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一間齒科技工所,需要什麼樣的物件?(向保健所的開設申報與構造設備)
齒科技工所的物件,先發生作用的有三點。①用途地域——與診療所不同,齒科技工所使用原動機,在建築基準法上可能被當作「作業場(工場)」而受用途限制。②構造設備基準——齒科技工士法施行規則第13條之2要求可安全・防火地配置機器且面積十平方公尺以上、適當的照明・換氣、防止塵埃與微生物污染。③開設申報——齒科技工士法第21條是開設後10日內向保健所(都道府縣知事等)提出的事後申報。東京文京區的宅地建物取引士兼行政書士,整理簽約前能從不動產側確認的事。
結論(先說重點):齒科技工所的物件,先發生作用的有三點。①用途地域——與診療所不同,齒科技工所使用原動機,在建築基準法上可能被當作「作業場(工場)」而受用途限制。②構造設備基準——齒科技工士法施行規則第13條之2要求可安全・防火地配置機器且面積十平方公尺以上、適當的照明・換氣、防止齒科技工產生的塵埃或微生物污染。③開設申報——齒科技工士法第21條是開設後10日內向保健所(都道府縣知事等)提出的事後申報,所以要先把設備整備好。首先從查看物件的用途與設備開始。
「一直向牙科診所供應技工物,想獨立開自己的技工所」的諮詢越來越多。齒科技工所不像診所那樣在13個用途地域都能蓋,給排水與換氣・防塵的設備條件也很獨特。本文寫給租下店面或透天要開技工所的獨立齒科技工士,依齒科技工士法・同施行規則・建築基準法的條文與保健所的說明,整理簽約前能從不動產側確認的事。本公司負責物件用途・設備的查看與仲介・契約;開設申報的書類製作交給行政書士,構造・設備的設計與內裝工程交給建築士・施工,申報名義與技工相關判斷交給齒科技工士本人,各自作為獨立的事業體分別辦理。
要開齒科技工所,物件上最先卡住的是哪裡?
「可以用和診所一樣的感覺選物件」這個誤解,就是最先的絆腳石。
齒科技工士法第2條第3項把齒科技工所定義為「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以業務進行齒科技工的場所」。重點在於,齒科技工所與診所(醫療提供設施)是不同的東西。診所在建築基準法上,13個用途地域都能蓋。相對地,齒科技工所會用到切削機・電氣爐・研磨機等原動機,在建築基準法的用途限制上可能被當作「作業場(工場)」,在住居系的用途地域會碰到面積或原動機的限制。
容易卡住的有三點。第一,用途地域裡建物用途是否被當作「工場(作業場)」而受限。第二,能否滿足施行規則的構造設備基準(面積・換氣・防塵・給排水)。第三,開設申報的時機與管理者的要件。依序來看。
用途地域與建物用途,齒科技工所也不會有問題嗎?
若是診所就不會有問題,但齒科技工所可能被當作「作業場(工場)」,會被用途地域篩選。
建築基準法別表第二,按用途地域訂了能蓋的建物用途。使用原動機的作業場(工場),依其樓地板面積與原動機種類,能蓋的地域會改變。一般的整理如下,但齒科技工所是否算「作業場(工場)」、原動機的出力或作業場樓地板面積怎麼計算,最終由特定行政廳(設有建築主事的自治體)判斷。個別物件請作為未驗證處理,簽約前向該行政廳的建築指導課確認。
| 用途地域 | 使用原動機的作業場(工場)的處理(一般論) |
|---|---|
| 第一種・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 | 原則上不能蓋作業場(工場) |
| 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 作業場樓地板面積・原動機有上限(大致為小規模) |
| 鄰近商業、商業 | 一定規模以內可 |
| 準工業、工業、工業專用 | 無面積限制可(是否可併設住宅另外確認) |
與從用途地域角度處理診所的診所物件簽約前要確認什麼,以及處理藥局・鍼灸院的要開調劑藥局的物件需要什麼・找鍼灸院・整骨院物件時,用途地域與保健所開設申報要確認什麼對讀,會看出齒科技工所偏向「作業場型」而非「診所型」。把既有中古物件轉用為技工所時,若該用途使用的部分是特殊建築物且樓地板面積超過200㎡,可能需要用途變更的確認申請(建築基準法第87條),請一併參閱沒有檢查證的中古物件能否轉用為福祉設施的思路。
滿足技工室構造設備基準(換氣・防塵・給排水)的物件,怎麼辨別?
把齒科技工士法施行規則第13條之2的構造設備基準,套到物件的現況上看。
施行規則第13條之2(昭和30年9月22日厚生省令第23號)就齒科技工所的構造設備,訂了如下基準:備有技工所需的設備・器具;為順利適切地進行而整備・配置,且清掃・保守容易;可安全上・防火上無礙地配置機器,且有十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地板為木板・混凝土或準此者,出入口・窗戶能關閉;照明・換氣適當且能在清潔環境下作業;並具備防止齒科技工所生塵埃(粉塵)或微生物污染所必要的構造・設備。
看物件時,確認能否滿足下列。
| 確認項目 | 物件要看的點 |
|---|---|
| 面積 | 能否確保十平方公尺以上作為技工室 |
| 換氣・防塵 | 有無可設換氣扇・吸塵裝置(以室外排氣為佳)的開口・風管路徑 |
| 給排水 | 有無能承受石膏・研磨粉的水槽・排水(能否後裝石膏截留器) |
| 電力容量 | 契約電力・配電盤是否足以同時使用電氣爐・鑄造機・空壓機 |
| 地板・防火 | 地板是否木板・混凝土等,能否防火上無礙地配置機器 |
內裝・設備的設計與工程是建築士・施工的領域,本公司無法進行。 又,基準的運用(換氣量或吸塵的具體數值、石膏排水的處理)可能因保健所而異,本文不予斷定具體數值,作為未驗證處理。在篩選物件前,請直接向所轄保健所的齒科技工所開設手引確認。 本公司從不動產側,就物件是否可能滿足基準的判斷陪跑。
向保健所的開設申報,是在物件決定前還是後動?
開設申報是「事後」。整備好物件、把構造設備整到符合基準後,於開設後10日內申報。
齒科技工士法第21條規定,開設齒科技工所者,須在開設後10日內,向技工所所在地的都道府縣知事(所在地在設有保健所的市・特別區者,為市長・區長)申報開設場所・管理者姓名及其他厚生勞動省令所定事項。與餐飲店營業許可那種「事前許可」不同,這是開設之後的申報。休止・廢止・再開時,同樣須在10日內申報。
另一個重點是管理者。齒科技工士法第22條規定,除開設者自己為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並擔任管理者的情形外,須置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為管理者。無論開設者是誰,技工所的管理者都必須是有資格者。
| 階段 | 要做的事 | 動的人 |
|---|---|---|
| 1 | 選定・仲介・契約能滿足用途地域・構造設備的物件 | 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 |
| 2 | 內裝・換氣・給排水・防塵設備的設計・工程 | 建築士・施工業者 |
| 3 | 把構造設備整到符合基準 | 開設者・施工業者 |
| 4 | 開設後10日內向保健所開設申報(第21條) | 開設者(申報書的製作支援由行政書士) |
弄錯順序,就會在設備整備好之前提出而被退回,或沒注意到用途限制就簽了約,造成回頭工。 先從物件的用途與設備的判斷入手較安全。
該找誰做什麼?(申報=齒科技工士本人・書類支援=行政書士・設計=建築士)
把窗口分開。齒科技工所牽涉的立場多,一開始先做好分工就不會迷路。
| 要做的事 | 負責 |
|---|---|
| 用途地域・構造設備的查看、物件仲介・租賃/買賣契約 | 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 |
| 開設申報等向保健所提出的書類製作支援 | 行政書士 |
| 技工室設計、用途變更・確認申請、內裝・設備工程 | 建築士・施工業者 |
| 開設申報名義・管理者(有資格)・技工相關判斷 | 齒科技工士本人 |
| 特定行政廳的用途限制・確認申請要否的判斷 | 特定行政廳(建築指導課) |
物件用途・設備的查看、仲介與契約,由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 東京都知事(1)第113304號)承接。開設申報等向官公署提出的書類製作,由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承接。這兩者是各自獨立的事業體,請分別直接與各自簽約。 技工室的設計・確認申請・內裝工程請直接委託建築士・施工業者,開設申報的名義與管理者的選任・技工相關判斷請洽齒科技工士本人(與所轄保健所)。本公司與本事務所,既不收取也不支付介紹費・轉介費。事業用物件的諮詢整理在事業・投資用不動產的諮詢,開設事務所的諮詢整理在開設事務所的諮詢。諮詢免費。
常見問題
Q. 齒科技工所在住宅區的店面也能開嗎?
A. 與診所不同,齒科技工所使用原動機,在建築基準法用途限制上可能被當作「作業場(工場)」。在第一種・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與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原則上不能蓋作業場(工場)。但齒科技工所是否算「工場」、原動機出力或作業場樓地板面積怎麼算,由特定行政廳判斷。篩選物件前請向特定行政廳的建築指導課確認。
Q. 技工室的面積與換氣,大概需要多少?
A. 施行規則第13條之2要求可安全・防火地配置機器且有十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照明・換氣適當且能在清潔環境下作業、具備防止塵埃與微生物污染的構造・設備。換氣量與吸塵的具體數值、石膏排水的處理因保健所而異,篩選物件前請向所轄保健所的手引確認。本公司就物件是否可能滿足基準的判斷陪跑。
Q. 開設申報要在簽物件契約前先提出嗎?
A. 不用。第21條的開設申報是「開設後10日內」提出的事後申報,不是餐飲店營業許可那種事前許可。先整備好物件、把構造設備整到符合基準後開設,之後再申報。申報書的製作支援由行政書士承接。
Q. 開設者不是齒科技工士也可以嗎?
A. 開設者本身不是有資格者也能開設,但依齒科技工士法第22條,除開設者自己作為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擔任管理者的情形外,須置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為管理者。技工所的管理者必定是有資格者。名義・管理者・技工相關判斷是本人與所轄保健所的領分,本公司從物件側提出判斷。
本文出處(一手資料)
- e-Gov法令檢索「歯科技工士法」(齒科技工士法)(昭和30年〈1955年〉法律第168號。第2條第3項=齒科技工所為「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以業務進行齒科技工的場所」、第21條=開設後10日內向所在地都道府縣知事〈設保健所的市・特別區為市長・區長〉申報開設場所・管理者姓名等、第22條=除開設者自己作為有資格者擔任管理者外須置牙醫師或齒科技工士為管理者。2026年9月10日參照)
- e-Gov法令檢索「歯科技工士法施行規則」(齒科技工士法施行規則)(昭和30年〈1955年〉9月22日厚生省令第23號。第13條之2=齒科技工所的構造設備基準。可安全・防火地配置機器且十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地板木板・混凝土等、出入口・窗戶能關閉、照明・換氣適當且清潔、防止塵埃或微生物污染所必要的構造・設備。2026年9月10日參照)
- e-Gov法令檢索「建築基準法」(昭和25年法律第201號。別表第二=按用途地域的建築物用途限制〈使用原動機的作業場(工場)依樓地板面積的可否〉、第87條=用途變更準用確認等。2026年9月10日參照)
※用途地域中齒科技工所的處理(是否算「作業場(工場)」、原動機出力・作業場樓地板面積的計算、用途變更確認申請的要否),請在簽約前向事業地的**特定行政廳(建築指導課)**確認。本文未一律斷定因自治體・物件而異的判定(未驗證)。構造設備基準的具體運用(換氣量・吸塵・石膏排水等數值)因所轄保健所而異,篩選物件前請向所轄保健所的齒科技工所開設手引直接確認(未驗證)。
本文為一般性的資訊提供,並非個別的法律・醫療判斷。開設申報等向官公署提出的書類製作由行政書士辦理,技工室設計・確認申請・內裝工程由建築士・施工業者辦理,開設申報名義・管理者選任・技工相關判斷由齒科技工士本人(與所轄保健所)進行。物件查看・仲介及租賃・買賣契約由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承接,許認可書類的製作由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承接,兩者為各自獨立的事業體,請分別直接簽約。沒有介紹費・轉介費的往來。
本文作者
浦松丈二(Uramatsu Joji)——宅地建物取引士(東京都知事登錄 第293544號)・行政書士(登錄號碼 第25087022號)。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業 東京都知事(1)第113304號)/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代表。東京都文京區小日向・茗荷谷站步行約5分鐘。就齒科技工所的物件,把用途地域與構造設備基準、開設申報的順序放在同一張桌上確認。詳細經歷請見作者頁面。
從一句「這該怎麼辦?」開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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