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调剂药局的物件要具备什么?用途地域与构造设备基准的确认点
调剂药局的物件,先起作用的是两点——用途地域(药局视为「店铺」,与诊所不同,受用途地域限制),以及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要求的面积约19.8㎡以上、调剂室6.6㎡以上、清洁的分区。医疗大楼或诊所併设,还要看处方笺应对与动线。东京文京区的宅地建物取引士兼行政书士,整理签约前能确认的事。
结论(先说重点):调剂药局的物件,先起作用的是两点——①用途地域(药局视为「店铺」,与诊所不同,受用途地域限制)②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要求的面积约19.8㎡以上、调剂室6.6㎡以上、清洁的分区。医疗大楼或诊所併设,还要看处方笺应对与动线。可否的最终判断在保健所与特定行政厅。签约前确认用途地域与分区的素地,就能避免返工。
以为「诊所就在隔壁,药局当然进得来」而承租,到了开设许可阶段,却被要求重做调剂室面积或分区。餐饮店、诊所物件会发生的返工,调剂药局同样会发生。本文写给在东京要新开设・迁移调剂药局的药剂师・医疗系事业者,以及企划医疗大楼的不动产所有人:签租约前能确认的事,依医药品医疗机器等法(药机法)与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的条文顺序整理。可否的最终确认在保健所与特定行政厅窗口。
调剂药局的物件,什么用途地域才能开?
这是与诊所最大的不同。诊所在建筑基准法的用途限制下全用途地域都能盖,但药局视为「店铺(贩卖物品的店铺)」,受用途地域限制。
建筑基准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号)以别表第二与第48条,定出各用途地域可盖的建筑物。药局在部分住居系地域难以作为单独店铺兴建,在第一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原则上只能作为兼用住宅(延べ面积1/2以上为住居,店铺部分50㎡以下)兴建。在近邻商业・商业・准工业地域则较易兴建。
| 用途地域 | 药局(店铺)的处理概略 |
|---|---|
| 第一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 | 不可单独店铺;仅限兼用住宅范围(住居占延べ面积1/2以上・店铺50㎡以下) |
| 第二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 | 可作为政令规定一定规模的店铺兴建 |
| 第一种・第二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 | 面积限制放宽,较易兴建 |
| 住居・准住居・近邻商业・商业・准工业地域 | 可兴建 |
「土地上有诊所,药局当然也进得来」并不成立。 诊所不受用途限制,但即使在其邻接地或同一栋建物,药局作为店铺仍受用途地域限制。此外,把事务所或别业种的店铺改为药局时,依楼地板面积,可能需要用途变更的确认申请。用途地域上的可否与用途变更的要否,签约前可在特定行政厅确认。 诊所物件的确认顺序见「诊所的物件,签约前要确认什么」;用途地域与容积率如何牵动土地价格见「日本地价为何随『容积率』改变」。
药局开设许可的构造设备基准(面积・调剂室・清洁室)要满足什么?
开药局,依药机法(关于确保医药品、医疗机器等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的法律・昭和35年法律第145号)第4条第1项,须取得所在地都道府县知事(设有保健所的市之市长・特别区之区长)的许可。此许可每6年须更新(同条第4项)。第5条规定,构造设备不符合厚生劳动省令所定基准时等,得不予许可。
那「厚生劳动省令所定基准」就是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昭和36年2月1日厚生省令第2号)第1条。直接影响选物件的号如下(2026年8月28日参照)。
| 号 | 药局的构造设备基准(摘录) |
|---|---|
| 第一号 | 购买・受让者容易出入,且外观明显可知为药局 |
| 第二号 | 换气充分,且清洁 |
| 第三号 | 与其他药局・店铺、常时居住场所、不洁场所明确区别 |
| 第四号 | 面积约19.8㎡以上,能适切进行药局业务 |
| 第五号 | 具备采光・照明以确保照度(陈列60勒克斯以上・调剂台120勒克斯以上) |
| 第七号 | 具备冷暗贮藏设备 |
| 第八号 | 具备可上锁的贮藏设备 |
| 第十号 | 调剂室6.6㎡以上,天花板与地板为板张・混凝土或准此者,并采行防止购买者进入的措施 |
也就是说,物件端的起点是能否确保约19.8㎡以上,并在其中将6.6㎡以上的调剂室,与居住场所、不洁场所明确区分地作出。 常被问到的「清洁室」,是在宅医疗用作无菌制剂处理(混合高热量输液等)时的无菌调剂室。这是仅对进行无菌制剂处理的药局要求的另一基准,须有把室内空气清净度常时保持在ISO14644-1 Class 7以上的设备等。仅一般调剂则不需要,但若预定在宅对应,于物件阶段预留设置空间可免返工。
给排水・空调・电气容量的设计属施工业者(设计者)领域。本公司(不动产公司)协助调查物件能否满足这些条件,并在与出租人的条件交涉中陪跑。 不进行设备设计本身。相同构造的返工为何发生见「护理事业所物件难寻的真正理由」;契约书该读哪里见「租赁契约书该读哪里」。
医疗大楼或诊所併设的物件,要注意什么?
医疗大楼集客动线整齐、较易开业,但作为物件有其固有论点。
| 论点 | 为何有影响 |
|---|---|
| 构造设备的区分 | 第三号要求「与其他药局・店铺・居住场所・不洁场所的明确区别」;于图面确认共用部与调剂室・待合的间隔 |
| 面积的确保 | 切出分区会减少有效面积;是否低于19.8㎡・调剂室6.6㎡ |
| 独立性 | 药机法上,药局须与特定医疗机构在经营・机能上独立;动线与引导的作法有时受质疑 |
| 租金与处方笺见込 | 併设诊所的诊疗科与处方倾向会改变库存构成;与租金负担取得平衡 |
| 用途地域・用途变更 | 大楼整体用途,与药局部分用途地域上的可否・用途变更要否 |
尤其药局与医疗机构的独立性牵涉物件的作法(出入口・动线・分区),签约前于图面阶段确认保健所的想法较安全。数值与运用因自治体而异。事业用物件整体见投资用・事业用不动产,事务所与许认可的关系见公司设立与办公室选择,保健所申报先于契约的例子见「开美容室・理容所的物件要确认什么」。
签约前,要向保健所与行政书士确认什么?
药局开设许可,是在构造设备备妥后接受保健所检查才下来。因此流程如下。
| 顺序 | 要做的事 | 承担者 |
|---|---|---|
| 1 | 确认用途地域・用途变更要否 | 特定行政厅・宅地建物取引业者 |
| 2 | 调查能否满足面积・调剂室・分区・给排水・电气容量 | 宅地建物取引业者・施工业者 |
| 3 | 租赁契约 | 宅地建物取引业者 |
| 4 | 装修工程(调剂室・分区・贮藏设备・照明・换气) | 施工业者 |
| 5 | 药局开设许可的申请 | 开设者・行政书士 |
| 6 | 保健所的到场检查(构造设备)・审查 | 保健所 |
| 7 | 许可后开设・开始调剂 | 开设者 |
物件的契约是手续的前提。 管理药剂师的配置等人的要件,与物件另行准备。药局开设许可等向保健所・药事窗口提出的书类制作,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承办。行政的窗口・样式・自治体的数值・受理的运用会变。着手时点请直接确认管辖保健所的网页。
该找谁咨询?
物件的调查、仲介、买卖・租赁契约,由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宅地建物取引业 东京都知事(1)第113304号)承办。药局开设许可等向官公署提出的书类制作,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承办。建筑确认・调剂室的构造设计由建筑士,给排水・空调设计由施工业者处理。药机法上适合与否的最终判断由保健所(都道府县・保健所设置市・特别区)作出,税务转介税理士。
这两者(不动产公司・行政书士事务所)各为独立的事业体,须各自直接签约。 本公司・本事务所,不收取也不支付介绍费・送客手续费。登记找司法书士,税务找税理士,劳务找社会保险劳务士(2026年9月开业预定),各自直接委托。咨询免费。
常见问题
Q. 能盖诊所的土地,药局当然也能开吗?
A. 未必。诊所在建筑基准法用途限制下全用途地域都能盖,但药局视为「店铺」,受用途地域限制。第一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原则上仅限兼用住宅范围。可否因物件而异,请在特定行政厅窗口确认。
Q. 调剂药局需要的面积,法律有规定吗?
A. 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第1条规定,药局面积「约19.8㎡以上」、调剂室「6.6㎡以上」。这是全国共通的省令基准。惟照度与设备细部的运用、所需宽度的判断因自治体・物件而有幅度,请向管辖保健所确认。
Q. 预定对应在宅医疗。物件阶段要先看什么?
A. 若进行无菌制剂处理(混合高热量输液等),需要无菌调剂室。这是仅对进行无菌制剂处理的药局要求的另一基准,须有把空气清净度常时保持在ISO14644-1 Class 7以上的设备等。仅一般调剂则不需要,但若将来对应,于物件阶段预留设置空间可免返工。
Q. 药局开设许可由谁何时申请?在物件契约之前吗?
A. 药局开设许可(药机法第4条第1项)是在构造设备备妥并经保健所检查后才下来。因此顺序为:物件契约→装修工程→许可申请→保健所检查・审查→开设。物件的契约是手续的前提。许可申请书等官公署提出书类的制作由行政书士承办。
本文出处(第一手资料)
- e-Gov法令检索「关于确保医药品、医疗机器等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的法律」(昭和35年法律第145号。第4条=药局开设的许可(知事等的许可、每6年更新)、第5条=得不予许可的情形(构造设备不符省令基准等)。2026年8月28日参照)
- e-Gov法令检索「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昭和36年2月1日厚生省令第2号。第1条=药局的构造设备基准。第三号=与其他药局・店铺・居住场所・不洁场所的明确区别、第四号=面积约19.8㎡以上、第五号=照度(陈列60勒克斯以上・调剂台120勒克斯以上)、第七号=冷暗贮藏设备、第八号=可上锁的贮藏设备、第十号=调剂室6.6㎡以上・天花板地板规格・防止进入。2026年8月28日参照)
- 厚生劳动省「药局等构造设备规则」(法令资料库)(确认第1条各号的构造设备基准。2026年8月28日参照)
- e-Gov法令检索「建筑基准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号。第48条=用途地域的限制、别表第二=用途地域内的建筑物、第87条第1项=伴随用途变更的确认申请。2026年8月28日参照)
※构造设备的细部(照度的量测、所需面积的判断、分区的运用等)与药局对医疗机构独立性的审查,因各都道府县・保健所设置市・特别区的运用而有幅度。本文未就个别物件作判断。着手时点请向管辖保健所与特定行政厅窗口确认。 用途变更确认申请的要否、用途地域上的可否,随物件的楼地板面积・构造・区域指定而变;最终确认在特定行政厅窗口。
※本文为一般性资讯提供,并非就个别物件的可否或药局开设许可的可否作判断或保证。
※物件的调查・仲介及买卖・租赁契约由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宅地建物取引业)承办,药局开设许可等官公署提出书类的制作由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承办,各为独立的事业体、须分别直接签约受任。介绍费・送客手续费无往来。
本文作者
浦松 丈二(Uramatsu Joji)——宅地建物取引士(东京都知事登录 第293544号)・行政书士(登录号码 第25087022号)。四叶不动产株式会社 代表取缔役(宅地建物取引业 东京都知事(1)第113304号)/四叶行政书士事务所 代表。东京都文京区小日向・茗荷谷站步行约5分。把物件(不动产)与许可(行政手续)的论点摆在同一张桌上确认。详细经历请见作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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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将亲自回复,了解您的需求后,若有符合条件的物件将通过LINE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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