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主要內容
2026.09.20繼承

繼承到的旗竿地・無道路地該怎麼賣?

浦松 丈二

浦松 丈二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士(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

Profile (samurai.co.jp) ↗

繼承到的旗竿地或無道路地並非賣不掉,但能否改建決定買家與價格。建築基準法第43條要求基地臨路2公尺以上。即使臨路不足,也有第43條第2項的認定・許可、買進鄰地、新設位置指定道路等方法。東京文京區的宅地建物取引士兼行政書士,整理賣之前確認的順序。

結論(先說重點):繼承到的旗竿地(入口窄、往裡面變寬的土地)或無道路地(未臨接建築基準法上道路的土地),賣本身是可以的。但能否改建,會讓買家與價格差很多。建築基準法第43條第1項要求基地臨接「道路」2公尺以上,這裡的道路是第42條所定者(寬度4公尺以上等)。即使臨路不足,也有第43條第2項的認定(第1號)・許可(第2號)、買進鄰地、新設位置指定道路等方法,賣之前依此順序確認。相續登記・稅務・許可申請,分別交給司法書士・稅理士・建築士。

本文寫給繼承到入口狹窄的旗竿地,或無道路地・不可再建築土地,在賣與活用之間猶豫的繼承人:從建築基準法、都市計畫法、不動產登記法、財產評價基本通達的條文與國家資料,依序整理為何估價會下降、如何解決臨路、該找誰做什麼。可否的最終確認在特定行政廳窗口。

為何旗竿地・無道路地的估價會大幅下降?

一句話,因為能否改建並不確定。無法蓋新建物的土地,買家與用途都有限,價格因而下降。

建築基準法第43條第1項要求建物基地臨接「道路」2公尺以上(臨路義務)。旗竿地若竿的部分(入口)寬度未滿2公尺,就無法滿足此義務。無道路地則根本未臨接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因不符臨路義務而成為「不可再建築」——拆除既有建物後,新建物就取不到建築確認。賣不可再建築物件之前要確認什麼,整理在繼承到的不可再建築物件,賣之前要確認什麼

土地狀態臨路狀況改建
一般宅地臨接寬度4公尺以上的道路2公尺以上
旗竿地(入口2公尺以上)通路寬2公尺以上並臨接道路可(依通路長度或有條例加碼)
旗竿地(入口未滿2公尺)通路細窄,不符臨路義務原則不可(需解除)
無道路地未臨接建築基準法上道路原則不可(需解除)

另外,地方公共團體可能以條例,對通路較長的旗竿地要求比2公尺更寬的入口(第43條第3項的臨路附加)。即使滿足2公尺,也可能因通路長度而不能改建,因此要同時確認通路的寬度與長度。

臨路義務(2公尺)與建築基準法43條2項的認定・許可有何關聯?

臨路不足時的核心解決方法是建築基準法第43條第2項。這裡分為「認定」與「許可」兩種,判斷的主體與手續不同。

第1號(認定):基地臨接寬度4公尺以上的道(除建築基準法上道路外)2公尺以上,該建物使用者少並符合基準,特定行政廳認定於交通・安全・防火・衛生上無妨礙者。不需要建築審查會的同意。 第2號(許可):基地周圍有寬廣空地等符合基準,特定行政廳認為無妨礙、取得建築審查會同意後許可者。此認定・許可的架構,是由平成30年法律第67號(平成30年9月25日施行)將舊有的但書許可分割整備而成。

第1號(認定)第2號(許可)
臨接對象寬度4公尺以上的「道」(非道路)周圍寬廣空地等
建築審查會的同意不需要需要
性質符合基準即認定個別審查的許可
判斷主體特定行政廳特定行政廳(取得審查會同意)

認定與許可都是對「該土地、該建築計畫」而發。 不是「這塊地用43條2項可以過」的一般保證,而是連要蓋的建物用途、規模都納入判斷。許多特定行政廳公布了包括同意基準,但能否適用須在事前諮詢確認。建築基準法上的可否最終由特定行政廳判斷,不是本公司(不動產公司)。 認定・許可的申請圖書由建築士(設計者)製作。

臨接位置指定道路・2項道路・通路的哪一種,會有什麼不同?

即使看起來「臨接道路」,那條道在建築基準法上屬於哪一種,會改變改建可否與評價。旗竿地・無道路地要先確認臨接的道的種別。

建築基準法第42條第1項將寬度4公尺以上(指定區域6公尺以上)的道路,於第1至第5號定義。私人築造並取得特定行政廳位置指定的道,是第5號的位置指定道路。同條第2項將都市計畫區域指定時等已有建物並排、寬度未滿4公尺的道、經特定行政廳指定者「視為道路」(2項道路・認定道路),此時須從道路中心線退縮2公尺。繼承到私道持分時的賣法,整理在繼承到的『私道持分(位置指定道路)』該怎麼賣

臨接的道改建主要留意點
位置指定道路(第42條1項5號)位置指定的範圍・私道持分・通行掘削承諾
2項道路(第42條2項)可(須退縮)從中心線退縮2公尺、基地面積減少
非建築基準法上道路的通路原則不可檢討第43條2項的認定・許可

旗竿地的通路若為私道,或使用他人土地作為通路,通行・掘削的承諾、境界的位置都會成為問題。確定自己土地到哪裡的境界確定測量・筆界特定,是土地家屋調查士的領域。 境界未確定時,買進的面積與臨路的長度都無法確定。

維持不可再建築賣出,與向鄰地打探,哪個較划算?

正確答案因土地而異,但思考的順序是固定的。首先要掌握,鄰地所有人可能是最有力的買家。

把無道路地・旗竿地加到鄰地上,能增加對方基地的入口・面積・容積,解除臨路問題並提升價值。賣給對其價值最高的人,是賣得最高的路徑。也可買進一小條鄰地以確保2公尺入口,或以土地交換整形。若與鄰地的交涉談不攏,就選擇維持不可再建築、以「現況」賣出:既有建物改裝後出租,或拆除後改為停車場、資材置場等不需要建築確認的用途。但拆除後建物消失,基地的住宅用地特例可能脫落而稅額上升。

進行方式較有效的場合留意點
向鄰地所有人打探加到鄰地上可解除臨路、提升價值交涉費時、須確定境界
買進・等價交換入口只差一點就到2公尺鄰地同意、測量・分筆
維持現況賣出交涉困難/時間緊迫買家・用途有限、減價大

在價格上,無道路地在市場的減價很大,連相續稅評價也由財產評價基本通達20-3訂有無道路地的評價方法。它假設一條符合臨路義務的通路,將其開設費用相當額等,在以不整形地評價的價額的40%範圍內扣除。旗竿地依同通達20(不整形地的評價)評價。但相續稅評價額與實際賣得的金額是兩回事。 取得費・讓渡所得稅的計算請找稅理士,繼承人之間賣或留談不攏時的交涉・調停請找律師,各自直接委託。

想針對您的情況進一步諮詢?

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找房需求或不動產出售計畫。

相續登記・稅務・許可申請該找誰?

物件的臨路調查・評價・賣出仲介・活用設計,由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 東京都知事(1)第113304號)承接。其餘則由不同人擔當。

順序要確認・處理的事擔當者
1臨路狀況(道路種別・入口寬度・道路寬度・通路長度)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特定行政廳
2相續登記(將所有權名義移轉給繼承人)司法書士
3境界的確定(若考慮買地・分筆)土地家屋調查士
4第43條2項認定・許可、退縮、買地的可能性特定行政廳・建築士・宅地建物取引業者
5決定賣/租/活用的方針與價格宅地建物取引業者
6讓渡所得稅・取得費、繼承人的合意稅理士・(紛爭時)律師

相續登記依不動產登記法第76條之2,自2024年4月1日起義務化(自知悉取得所有權之日起3年內;詳見繼承時,登記義務化改變了什麼)。名義還在被繼承人時,賣買契約與所有權移轉登記都做不了。相續不動產整體的進行方式整理在相續・空屋的諮詢。諮詢免費。

建築基準法上可否的最終判斷在特定行政廳、第43條2項認定・許可的申請由建築士、相續登記由司法書士、境界確定由土地家屋調查士、讓渡所得稅・取得費由稅理士、繼承人間的紛爭由律師,各自直接委託。 這些是各自獨立的事業體,與本公司分別簽約。本公司既不收取也不支付介紹費・轉介費。

常見問題

Q. 旗竿地・無道路地也賣得掉嗎?
A. 賣得掉。但改建可否會讓買家與價格差很多。主要選項是賣給鄰地所有人、改裝後出租、拆除後改為停車場等。若能以第43條第2項的認定・許可、退縮或買進鄰地解除臨路,賣法會改變。請先確認臨接的道的種別,以及入口・通路的寬度與長度。

Q. 旗竿地的入口有2公尺,就一定能改建嗎?
A. 不一定。第43條第1項的臨路義務是2公尺以上,但地方公共團體可能以條例,對通路較長的旗竿地要求比2公尺更寬的入口(第43條第3項)。請同時確認通路的寬度與長度,並向所在地的特定行政廳確認是否有條例加碼。

Q. 第43條第2項的認定與許可有什麼不同?
A. 第1號的認定,適用於臨接寬度4公尺以上的道2公尺以上、使用者少等符合基準的情形,不需要建築審查會的同意。第2號的許可,適用於周圍有寬廣空地等情形,特定行政廳取得審查會同意後許可。兩者都是對土地與建築計畫而發,可否由特定行政廳判斷,申請圖書由建築士製作。

Q. 繼承到的無道路地,可以不登記就賣嗎?
A. 不行。要在賣買契約後把所有權移轉給買方,其前提是先辦好從被繼承人到繼承人的相續登記。依不動產登記法第76條之2,相續登記自2024年4月1日起義務化,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限內申請可能被處以過料。相續登記的申請請直接委託司法書士。

本文出處(一手資料)

※臨路狀況、道路種別、退縮的要否、第43條第2項認定・許可的可否、條例的臨路附加,會因土地與建築計畫而異。本文並未就個別物件作出判斷。建築基準法上可否的最終確認請至特定行政廳窗口。 無道路地・不整形地的評價,相續稅評價額與市場賣出價格並不一致;稅額・取得費・讓渡所得稅的計算為稅理士的所管。

本文為一般性的資訊提供,並非對個別物件的可否或賣出價格作出判斷或保證。調查・評價・仲介由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宅地建物取引業)承接。認定・許可的申請由建築士、登記由司法書士、境界確定由土地家屋調查士、稅務由稅理士、紛爭由律師,均為各自獨立的事業體,請分別直接簽約。沒有介紹費・轉介費的往來。

本文作者

浦松丈二(Uramatsu Joji)——宅地建物取引士(東京都知事登錄 第293544號)・行政書士(登錄號碼 第25087022號)。四葉不動產株式會社 代表取締役(宅地建物取引業 東京都知事(1)第113304號)/四葉行政書士事務所 代表。東京都文京區小日向・茗荷谷站步行約5分鐘。就旗竿地・無道路地,把臨接的道的種別、入口・通路的寬度與長度、境界的確定放在同一張桌上,先切分出向特定行政廳・建築士・司法書士・稅理士確認的事項。詳細經歷請見作者頁面

歡迎隨時諮詢

關於專欄內容的任何問題,也非常歡迎。

賣・出租・繼續持有——在決定之前先諮詢就可以。

繼承的老家、人在海外持有的物件、有租客在住的整棟——請用LINE簡單告訴我們目前狀況。代表(宅地建物取引士)將親自回覆,為您整理出售・出租・繼續持有的展望。估價與仲介由四葉不動産株式会社單獨承辦。

LINE直接連到代表・浦松丈二本人。24小時皆可傳訊,將依序回覆。

東京Metro丸之內線「茗荷谷」站 步行5分|10:00〜18:00(週二・週三公休)