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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的老家不清理遗留物与遗物、能否以「现况交付」出售:所有权、费用与合同不符责任的整理

门窗紧闭、杂草丛生的空屋水彩插画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Profile (samurai.co.jp) ↗

即使继承的老家仍留有家具与遗物,不清理而以「现况交付(维持现状)」出售本身是可行的。但遗留物(遗物)原则上属相续财产,归全体继承人的遗产共有(民法第898条),并非任一人可擅自处分。出售时关键在于:继承人之间是否就处分达成合意、是否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现况交付」与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相续登记是否完成。现况交付出售方式的整理与中介由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业)承担;遗留物所有权或遗产分割有争议时的交涉、调解属律师,相续登记属司法书士,让渡所得税、相续税属税理士,现场清理属遗物整理业者,各为独立事业体、分别签约。

结论(先讲重点):即使继承的老家仍留有家具与遗物,不清理而以「现况交付(维持现状)」出售本身是可行的。但遗留物(遗物)原则上属相续财产,归全体继承人的遗产共有(民法第898条),并非任一人可擅自处分。出售时关键在于:继承人之间是否就处分达成合意、是否在买卖合同中向买方明确「现况交付」与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相续登记是否完成。要留着遗留物出售,还是先清理再卖,取决于费用、时间与买方的接受程度。现况交付出售方式的整理与中介由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业)承担;遗留物所有权或遗产分割有争议时的交涉、调解属律师,相续登记属司法书士,让渡所得税、相续税属税理士,现场清理属遗物整理业者,各为独立事业体、须分别签约(不收取亦不支付介绍费)。

本文为因身处远方或忙碌致清理停滞、而考虑继承与出售老家的继承人,依民法与不动产实务的顺序,整理「有遗留物就卖不掉吗」「该从何着手」。本文为一般性资讯,个别遗留物由谁、如何处分,以及遗产分割与合同不符责任的最终判断,属律师、税理士与当事人间合意的领域。

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以东京都文京区小日向为据点,承办相续不动产的估价与出售的中介。关于仍留有遗留物的老家,欢迎从出售前可确认的事项开始咨询。

继承的老家所留的遗留物(遗物)是谁的,可否擅自处分?

老家所留的家具、家电、衣物、文件等动产(遗物),原则上属相续财产;继承人有数人时,归全体继承人共有(民法第898条)。因此并非任一继承人可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即处分全部。

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898条第1项规定:「继承人有数人时,相续财产归其共有。」不仅老家的建物与土地,连留于屋内的遗物,若属相续财产,均为此遗产共有的对象。包含遗物分配与废弃在内,遗留物如何处理,顺序上应于遗产分割或继承人间合意中决定。

情形整理
继承人仅一人可由该继承人判断处分(须确认是否另有权利人,或混有租赁物、租赁机具)
继承人有数人相续财产属遗产共有(民法第898条);处分须于继承人间合意下进行
就遗产分割或处分有争议可能演变为交涉、调解、诉讼,属律师领域;合意达成前应避免片面处分
混有第三人之物贵重品、代为保管之物、租赁品等须另行处理,向所有人确认

即使以出售为前提清理遗留物,实务上也宜在继承人间就「由谁、处分何物、何时前、费用由谁负担」达成合意。出售共有状态不动产时的同意取得方式,另见出售共有名义的相续不动产时的同意。继承人之间就遗物所有或分法对立时,可能演变为交涉、调解、诉讼,属律师领域,本公司不作仲裁或判断。

不清理而以「现况交付」出售,可行吗?

可行。即使留有遗留物,于买卖合同中约定「现况交付(维持现状交付)」,并明确遗留物的处理、交付时的状态、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不清理而出售在实务上并不罕见。买方以翻修或拆除为前提购买时,甚至可能维持现状成交。

现况交付出售时,须整理下列各点。

应整理之点内容
遗留物的处理交付前撤除,或留着遗留物交付;留着时所有权抛弃、处分委任的约定
交付的状态是否清扫、拆除,以何种状态交付
合同不符责任于合同中明记「现况交付」及卖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与期间
继承人的合意全体继承人是否就遗留物的处分与交付条件达成合意

现况交付并非「不论何种状态卖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之意。以何为现况、卖方不保证何事,须于合同中具体约定,以避免日后争议。亦有买方使用房贷,或建物状态、心理上情事影响价格之情形。事故、心理瑕疵的告知,见继承之事故物件与心理瑕疵的告知与出售;出售老家的整体流程,见出售继承老家的流程。本公司会将遗留物的处理与现况交付的条件,正确反映于买卖合同与重要事项说明。

清理遗留物或拆除的费用大约多少,应在出售前进行吗?

费用因遗留物的数量、品项(有无家电回收对象品)、所在地、建物规模、是否须拆除而差异甚大,无法列示一律金额。实务上宜向遗物整理业者、拆除业者取得数份报价比较。是否在出售前清理、拆除,取决于费用由谁负担、买方希望何种状态。

选择要点
以现况交付留着遗留物出售可抑制清理费用,但该部分可能反映于价格或买方的手续;留着时须就处分订立约定
先清理再出售较易展示室内、可能扩大买方范围;须向遗物整理业者支付费用并取得继承人合意
带旧屋出售/拆除后以空地出售依建物状态、所在地、买方样貌而分;须比较费用与时间

拆除或带旧屋出售的比较,详见继承的空屋应拆除还是带旧屋出售。若不清理或拆除而放置空屋,在空家等对策推进特别措置法(平成26年法律第127号)下,可能因「放置将有成为特定空家等(第2条第2项)之虞」而成为「管理不全空家等」,受市区町村长指导、劝告的对象。此区分依修正法(令和5年法律第50号)于2023年(令和5年)12月13日施行,受劝告者,住宅用地的固定资产税特例会被解除。费用报价与业者选定属遗物整理业者、拆除业者的领域;本公司于出售步骤中,协助比较是否于出售前清理、拆除,并向业者分流。本公司不保证具体费用额或税额。

就合同不符责任,买卖合同应写入哪些内容?

正因以现况交付出售,于买卖合同中明确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才更重要。以民法的合同不符责任(第562条至第566条)为前提,具体约定卖方保证何事、不保证何事,以及买方自知悉不符起至何时应通知。

依民法,交付的标的物于种类、品质、数量不符合同内容时,买方可请求补正(第562条)、请求减少价金(第563条)、请求损害赔偿并解除合同(第564条)。而就种类、品质的不符,买方若未自知悉不符起1年内通知卖方,即不得为上述请求(第566条本文;卖方于交付时知悉不符,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者除外)。现况交付的买卖,须以此等民法原则为前提,于特约中如何约定责任的范围与期间,为实务上的要点。

想针对您的情况进一步咨询?

欢迎告诉我们您的找房需求或不动产出售计划。

应写入合同之点内容
现况交付的明示维持现状交付、卖方以现况为前提
遗留物的处理撤除或留着,留着时所有权、处分的约定
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卖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与期间(以民法第562〜566条为前提的特约内容)
已知瑕疵的告知漏水、白蚁、设备不良等卖方所知情事的说明

合同不符责任限缩至何种程度、特约有效至何种程度,依买方为消费者或事业者、卖方是否知悉某些情事而异,最终的法律判断属律师领域。本公司会将现况交付与遗留物的处理、卖方所知的瑕疵,正确落实于买卖合同与重要事项说明,须判断之处则连接至律师。

应委托谁做什么(遗产分割、登记、税务、遗物整理的分担)?

仍留有遗留物的老家出售,横跨不动产中介、遗产分割与争议、登记、税务、现场清理等不同专业领域。本公司承担的是现况交付出售方式的整理与中介,其余则连接至各有资格者、业者,各为独立事业体、分别签约。

困扰委托对象
现况交付出售方式的整理、估价、出售中介本公司(宅地建物交易业)
遗物所有、遗产分割有争议(交涉、调解、诉讼)律师
相续登记(所有权移转)司法书士
让渡所得税、相续税、取得费的整理税理士
现场遗物整理、不用品的处分遗物整理业者
建物的拆除拆除业者

这些各为独立事业体,以分别签约为前提。本公司不收取亦不支付介绍费、送客手续费。又,国土交通省、法务省公布的「遗留物的处理等相关范本合同条项」虽假设为租赁(承租人死亡后的遗留物处理),但事先订立由谁、如何处理遗留物的思路,于继承老家的出售亦可参考。本公司会确认遗留物的合意、现况交付的条件、相续登记的状况,从各向谁分流的步骤开始受理咨询。相续不动产出售整体,另见相续不动产的咨询窗口。

就仍留有遗留物的继承老家出售向四叶不动产咨询(咨询免费)

来信请注明「有遗留物的老家出售」,并填写继承人人数、遗产分割状况、相续登记状况、遗留物的概略数量。不先行断定能否出售,而从遗留物的合意、现况交付的条件、各向谁分流的整理开始谈起。

常见问题

Q. 继承的老家遗物,可否由我一人决定处分?
A. 若继承人仅您一人,可由您判断处分(请确认是否混有租赁物、租赁机具或代为保管之物)。继承人有数人时,含遗物在内的相续财产归全体继承人共有(民法第898条),宜避免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即处分全部,实务上应于继承人间就由谁、处分何物、何时前、费用由谁负担达成合意。就所有或分法有争议时,属律师领域。

Q. 不清理遗留物而以「现况交付」出售,可行吗?
A. 可行。于买卖合同约定「现况交付(维持现状交付)」,并明确遗留物的处理、交付的状态、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不清理而出售在实务上并不罕见。买方以翻修或拆除为前提购买时,可能维持现状成交。现况交付并非卖方不负任何责任之意,于合同中具体约定不保证何事才是关键。

Q. 以现况交付出售,合同不符责任会如何?
A. 即使现况交付,仍以民法的合同不符责任(第562〜566条)为前提。买方就不符可请求补正、减少价金、损害赔偿与解除,种类、品质的不符须自知悉起1年内通知(第566条本文)。现况交付的买卖,以特约如何约定卖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与期间为要点。特约的有效性等法律判断属律师领域,本公司承担反映于合同与重要事项说明。

Q. 清理或拆除的费用大约多少?
A. 因遗留物的数量、品项、所在地、建物规模、是否须拆除而差异甚大,无法列示一律金额。实务上宜向遗物整理业者、拆除业者取得数份报价比较。若不清理而放置空屋,在空家等对策特别措置法下,可能成为管理不全空家等而受市区町村长指导、劝告,受劝告者住宅用地的固定资产税特例亦会被解除。本公司于出售步骤中,协助比较是否于出售前清理、拆除,并向业者分流。

本文参考出处(第一手信息)

以下为确认的起点公开资料。法令会修正,条文、项、款、施行日、最新修正请于e-Gov法令检索确认最新内容。遗留物的处分与现况交付的条件因个别情事而异。参照日均为2026年10月26日。本文不确定个别遗留物可否处分、遗产分割的内容、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下列资料均为日文。

  • e-Gov法令检索「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898条=共同继承致相续财产的共有,第562条=买方的补正请求权,第563条=减少价金请求权,第564条=损害赔偿请求及解除权的行使,第566条=种类或品质的担保责任期间限制〔自知悉不符起1年内的通知〕)
  • e-Gov法令检索「空家等对策的推进相关特别措置法」(平成26年法律第127号。第2条第2项=特定空家等的定义。管理不全空家等制度依令和5年法律第50号的修正新设,2023年〔令和5年〕12月13日施行。受劝告的管理不全空家等,住宅用地的固定资产税特例会被解除)
  • 法务省、国土交通省「遗留物的处理等相关范本合同条项(范本)的制定」(令和3年〔2021年〕公布。假设为单身高龄者等租赁中承租人死亡后的遗留物处理之范本。为事先订立由谁、如何处理遗留物之思路的参考,非直接规律继承老家的出售。参照日2026年10月26日)

本文为一般性资讯,不保证个别遗留物可否处分、遗产分割的结论、合同不符责任的范围、对价格的影响。遗留物的所有、遗产分割与争议由律师、相续登记由司法书士、让渡所得税与相续税由税理士、现场清理由遗物整理业者、建物拆除由拆除业者判断与承办。

浦松丈二/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 代表取缔役、宅地建物交易士。承办相续不动产的估价与出售的中介。作者简介

更新日: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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