分之3基準,適用擴大的脈絡整理於社會保險的適用擴大會走到哪。僅長假勞動時間增加的兼職者之被保險者資格判定,會因契約所定時間與實態的落差而異(未驗證)。

與放課後等日間服務人員基準的勞務有何不同?

課後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與放課後等日間服務雖名稱相似,卻是不同制度。混淆會使配置基準與根據法令都不同。

項目課後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放課後等日間服務
制度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兒童福祉法第6條之3第2項)身心障礙兒通所支援(兒童福祉法第6條之2之2)
對象因勞動等而白天家長不在家、就讀小學的兒童就學的身心障礙兒
人員根據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每支援單位支援員2名以上)平成24年厚生勞動省令第15號(兒童指導員或保育士、兒童發達支援管理責任者等)
申報・指定向市町村申報(兒童福祉法第34條之8)由都道府縣等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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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課後等日間服務的人員配置與常勤換算的勞務,整理於放課後等日間服務的綜合支援型・特定計畫特化型與人員配置與兒童發達支援・放課後等日間服務的人員基準與勞務。常勤換算的計算本身整理於常勤換算如何計算,保育園的配置基準與勞務整理於開設保育園時的人員配置與待遇。手續的承接者會因資格不同而分工。

手續承接者
向市町村的申報・營運基準的整理行政書士(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與本事務所各自獨立的事業體)
人員計畫・輪班・變形勞動時間制・社會保險・就業規則社會保險勞務士(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
作為設施的物件的用途地域・面積的確認宅地建物取引業者
稅務稅理士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作為獨立的事業體承接勞務;需要行政書士(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或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等其他專家時,會引導您直接與對方簽約。本事務所不收取介紹費。

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能做什麼?

本事務所承接的,是讓課後兒童俱樂部在滿足人員基準的同時能穩定雇用支援員的勞務設計。

  • 不低於每支援單位2名的人員計畫,與含補助員的勤務輪班設計
  • 因應平日午後〜夜間・長假早〜夜的早班・晚班交替制的組建
  • 配合開所型態的1個月單位・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的設計,以及36協定・加成工資的整備
  • 兼職・短時間支援員的社會保險資格得喪與適用擴大要件確認
  • 就業規則・工資規程・勞動條件明示・勞動時間管理的整備

向市町村的申報・營運基準屬行政書士、設施物件屬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稅務屬稅理士的領域。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作為獨立的事業體承接業務;需要其他專家時,會引導您直接簽約。無介紹費。

諮詢免費。費用請見報酬額表,並請一併參閱服務內容與諮詢流程。

常見問題

Q. 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應配置幾人?
A. 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設備及營運基準(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規定每支援單位放課後兒童支援員2名以上。但其中除1名外可由補助員代替。支援單位由大致40人以下的兒童構成。此員數・資格基準自2020年4月1日起成為國家的「應參酌基準」,實際適用基準由市町村以條例訂定,故請向申報的市町村確認。

Q. 要成為支援員需要什麼資格?
A. 具保育士・社會福祉士等基礎資格,並修畢都道府縣知事等所行研修者可成為放課後兒童支援員(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第3項)。補助員無此資格要件,負責協助支援員。研修的受講資格要件預定有所見直,最新內容請向都道府縣・市町村的指引確認(未驗證)。

Q. 長開所時間可用什麼輪班組?
A. 因平日從放學後開到傍夜、長假從早開到晚,1人的所定勞動時間無法涵蓋。應以早班・晚班交替制,使每支援單位隨時確保2名以上。平日與長假差異大時,1個月單位(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2)或1年單位(同法第32條之4)變形勞動時間制是選項。1年單位不能用每週44小時特例,須以每週40小時計算。

Q. 兼職支援員何時起需要社會保險?
A. 週所定勞動時間與月所定勞動日數達通常勞動者4分之3以上者,即為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的被保險者。未達4分之3者,於被保險者總數常時超過51人的特定適用事業所,符合週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雇用見込超過2個月・非學生即加入(2024年10月起擴大至員工51人以上)。僅長假時間增加時的判定會因個別情形而異。

本文的依據

  • 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設備及營運基準(平成26年厚生勞動省令第63號)第10條 ── 放課後兒童支援員每支援單位2名以上(除1名外可由補助員代替)、支援單位由大致40人以下的兒童構成(第4項)、支援員具保育士・社會福祉士等基礎資格並修畢都道府縣知事等所行研修(第3項)
  • 支援員的員數・資格基準,依第9次地方分權一括法(令和元年法律第26號)由國家的「應遵守基準」改為「應參酌基準」,於2020年(令和2年)4月1日施行。實際適用的基準由市町村以條例訂定(內閣府 地方分權改革「放課後兒童俱樂部」相關資料/2026年10月1日參照)
  • 兒童福祉法(昭和22年法律第164號)第6條之3第2項 ── 放課後兒童健全育成事業的定義(對就讀小學、因勞動等而白天家長不在家的兒童,於放學後提供適當遊玩與生活場所以促進其健全育成的事業)。第34條之8 ── 市町村以外者實施時向市町村申報
  • 勞動基準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號)第32條之2(1個月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2條之4(1年單位變形勞動時間制)・第36條(加班及假日勞動)・第37條(加成工資)・第89條(就業規則的製作及申報義務)
  • 健康保險法(大正11年法律第70號)・厚生年金保險法(昭和29年法律第115號)── 4分之3基準與短時間勞動者適用擴大(於被保險者總數常時超過51人的特定適用事業所,週20小時以上・月額工資8.8萬日圓以上・雇用見込超過2個月・非學生。2024年〈令和6年〉10月起擴大至員工51人以上。日本年金機構「社會保險的適用擴大」/2026年10月1日參照)
  • 支援員員數的市町村條例訂定、變形勞動時間制的採否、短時間勞動者的被保險者資格判定、研修受講資格要件的見直,會因市町村條例與個別勤務實態、今後的制度修正而異。本文不就個案下結論(未驗證)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提供。依個別情事的判斷,由資格者在面談後進行。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可就不低於每支援單位2名的人員計畫與勤務輪班、因應長開所時間的早班・晚班交替制、配合開所型態的變形勞動時間制、36協定・加成工資、兼職・短時間支援員的社會保險與適用擴大要件確認、就業規則・工資規程的整備提供諮詢。向市町村的申報・營運基準由行政書士(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設施物件由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稅務由稅理士進行。四葉社会保険労務士事務所作為獨立的事業體承接業務;需要其他專家時,會引導您直接簽約,無介紹費。常見問題整理於常見問答。撰文為浦松丈二(社會保險勞務士・行政書士・宅地建物取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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